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使用。做好台面调料、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刀、勺子、方槽子、薄篮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八、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九、当发现或被学生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滕
附件2:
州市校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表
滕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员配备表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李海健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食材来自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滕州市教体局监管的平台(枣庄新溯源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的,与供应商(滕州市鹏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王海廷)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滕州五中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新)
为确保全体师生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我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采购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组织机构:
组 长:任泽友
副组长:常福聚
组 员:时均河 李维彦 李福庆 李秀艳 孙后秒 刘存伦 郭洪艳 李海建
二、食堂大宗食品监管机构:
滕州市第五中学学校工会
三、食堂大宗食品日常采购监管委员会:
组 长:常福聚
副组长:时均河
组 员:李维彦 李福庆 李秀艳 孙后秒 刘存伦 郭洪艳 李海建 张广磊
四、实施要求:
凡向学校食堂提供大宗食材的供应商必须来自滕州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平台---滕州食安平台(www.tzsasy.com),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大宗食材供应商应有以人为本、公务服务意识及责任的企业。时均河负责餐厅整体监管工作,李福庆负责食堂加工售卖全过程现场监督;具体由餐厅经理孙后秒负责实施。厨师长刘存伦负责每天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和数量。验收实行三方负责制:厨师长全面负责原材料质量验收,食堂库管李海建负责数量及各类产品的资质验收,李秀艳对各类食品的质量、数量及价格进行全方位督察和验收,时均河和李福庆负责校方监督食材的入库工作,供货商需要保证每天的原材料食品安全并提供每一次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农残合格证明等有效证件,保证溯源的及时真实性,确保和山东食链的一键查询的正常开展。
五、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学校由总支委员、校长助理及总务处主任常福聚同志主管后勤及学校采购工作,总务处副主任时均河、李维彦、李福庆直接负责采购计划的初审、联审、报批及指导监督采购员具体工作。
2.学校采购办法:
3.对供货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市场跟踪考察。采购员每周一次收集市场信息,对照供货商提供货物的价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后勤主任、膳食科长、校主管领导一个月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每周与供货商见面交换意见至少一次。
4.供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并且确保年审有效。产品及供货渠道正规合法,并用合同形式明确责任,确保提供的物品合格安全。
5.厨师长、库房保管员、食堂都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如计划申报单、各级领导批示、购货时索取的相应证件、入库单、日常工作记录及电话、谈话记录、相关文件、检测报告(文书)等,每学期(或一学年)建档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销毁。其保管人员离校或调换岗位时,要按移交公共物品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采购的物品都要在资产管理员或库房办理入库手续。
6.所有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滕州五中
2024年3月28日
滕州市第五中学
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新)
为了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的三餐,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除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外,还要遵守我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餐饮企业资质 准入的条件
1.进入学校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管理的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一系列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员工健康证、营养师证等。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食堂备案。
2.企业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及有从事教育系统食堂管理经历,或从事餐饮规模较大企业经营管理。餐饮企业应当熟悉了解学校的教学及学生生活的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餐饮所具有的明显公益性特点。
餐饮企业的退出
3.通过审查合格的企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准入的有效期不得超三年,且每年通过学校审查组的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发出整改单,三个月需整改完毕并通过复查。复查仍未通过将取消其在学校食堂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和经营的资格,中止合同立即清退。
4.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清退:
1)拒绝接受学校职能部管理、检查、监督的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2)在学校职能部门检查中一年内连续三次出现相同问题,拒不整改的;一年内收到五次整改通知单;
3)被当地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出具停业整改通知单的;
4)在食堂进行餐饮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及与此相关的物资供应等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产品等行为的;
5)在经营管理工程中发现餐饮公司利用食堂得食材为己谋利的;
5.在食堂加工、经营、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等事故,并造成三人以上住院等严重后果的,将立即清除,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将该企业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6.企业超出准入许可经营范围擅自生产经营,或未按规定内容经营,或在经营范围、卫生质量和价格控制有违规行为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将立即清除,并上报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永不得从事餐饮经营工作。
学校监督管理
7.学校应建立监督考核办法,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食堂工作各项要求。履行对引进餐饮企业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其遵守国家有关学校食堂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食堂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饭菜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学生食堂正常运行。
8.学校应建立学校领导、监管部门、食堂三级管理机制,学校总务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员及食品总监履行学生食堂监管职责;成立“食堂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小组”、“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引导学生家长、老师参与食堂民主管理;学校组织对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评月评价机制。
9.学校应加强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监管,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等制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10.学校应执行国家给予学生食堂的相关优惠政策,保证对学生食堂必要的硬件和大型维修的投入。
11.学校在引进优质餐饮企业进校服务的同时,应努力为餐饮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竞争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学校、学生和企业利益。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各类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食堂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堂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堂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并且留全,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量、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堂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新)
食堂食品安全总监直接上级:校长。
制定日期:2024年02月24日。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校长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责任。
1.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食堂食品制作过程控制、食品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2.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校长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3.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4.每月至少一次向校长进行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5.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本校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品安全员守则(新)
负责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食品安全总监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是否齐全,是否过期。
2.检查食堂所采购食品的质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3.检查食堂购物索证情况,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及提供的商品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
4.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规范及留样情况。
5.检查食堂餐具消毒流程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及时。
6.检查食堂饮用水是否经过检测,是否达标。
7.检查食堂物品摆放及环境卫生情况。
8.检查食堂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食堂商品、设施设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0.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11.检查食品安全其他方面的工作。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考核制度(新)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激励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履职、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交付的任务,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点面结合,综合评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奖优罚劣。
二、考核标准
1.学校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食堂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告。
2.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总监或兼职食品安全员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形成记录、有据可查。
3.利用小休日、各种活动及班级周会等聚集时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师生安全用餐。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在报告的同时迅速赶赴现场,并能妥善处置。
5.及时收集、受理师生反映的各类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投诉,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6.积极配合,支持防疫成员单位在本校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
7.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与通报批评,必要时允许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管理员目标责任书
学校食堂卫生是关系到全校师生健康安全的重要大事。为更好地保障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确实做到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特与食堂管理员签订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经常组织本食堂人员学习《教育法》、《劳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确保食堂安全。
2.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本食堂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及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依法运作,督查有序。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决不允许上岗。
3.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分解目标,责任到人。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锅炉等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及时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并制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
4.按规定抓好食堂采购(必须索证)、加工、出售、保管和食堂设施的维护,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要严格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确保安全检测合格率100%。
5.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每天做好饭菜的24小时留样记录工作;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
6.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台帐,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配合支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7.发生火爆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失窃事故等,必须按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进行并尽快报告上级领导。并对所发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总务主任(签字) 常福聚
食堂管理员(签字)孙后秒
2023年 8 月31 日
滕州市第五中学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新)
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
1.学校总务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编制、修改及更新。
2.总务处按照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工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学校法人。
3.对于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学校基于食品安全风范防控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了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许可管理、信息公示等十一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我校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1.1日管控人员。根据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入职情况,由食品安全员负责日管控具体工作的落实。
1.2日管控的频率。正常上学期间,每日根据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进行自查。
1.3日管控内容。日管控检查应覆盖以下内容:生产环境条件(各类加工间的卫生,设备的保洁,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查验每日入货的质量及数量,产品检验的凭证及资质、储存及入库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参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为检查内容。
1.4日管控工作流程。
1.4.1正常上学期间,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排查生产加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记录在每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上,未发现问题也应当予以记录。
1.4.2日管控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时反馈相关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对于现场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期限,在后续日管控检查中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1.4.3对于《每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检查记录,每天工作结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时向食品安全总监汇报当日管控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响。除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堂管理员,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降低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的周排查制度
1.周排查人员
根据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岗位履职情况,由食品安全总监(也可由食品安全员)负责周排查的具体工作落实。
2.周排查频率。
正常上学期间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每周至少根据学校情况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
3.周排查内容。
检查覆盖以下内容:生产环境条件(各类加工间的卫生,设备的保洁,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查验每日入货的质量及数量,产品检验的凭证及资质、储存及入库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参照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清单为检查内容。全面排查生产加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4.1正常生产期间,排查可以结合日管控情况、现场自查情况、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检讨学校食品安全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频繁发生或者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整改情况周排查应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记录的内容逐项检查。
4.2对于周排查形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应及时上报至学校主要负责人,并报相关部门责任人,使其知晓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
(三)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
1.月调度人员
根据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定人定岗入职情况,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月调度会议,听取食品安全重点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主要参与人员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
2.月调度会议频率。
正常上学期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月调度会议。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次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进行。
3.月调度主要汇报内容
由食品安全总监汇总最近一个月内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及整改情况,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总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原辅料验收情况、生产过程情况、学生投诉情况、员工及师生安全培训情况,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问题落实情况,较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下个月的重点工作计划等。
4.月调度工作流程。
4.1由食品安全总监对近一个月内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对当月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发现存在的不足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检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行处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食品安全总监根据当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会议讨论决议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指示,制定下个月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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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控制的良好状态,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鲜肉、鲜菜、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预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的食品进货建立记账制度。写明采购食品级原材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定型预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预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测,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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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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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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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进货查验控制记录表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保持学校食堂加工生产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采购运输过程的卫生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相互接触传染。装过其他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彻底清洗后方可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防尘、防蝇,食品存放要尽量缩短时间。做好防晒、冷藏、防潮、防冻工作。装卸食品讲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
三、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
食品原料新鲜,应具有固有的光泽和颜色,颜色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带有污水、泥土或其它异物,不得含有有毒物质,禁止使用腐臭、发霉、虫蛀和变质的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工过程应严格追踪卫生操作过程。操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洗手,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
四、食品销售的卫生
做好食品保管、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注意防尘、防蝇,出售直接入口食品不得用手拿,销售时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工作帽,不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啼、咳嗽。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五、食品储存过程的卫生。
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库内不能存放有异味的食品,不洁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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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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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当销售的产品存在危害或潜在危害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应,将危害程度和范围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切身利益不收损害。
二、范围
适用于销售、流通过程中发现有食品安全危害和不符合质量安全的所有产品。
三、职责
3.1由负责人收集并核实顾客或相关方反馈的食品不安全信息和相关质量问题的信息,以及后续事情的处理。
3.2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调查需撤回的产品的食品安全危害及质量问题,根据产品留样验证具体情况。
3.3根据调查验证结果,评估危害的等级,食品安全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撤回方案,食品安全小组长具体通报各相关部门。
3.4各部门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并共同制定和采取整改、预防措施。
3.5最高管理者批准撤回方案,下达撤回令。
3.6撤回追溯流程图
四、撤回程序
4.1产品在交货后,可能出现的撤回情况,有以下几种:
a) 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
b) 食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
c)食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
d) 产品对健康虽无损害,但会引起消费者的心理反映及情绪波动。
4.2处理方式
4.2.1 原地销毁。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可包括4.1中a)、b)、c)条款中所述内容。
4.2.2 降级处理。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如标签不合格),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无损害。
4.2.3 召回公司。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直接降级处理的。
4.3召回公司产品的后续处理
4.3.1 对召回公司的产品进行扩大抽样验证,以及对其他批次产品留样进行验证,将验证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上报食品安全小组。
4.3.2 食品安全小组组织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估。
4.3.3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处理方案,上报质量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审批。
4.3.4 各相关部门配合具体实施处理方案。
五、撤回后续活动
5.1产品撤回和事故调查的全过程由相关部门做出详细记录并存档。
5.2由食品安全小组、生产系统各部门等对事件的整个过程所涉及的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得出是否有控制措施组合变更的需求,评价结果应作为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入。
5.3须定期安排不安全食品召回演练活动。
5.4保留撤回过程或撤回演练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六、相关文件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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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家长赔偿制度。
一、学校实行领导家长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按值班表轮流陪餐,每天按时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学生家长采取即来即陪的形式进行陪餐。
二、陪餐领导、家长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三、陪餐领导、家长要熟悉每餐饭菜,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校学生生活。
四、陪餐领导、家长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并按时签到。
五、陪餐领导、家长在确有困难不能赔钱的情况下,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六、陪餐领导、家长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制度。
七、每一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认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使用,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使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八、未经学校安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配餐间等加工场所。
滕州市第五中学校级领导陪餐记录表
滕州市第五中学学生家长陪餐记录表
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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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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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8条规定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配齐消毒员并进行培训,具体负责当日当餐的餐具洗涤消毒工作。
二、从事餐具消毒的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餐具消毒工作。
三、各类餐具应根据属性采用不同的消毒方法按规定操作进行。
四、餐具应遵循除渣---放入洗碗机的洗涤箱—经洗碗机烘干区后放入消毒柜继续消毒,洗碗机各类池子内外壁要完整光洁,及时清理残渣,下水道通通无物,要有盛装容器并加盖,当日当餐清除。
五、消毒器的使用量、作用时间应根据餐具的性质和要求能够进行配合操作。
六、消毒柜应无有垢。经热力消毒或密胺紫外线消毒后的餐具,感官检查达到光洁、色干,药物消毒后的餐具感官已检查达到光洁无味,消毒后的餐具应置于保洁柜或其他保洁容器中,避免污染二次污染。
七、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结受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和监督。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制度(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行为,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全体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学校参照上级相关精神, 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应遵循真实、 及时、 完整、 便民原则, 努力做到“学校全覆盖、 信息全透明、 全程监督” 。
一、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学校公示栏设立学校食堂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向家长公布食谱,学校电话、学校办公邮箱,及时回应师生和家长及社会关注的问题。
三、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下列食堂信息内容:
(1)本学校食堂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工作机构及负责人,投诉电话。
(2)每月食堂原材料及主要辅料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名目、数量等。
(3)学生每日具体食谱。
(4)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四、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
(1)校长对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所公开的内容,把好食堂信息公开内容的第一关。
(3)对外公开内容由食堂管理人员提报,报分管领导初审后,由校长复审通过后对外公开。
(4)食堂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5)要认真做好食堂信息公开更新工作。
(6)食堂信息公开材料内容要进行备案存档,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整理存档。
(7)适时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及家长对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等。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灭鼠工作管理制度(新)
为了保证师生的健康和食品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组长:任泽友(校长)
副组长:常福聚(校长助理)
成员:李维彦(总务处副主任) 时均河 (总务处副主任 食品安全员) 王慎谦(总务科长) 杨涛(校医) 孙后秒(第三方项目经理) 李海健(仓库管理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灭除方案,组织开展灭除工作,协调解决灭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灭鼠工作顺利实施
1.灭鼠时间:每年进行两次,灭鼠工作分别在秋季和春季进行。
2.灭鼠范围:学校食堂、餐厅、厨房、仓库等场所。
3.灭鼠方法采用物理灭鼠和化学灭鼠相结合的方法,物理灭鼠主要使用粘鼠板、捕鼠器等器械;化学灭鼠使用抗凝杀鼠剂等药剂。在使用化学药剂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制和投放,确保安全有效。
4.人员培训:对参与灭鼠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灭鼠方案、方法、注意事项等,提高灭鼠效果和安全性。
滕州五中 总务处
2023年8月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带量食谱制定制度(新)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更好地服务学生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充分利用各类食物的营养特点,优化供餐内容,丰富食物种类,做到膳食营养平衡,学校特制定食堂周带量食谱定期公示制度。
1.带量食谱要力争做到直观的反映各种事物的用料和营养量。
2.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食谱备好各种物资,使食谱落到实处。
3.学校通过在餐厅一楼及楼层显示屏等各种渠道及时公布周食谱,每餐食谱。
4.带量食谱的公布日期为每周日下午。
滕州市第五中学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落实制度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鼓励师生对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从而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受理。学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2233192。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并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具体接受师生的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各食品监管级部或科室对学生的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班级的,各食品监管部门对师生的投诉、举报。应当要积极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的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触的部门应告知学生去的部门,各食品监管级部科室应当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于涉及群体性人员腹泻等紧急、重大事情、事件,要及时办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一般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应在规定工作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科室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诉署名投诉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制。在全校范围内适时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有关级部科室按规定给予50到100元的奖励。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级部班级及科室的组织作用,在班级、级部建设一致、群众性的食品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加强学校消费维权网建设,扩大学校消费维权网覆盖面。同时,重视舆论监督或其他社会监督,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或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络。
滕州市第五中学食堂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新)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特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并盖上盖子,运往学校放垃圾设施的垃圾站,由镇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转运泔水桶,回收给餐厨收集公司。
四、泔水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署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垃圾仅限于枣庄中科安佑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不得另作它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安规定处理食堂餐厨废弃物的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处罚。
滕州市第五中学
食堂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由食堂食品安全员负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当建立日查 、周查、月调度制度,由分管校长召集相关人员参加月检查。同时要明确校长是首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范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日管控周排查,检查的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指加工流程、从业人员的管理、环境卫生、原料储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消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内容,确保不在食材入库和加工环节出食品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月查的重点是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落实及食品的存放等。即日管控周排查的内容也要一并纳入月调度中。
四、日管控周排查月度自查都要做好详实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类检查表,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五、学校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也应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须备注说明。
六、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对市场监管局在对食堂进行季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的检查结果要和食堂监管的责任挂钩。要不定期对日管控周排查进行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现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及时到位。
八、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若发现学校自查不作为,落实不到位,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责令学校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除要求依法要求限期整改外,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约谈食堂外包劳务的负责人,并将其纳入下年是否续签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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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第五中学
膳食管理委员会(新)
膳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保证学生获得足够的营养健康发展。我们认为,为学生提供的膳食是否合理,学生是否喜欢吃,家长的反应如何,学生的实际发展状况好不好,是评价学校学生膳食工作好坏的关键问题。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当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对饮食的要求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讲科学,尤其对正在成长的学生。因此,做好学生的膳食工作是学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学校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我校膳食委员会成立并制定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特制定本校善事委员会工作方案
主 任:任泽友 (校长 电话:13563215068)
副主任:常福聚(校长助理总务处主任
电话:13969410639)
成 员
学生代表:王一帆 宗明源
家长代表:王华伟 (电话:13563214960)
任伟伟 (电话:15063205021)教师代表:李维彦 (电话:13563214936) 杨 涛 (电话:13863279476) 李秀艳 (电话:13676322502)
李福庆 (电话:13563200179)
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常福聚
(校长助理电话:13969410639)
食堂安全监督员:时均河
(总务处副主任电话:13516321048)
食堂管理者:孙后秒
(食堂经理 电话:15965125592)
1、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校、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
2、督促食堂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3、经常检查外购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情况及食堂物资保管情况。
4、参与督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5、收集整理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或校长汇报。督促食堂或学校及时做出回复,并妥善处理。
三、工作制度
1、机构性质:膳食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为组成人员的学校膳食监督机构。
2、人员资格:
1)乐于为学生服务。
2)为人正直,处事公平,坚持原则,德高望重。
3)沟通能力强,善于与各位委员、广大学生、食堂及学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
3、产生方式、人数、任期及备案
1)产生方式:民主推荐
2)人数:学生、家长及教师各两名,食堂经营者、总务处、政教处各一名。
3)任期: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4、工作宗旨:
1)代表学生、服务学生,做好学生膳食代言人;
2)促进学校工作开展,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改善,保证国家政策实施。
5、工作原则:
1)在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
2)依靠和发动学生,教师参与学膳食管理,自觉维护学生利益。
3)公正、公开评价学生食堂工作,肯定成绩有理、有利、有节,交涉存在的问题。
4)依法依规维权,监督学生食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确保膳食质量与安全,提高学生体质。
6、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
2)定期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学生家长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相互取得谅解。
3)膳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学校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问卷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
4)膳食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有部分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的学生和家长。
5)随时掌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他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监督食堂做到保质保量、安全卫生、又防止浪费。
6)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收集分析来自学生、家长、教师和食堂的信息,善于归纳总结并形成数据和文字,及时交涉,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有序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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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落实制度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鼓励师生对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从而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受理。学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统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2233192。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并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具体接受师生的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各食品监管级部或科室对学生的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班级的,各食品监管部门对师生的投诉、举报。应当要积极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的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触的部门应告知学生去的部门,各食品监管级部科室应当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于涉及群体性人员腹泻等紧急、重大事情、事件,要及时办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一般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应在规定工作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科室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诉署名投诉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制。在全校范围内适时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有关级部科室按规定给予50到100元的奖励。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级部班级及科室的组织作用,在班级、级部建设一致、群众性的食品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加强学校消费维权网建设,扩大学校消费维权网覆盖面。同时,重视舆论监督或其他社会监督,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或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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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以便及时、正确、高效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一、应急程序的要点:
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二、可能引发的师生食物中毒原因:
由于食堂向师生提供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三、事故预防: 1、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落实有关措施,责任到人。 2、从符合国家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的正规厂家购买原料。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保持操作间和餐厅环境整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4、加工、储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5、操作间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饮具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7、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8、食堂从业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9、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检验工作。 10、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11、非食堂从业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 12、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四、事故的判定:二人以上的师生在短时间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他中毒现象。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五、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师生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在排除传染病等疫情后,即应按中毒事故考虑和处理,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六、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中毒事件发生后,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部应马上派人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 2、安全办应立即派保安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食堂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供货渠道进行缜密的排查。 3、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指挥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七、按预案制定要求和就近抢救的原则:
事前确定的中毒紧急救治协议医院为:滕州市官桥镇卫生院八、应急处理指挥部: 1、成立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现场急救组、后勤保障组、外围警戒组。
指挥部
组 长:任泽友13563215068
成 员: 孙延东 15263290666;常福聚 13969410639;时均河 13516321048
食堂负责人 孙后秒 15965125592刘存伦 13406908359
下设三个小组
(1)现场急救组:组长 杨涛 13863279476
(2)后勤保障组:组长 刘存伦 13406908359
(3)外围警戒组:组长 李海建 13561119568
2、工作职责(1)现场急救组: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及了解中毒人数及症状。
(2)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3)外围警戒组职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3、应急处置工作程序(1)报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报警,
接警人员及电话:常福聚13969410639;
时均河 13516321048
接警人员接警后应立即顺序向学校汇报:
孙延东 15263290666
任泽友13563215068
(2)视情况联系:
现场急救:杨涛 13863279476安监中队: 5501329
医院急救: 120公安机关: 110
(2.1)一般食物中毒事故指挥部接警后,负责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2.2)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挥部领导进岗工作,听取指挥部成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立即住址、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抢救食物中毒人员,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3)现场急救: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的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救援小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3.1)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轻微的,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记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公司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食物中毒的原因);涉及范围;中毒人数;目前救援情况;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健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的救治工作。外围工作组负责: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和120救护人员除外)入内;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引起中毒的食品和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的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3.2)在场人员应积极配合120急救机构工作。九、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1、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检查抢救。
2、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3、报告:指挥部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并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进行询问调查和写好调查报告。 4、检查:在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前,应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人员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遗漏一个员工。相关负责人,如食堂从业人员、就餐员工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在卫健部门查明原因,确定是食物中毒后,即可对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
5、事故发生后,保安应及时封锁校门,扣留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认真登记以备调查。十、总结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应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的总结,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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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以便及时、高效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风险的应急处置就是分级负责,急事急办,做到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觉、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止、遏制涉及检验检疫监管职能的重大食品安全大事,削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对自己主动检查检测发觉会研判确认的一级风险或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同时各级部门都要实施相应措施,掌握危害。
三、对一时难以精确研判或依法处置的,但社会关注度极高、已造成肯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应当由上级职能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实行防范措施,有关情形立刻报送市教体局安检科,同时上报市场监管局的餐饮科,此类风险一般不对外公开,如需对外公布,应当依据规定报批。
食堂每日采购的食品食材要确保正常鲜度,预包装食品要生产日期要新(据采购日最晚2月),库管要和食品安全员及厨师长一起把验当日食材,确保变质、异感食品进入仓库;坚决杜绝上级明令禁止的四季豆、发芽土豆等进入食堂;严把许可证要求,不加工冷食凉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食品安全总监,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即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
五、严把食材加工关
食堂食材加工要首先保证食材加工的场所、工具等消毒清洁,再者就是分拣食材,多遍清洗,有潜在风险的食材要上报给食品安全员或厨师长做出合规处理,杜绝风险的出现,所有食材能够焯水处理的要焯水处理,确保安全。最后要确保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同时在冬天要注意加工后的菜的保温工作。
六、严把放异物入食堂关
食堂员工出入食堂要随手关门、上挡鼠板等,确保各类害虫、老鼠等进入食堂,特别是老鼠的防范;同时要坚决制止与食堂无关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人为投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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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平安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配合制定食品平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平安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平安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局、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三、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配合食品平安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五、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六、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催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学校发生食品平安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七、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一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学校评食品平安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或解释。
八、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食品平安信息统一公布,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平安信息公布机制,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平安,余庆出游相关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平安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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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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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师生的饮食安全,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食品安全教育方面,积极为师生提供安全餐,让师生吃的放心、吃的安全。
二、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全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饮食营养的知识竞赛。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题引领师生在生活中科学、安全饮食。
三、每学期在关键时间段(5月6月及9月)利用升旗仪式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书,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用餐提醒,最大限度地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每学期在基础年级举办一次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方面的手抄报。
五、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张贴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画报。
六、各级部利用班级周例会、黑板报等平台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助力师生的饮食安全。
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和老师自觉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学生饮食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新一代成熟的食品安全消费群体,带动社会平安和谐。
二、教育对象
全校学生及教职工。
三、教育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市人民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习惯,增强中小学学生和教师员工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宣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知识。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安委成员部门编印《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作为此次教育活动教材。
(二)宣传发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班老师积极组织教学活动,发动学生及家长积极学习相关内容。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发动家长、学生阅读相关材料,老师积极进行宣传,教师培训活动安排相关培训学习。
2.学校利用课堂、宣传栏、多媒体、悬挂标语、在餐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学生开展校内或校外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学校和社会对学校食品安全,学生身体健康的管理程度,为全校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总结
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加以改进,对活动中各班级、级部的亮点工作要加以推广运用,并形成书面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升重要会议日程。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组织综合协调,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宣传防范到位。
(二)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计划,并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形成学生、教师、家长互动的宣传格局。
(三)收集信息,及时总结。活动中,学校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对有推广价值的信息及时采用。推广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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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是学校要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食堂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总监及食堂管理员;明确监督责任,安排领导陪餐制定陪餐计划;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安全和营养健康。
二是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三是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理念和集中就餐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四是学校要积极向上级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取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包括编写和发放书面材料,海报、展板、公益广告等。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给师生上饮食与营养健康课,可以请进来面对面进行饮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的讲座课,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营养与健康的视频在班级通过智慧平台进行播放,以期达到食品安全教育和饮食营养健康的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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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新)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校食d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机制。本机制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管理要求和监督措施。旨在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期稳定。
二、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1、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学校应当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学校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审查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实地考察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2、学校应当加强食品采购管理,所购食材均要来自滕州食安采购平台(www.tzsasy.com/),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和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4、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场所卫生标准和食品储存要求,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5、学校应当加强食品配送管理,建立食品配送管理制度,车辆卫生标准和食品配送人员卫生要求,确保食品配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四、食品安全监督措施
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在监管过程中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监管。
2、学校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师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3、学校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结语
本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我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学校应当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期稳定,同时学校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共享健康滕州市第五中学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新)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暖、经济建设进程加速,学校内病媒生物(如蚊虫、老鼠、蟑螂等)的活动日益频繁,对师生的健康与学习环境构成了威胁。为此,本方案皆在明确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指导原则、具体措施与保障措施,确保校园内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减少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
2、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依据病媒生物的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
3、公众参与,齐抓共管: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参与,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
1、环境卫生整治:(1)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垃圾、清除积水,减少病媒生物的滋生地;(2)加强校园绿化种植及种植对病媒生物有抑制作用的植物,改善校园环境。
2、物理防治:(1)安装纱窗、门帘等防蝇设施,防止蚊虫进入室内;(2)放置粘鼠板、灭鼠龙、老鼠夹,加装60cm高的挡鼠板等设备,减少老鼠数量。
3、化学仿制:(1)在必要区域使用合格安全的杀虫剂、灭鼠剂、在食堂周围设立灭鼠饵站等产品对病媒生物进行消杀;(2)定期对校园内公共卫生区域进行药物喷洒,确保药物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宣传教育:(1)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师生的仿制意意识和技能;(2)制作宣传栏、悬挂标语等,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经费保障:将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食堂所需经费纳入食堂开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监督检查:定期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治效果。
五、总结与评估
每年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工作成效与不足,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治措施。确保校园内病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为师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本方案的实施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为师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共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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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新)
2024年我校将严格按照GB/T39503-2020《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学校》、B/T31712-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环境治理 鼠类》以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要求,在校园内深入持久的开展活动。不断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控制和减少虫类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生活环境质量。为做好本年度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
1、成立以校长助理、总务处主任常福聚同志为组长,以总务处副主任李维彦、时均河、王慎谦、刘良艳、李海健、孙后秒等人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小组。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利用每日食堂晨会对食堂从业人员作除“四害”动员宣传除“四害”的重要性并利用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的方法,使食堂从业人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到除“四害”的活动中去,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讲究卫生是预防各种传染病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学校努力营造全员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氛围。
二、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春季冬季重点是灭鼠。坚持做到每周五对食堂的各功能办公区域、各类库房,进行排查,发现鼠情痕迹,及时采用安全灭鼠设备进行灭鼠。
2、夏季重点灭蚊蝇、蟑螂。坚持做到每天对食堂的防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关闭防蝇帘及窗户的纱窗,每周要在非加工区域进行喷砂在滕州市疾控中心提供的灭蚊蝇的特效药(对人无害),利用蝇拍灭蝇,加装高标准的灭蝇灯,并正常工作。
三、综合整治,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1、坚持综合防治、科学灭杀的方针,认真落实“清、疏、装、防、灭”五环节,经常性的开展食堂及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食堂垃圾当餐产当餐清同时垃圾桶必须加盖、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及时疏通排污沟渠,做到校园无污水存积,下水道管口及各类出风口均要用金刚网罩封口,防止老鼠及异物进入排风口。
2、每日开工前检查各自工作区域是否有老鼠痕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解决。
3、除“四害”活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科学用药,确保灭鼠安全,防止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4、完善排水排污设施,新建、改造、维修下水道或排污沟,下水道要基本实现封闭式覆盖,覆盖率达100%以上。
5、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灭杀办法,最大限度控制病媒生物的滋生,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6、综合整治,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7、坚持每日每餐卫生扫除,剔除卫生死角,消除食堂内环境的各类积水,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储存间的杂物清理工作,消灭四害栖息场所。
四、计划安排。
1、1至2月份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杀越冬蚊蝇为重点的冬春爱国卫生活动。
2、3月份做好春季灭鼠的准备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准备药械。
3、4月份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开展春季灭鼠、灭蟑活动。
4、5月份做好夏季蚊蝇蟑螂消杀准备工作。成立消杀队伍。组织技术培训,落实消杀药物、药械。
5、6至9月份组织实施夏季蚊蝇蟑螂消杀工作。
6、10~12月份组织开展秋季灭鼠活动。
五、具体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我校总务处负责统一部署检查督促。
2、层层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责任制,采取以快为主,条块结合,逐级负责灭“四害”工作。
3、一定要把除“四害”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结合食堂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4、落实好除“四害”专业人员,科学灭鼠,严禁随意购置灭鼠毒饵或使用急性毒药保证灭鼠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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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近日,滕州五中开展了关于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针对广大师生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群、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向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班会课上,班主任给学生详细地讲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班主任们从日常生活中频频出现、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恶性事件谈起,逐步引导学生们正视并深入思考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关注自己的食品安全,以保证自己及其他人的身心健康。
此外,学校还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技能。
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长了学生们的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了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校园内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注重营养的良好氛围。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