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科研经费 预算执行 管理
近些年来,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的投入量持续增长,为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预算执行制度体系和评价机制仍不健全,科研项目资金支出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财政科研经费闲置、结余、浪费、支出不合理、效益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规范国家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是财政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类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系模式不统一
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各类科技计划、专项林立,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及预算支出科目体系不一致,给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管理带来不便。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要求不同,容易造成管理混乱。
(二)经费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大
实际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偏差,超过预算范围、超过国家相关支出标准。涉及人员费用的支出不规范,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绩效津贴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随意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内容,变更项目协作单位;会议费、差旅费支出超标,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行政办公费用;项目验收前随意调账、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内容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预算经费到位时间与经费使用需求不匹配
财政预算经费拨付与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一致,科研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上级部门代编代管下属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实施环节多,程序复杂,支出流程长,导致基层预算单位年初无钱可花,年底到款时不能及时安排支出。有的项目总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不及时拨付预算资金,也容易造成项目合作单位财政经费预算执行困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大量资金账面结余。
(四)突击使用项目经费造成资金浪费
预算单位为了完成预算执行率考核目标,过度强调关键时点预算执行率,在每年预算执行的重要考核点,匆忙办理支出业务,在经费支出上未能做到严格把关,造成资金浪费。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中,一般均应预留部分尾款,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方可以支付,但留质保金会造成财政资金结余,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单位为了花钱而花钱,导致国有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性受到影响。一些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前预算未能完成,为避免结余经费上缴突击花钱,造成项目经费支出的低效和浪费。
二、预算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申请与实际需求脱节
科研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为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申请过关,违背据实编制预算的原则,不考虑项目实施程序和配套条件,不细化预算支出内容,盲目承诺配套资金,铺摊子争项目。有的共同申报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层层分解预算指标数,不按实际需求申报预算,造成项目非“可行性预算”,实为“可批性预算”。科研经费预算往往由科研人员主导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国家相关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财经制度了解不充分、不透彻,且在财务成本管理知识上存在欠缺,导致预算内容编制不合理。
(二)对按预算要求支出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些单位未将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真正纳入管理决策范畴,未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真正树立起“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预算管理理念,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仅仅当作单位财务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缺乏严格意义上的预算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参与度不够。部分项目负责人对预算按计划执行认识不到位,对科研经费各个科目、项目预算的真实内涵理解不足,不重视项目预算支出按照合规、相关、合理的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没能及时将预算执行的要求和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预算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课题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自为政,使得科研经费执行监管效率低下。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财务部门缺乏完整而及时的项目预算资料,无法对其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审核课题开支时只是依照财经制度进行审核,而不是按照已审定的项目预算来核定支出。另一方面财务部门未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科研经费预算失去了对课题经费支出应有的约束力。现行的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科目与财政科研项目预算支出科目之间对应关系不够明确,有的会计核算科目与预算科目实质内容相同而两者表达不一致;有的则多个会计核算科目对应一个预算科目。
(四)科研项目预算支出评价考核制度缺失
从国家层面来看,缺乏统一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如何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考核,如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都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科研经费使用部门来看,虽然有结题验收环节,但是并未建立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体系,管理部门并未对预算使用过程中的差异进行细致分析。
(五)部分预算支出科目使用和执行规定不尽合理
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存在支出规定过细过严、人员经费保障不足、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结余经费政策不合理等问题。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政策规定的工资水平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不匹配,绩效工资制度未建立。部分单位为了稳定队伍、吸引人才,通过占用科研项目经费来解决科研人员待遇。作为探索未知世界的活动,科学研究极富创造性,研究方式方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科研活动的研究过程也是比较漫长的,期间各项支出结构客观上存在变动的可能。这些因素造成项目在实际执行中的支出与争取阶段申报的支出预算往往产生差异,虽然现行管理规定中对预算调整的程序和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多数科目不能够调整,必须与预算书完全一致。比如设备购置费支出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方式等要求过细,设备费预算执行结构难以得到保证。在劳务费的支出规定中,对课题组为项目研究而长期聘用的人员费用需求没有做出规定,造成这部分人员费用支出界定不清。
三、预算执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应立足我国科技创新实际,借鉴并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预算支出管理机制,对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系统化的改革,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是经费执行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科研项目能否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关系到科研经费能否遵照经费使用规定合理合规使用。科研单位要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流程,夯实预算执行的基础,将项目预算书的编制工作放到与项目任务书同等重要的位置,以项目研究内容、目标为依据,坚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项目支出的特点,科学地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二)做好科研项目批复和预算拨款工作
加强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建立科技计划经费年初预拨制度,以满足科研项目年初经费需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合理控制项目和预算评估评审时间,加强项目立项和预算下达的衔接,及时批复项目和预算。经费分配管理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可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对于有明确目标的重大项目,按照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
(三)调整优化直接费用支出管理
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范围,各类科技计划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应保持一致。“十二五”初期,财政部、科技部研究制定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中,已经下放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材料费等四类科目的预算调整权限,但其他科目之间不允许做调整。应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赋予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的自,比如:允许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控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中人员绩效三项人员费用,允许调剂使用,限定支出总量;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长期聘用人员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
(四)完善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
对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五)建全预算支出过程控制基础工作
从制度上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科目对应关系,使财务核算的各类科研项目支出内容具有统一性和可比性。建立一套能与日常财务核算相结合的预算控制系统,及时提供项目经费支出信息,客观真实反映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和预算结余情况。充分重视预算执行过程控制,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应熟悉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相关信息,关注项目研究内容、进展、中期考核、课题结题时间、总预算和各分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预算进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利完成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
(六)强化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信息公开
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项目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和其它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验收审计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科研人员和社会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内部公开办法,将资金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人员费、出国费等情况进行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七)加强项目巡视检查审计验收工作
综合运用巡视检查、专项审计、中期检查、结题财务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严把验收质量关。针对不同项目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重大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八)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
(一)科研项目经费划拨滞后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管理有很严格的要求,高校在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需求时,首先必须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拨付财政资金:其一,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直接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其二,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款项下拨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这样一来,势必就增加了会计核算环节,会延迟付款时间,造成高校科研的项目经费下拨的滞后性。
(二)在思想认识上有必要改变学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观念
在现实中,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缺乏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各项目负责人就可以很自由的使用科研经费,难免会有人从中谋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实际上已经是将高校财务管理权特别是对科研经费的审批权和调度权在很大程度上收归于国家财政,部门行使的仅是对科研项目的预算自,科研相关部门的既得利益的丧失,因此项目负责人往往会因此产生抵触情绪。
(三)多头管理导致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现行的高校科研经费大多是由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负责监督管理,科研处一般负责对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以及统筹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筹措和支出核算。这样的不足之处在于科研部门不了解经费的使用规定,财务部门不了解项目的具体内容。
(四)科研项目支出比例不清晰,结构不合理
当前在我国高校内部重视的是能争取到科研经费,轻视了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对科研经费配置上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财务部门在实际核算的过程中由于不了解整个项目预算中的各类支出的比例,无法对经费使用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只能对每一笔业务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会计审核,会导致某些支出项目的比例不合理。
三、如何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
(一)加强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严格了预算执行,明确了按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渠道的硬性规定。科研经费的一切支出都要严格依据预算,因此,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及编制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这就对高校财务人员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规范科研经费的制度管理
对国有资产的制度管理。根据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也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只拥有使用和保管权,不具有产权。
对科研经费支出的额度管理。应该对科研项目的各类支出制定相应的比例,这样便于会计人员在核算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也是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对科研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结余管理。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经结题的课题有关信息,财务部门要对其成本进行详细分析,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办法,及时处理结余,避免长期挂账。
(三)创新科研经费的组织人事管理
首先,要进行机构创新。高校应该成立有财务部门参与的科研经费管理组织,对经费管理进行全方位监控;在项目的结束验收阶段,应该将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作一个完整的总结,项目结束的同时,经费也将结账,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结算。
其次,高校可以建立专管科研经费的财务机构,可以在学校的财务处下设单独负责学校科研经费核算的财务科室,保证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这种模式有利于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协调统一,避免不必要的脱节,加强经费的合理使用。
最后,加强高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财务人员还应掌握更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这就要求高校建立会计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实行多层次培训,以适应新形式下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需要
(四)创新科研经费的额度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解决单位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并存等问题,对账户之间划拨资金等具体问题予以合理界定,考虑预算外资金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学校在安排科研经费预算时,优先考虑通过预算外资金安排科研经费。
完善零余额账户体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通过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方式,用于高校直接支付业务。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为各预算单位开设一个以上的零余额账户,记载与每个科研项目有关的流入流出额,各账户的余额都代表着科研项目在余额内进行支付的能力,完善零余额账户体系。
参考文献:
[1]汤贺凤,《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教育财会研究.2010(1).
关键词:新制度 医院 科研经费使用核算与管理 思路
医院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救治业务,同时还承担一定的临床科研及教学任务。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每年给予医院一定的科研经费补助,此外,上级部门、科研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医院本身也会对医院投入有特定用途的用于科研方面的专项资金。现就新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使用核算与管理思路方面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科研经费新旧制度核算的变化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在原制度中,科研项目资金不纳入医院的收支管理,而是作为专用基金管理,这就导致医院整体收支数据不全,无法真实反映医院的收支情况。
新制度将科研项目资金纳入收支管理,取得收入时,通过“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科目核算,发生支出时通过“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医院留待下期继续使用的科研结转资金通过“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核算。
医院开展科研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的不与特定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支出、公用经费、专用材料费、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中核算,不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
二、科目设置的局限性
新会计制度下,对于财政及上级部门、科研部门、社会各企事业单位拨入的科研经费收支,会计人员可通过“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同时通过财务软件的辅助核算功能,对具体课题的收支进行单独核算。
新会计制度医院自筹配套经费在核算上,要求与财政性拨入的经费分别核算,支出列入“医疗业务成本”,在项目经费管理上,根据国家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费用支出要求按照具体项目列支,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的预算,不得超支、挪用经费。
三、科研资金使用核算和管理思路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单位科研部门、财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人员的积极配合、协调和沟通。目前大部分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科负责,经费管理由财务科负责,造成科研项目立项后,科研部门不跟踪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使用效益,财务部门由于不熟悉科研进展,只是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收入支出和余额核算,缺乏对经费的监督管理,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脱节。因此,建立科研管理系统,并与财务核算系统有效连接,实现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的统一,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立科研管理系统
科研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能区分科研费的不同来源,有利于项目经费的跟踪统计;能根据项目任务书各开支项目如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进行资金使用限制,杜绝超支、挪用现象;可以根据医院费用报账的审批流程,在系统上完成从课题组经办人支出申请课题负责人审核科研科负责人审批主管院长审批财务科审核会计初审财务科长复审财务科审核会计终审(所有审批流程完成)的审批流程,终审完成后系统自动以电话方式通知课题组经办人到财务科办理支出手续;可按不同条件统计查询,满足科研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报表要求,并可提供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绩效考核的基本数据。
(二)联同财务核算系统发挥核算和管理的作用
1、财政及上级部门拨入资金
财务科收到财政或上级部门拨款时,通知科研科,科研科在科研系统上作相关的处理:根据款项的所属项目,在系统上新建项目名称;根据款项来源渠道不同,在系统上点击所属来源;根据项目任务书支出预算,在系统上设置各支出项目以及限制其支出金额。以上设置完成报送财务科,财务科负责设置科研项目编码,该编码必须与财务核算系统上编码一致,同时作科研项目收入会计处理;财务做完收入账务处理后,课题组人员便可以在科研系统上作支出申请。
2、支出申请及控制
课题经办人在科研系统上进行支出申请,系统将根据审批权限自动传递。科研管理系统能自动控制支出项目申请金额,杜绝超支及资金被挪用现象。
(三)财务科根据支出申请作相关账务处理
鉴于自筹资金支出在“医疗业务成本”列支的特殊要求,加上财务核算系统辅助核算功能的局限性,只有与科研管理系统有效连接,信息共享,才能有效地管理好科研自筹资金的使用。具体操作如下:
科研科根据上级部门配套以及院级立项(完全是自筹资金)的要求,对各课题进行资金分配,并确定各课题的支出项目,据此在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初始录入,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资金来源、项目总额(指自筹部分)、各支出项目的金额限制等,若有其它资金来源的,必须与其它来源分别核算。
在其系统项目内增设会计凭证编码栏,目的是课题经费支出在财务系统生成会计凭证后,能反向在科研管理系统上记账,一方面弥补了财务软件无法核算到课题项目的不足,便于统计课题自筹经费的收支情况,另一方面,在日后接受课题项目跟踪检查时,能根据凭证号快速调出凭证,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 地方高校;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规范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地方高校科研工作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科研经费大幅度增加。但由于配置分散、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监督体系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科研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规模是一个高校实力的象征,是国家考核高校升格、申请硕士授予单位、硕士点、博士点的重要内容,而有些地方高校由于先天不足,在学科领域有“话语权”的专家学者凤毛麟角,科研项目申请非常困难,形成高校领导“重立项,轻管理”的思想。科研项目管理实行“课题制”,赋予了课题负责人较大的经费使用自,课题负责人往往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不多,认为自己凭实力争取的项目,既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又给学校带来了经济利益,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经费,怎么使用是自己的权利,财务部门不仅不应干预,而且应该提供方便,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了较多的违法违纪现象。财务部门成了领导不满意、教师不高兴、检查部门认为监督不到位的“受气包”。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既是国家的要求,又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可以说,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既是对国家、社会、学校负责,也是对项目研究者负责,只有管理到位,方能使用到位,才能使来之不易的科研经费发挥效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和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地方高校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的窘境,必须进行科研经费规范化管理。
一、科研经费的性质
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根据经费来源渠道不同,科研经费分为校外科研经费和校内科研经费两大类。校内科研经费数量少、金额小,本文不再赘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种。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为纵向经费;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为横向经费。纵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纵向科研项目(课题),主要包括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等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横向经费对应的项目(课题)为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包括科技开发与协作项目、技术成果转让项目、科技咨询等技术项目、企事业单位资助的项目和国际间企业合作项目等。
二、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
随着科研规模日益扩大,国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责任体系,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三、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要求
近年来,国家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笔者经过总结,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要求
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合同(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二)票据使用要求
高校取得科技主管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不用开具任何票据;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高校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的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支出报销要求
学校要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严格票据审核,必要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明细单等有效证明,杜绝虚假票据。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支付要求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深化,支付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因科研需要,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可以支付现金;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购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差旅费中的飞机票和住宿费等支出及场租费等支出通过公务卡转账结算;购买固定资产、大宗耗材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五)转拨经费要求
科研项目经费的转拨支出,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转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所有科研经费的转拨,必须由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经费转拨业务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六)政府采购要求
科研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通过法定的采购方式、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进行。
(七)科研合同管理要求
科研合同是高校和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定,高校必须建立科研合同的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未通过审查的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接科研项目。审查通过的科研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学校签署科研合同。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提供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不得提供相关票据。
(八)资产管理要求
科研经费收入属于学校收入,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牟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依法纳税要求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十)严禁违规使用经费的要求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
四、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思路
(一)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理解和支持
国家制定的有关专业性文件,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转发,学校领导则可能看不到。所以,作为高校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关心国家的财经动向,关注财经要闻,经常登录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网站,了解最新的财经政策。一是认真学习和理解政策的实质,掌握政策的操作空间,便于在工作中应用;二是积极向学校领导汇报,使领导了解政策,得到领导的支持;三是积极向政策的适用对象进行宣传,使各项政策完整、及时地传达到相关受众,得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做好政策适用对象的政策辅导,帮助适用对象了解政策、按政策办事,消除不满情绪、化解矛盾。
(二)完善制度,提高操作性
地方高校应全面梳理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在符合项目归口单位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课题的性质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制定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该包括各层级的经济责任,工作流程,审批权限,项目经费如何入账、需提供什么资料、哪类项目应该开具什么票据,经费报销的要求,外协费如何转拨,项目验收、结题结账如何办理等全过程,使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到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设立专职岗位,提供专业服务
1.预算编制规范化
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财务部门要协助科研项目申请人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专业分工和信息共享,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科研项目批准后,项目预算执行难,预算与实际需要脱节,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2.预算执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科研经费支出业务的审核。对票据不符合要求的、未办理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的要求重新办理手续,对国家规定严禁报销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预算执行额度控制。目前,地方高校大多使用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校财务软件,该软件v4.0以上的版本在“辅助账务处理”系统中设置有“项目账”核算和管理功能。通过“项目设置”功能,完成科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等基本信息。通过“项目额度控制”功能,构建项目预算与支出科目的对应关系,对科研项目按批复的任务书(合同)进行额度控制,当发生支出时,系统就会提示预算指标多少、已经支出多少、结余多少;当支出需求超过预算指标时,系统就会提示“该支出科目控制金额出现超支,不能支出”,以实现对科研项目的每一项支出进行控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3.中期验收和财务决算规范化
不断完善财务专网建设,配置独立的查询服务器,将查询服务器接入校园网,通过查询服务器向校园网科研项目的收支明细账、项目资金结余和往来款项的情况,校园网内的授权用户可以随时查询所需的最新财务信息。科研人员在编制中期验收报告和结题财务决算时,不用到财务部门查询相关数据,直接从网站下载即可。这样,既可以节省科研人员的工作时间,又可以杜绝弄虚作假。
五、完善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综合课题财务验收报告的要求和科研经费审计存在的问题,科研经费财务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财经法规及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会计科目使用是否规范,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各预算科目支出是否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是否及时按预算完成支付进度,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情况;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经费管理办法不允许支出的内容,即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他支出;课题经费使用是否有挥霍浪费的行为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自筹经费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高校承诺配套的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批准的预算使用配套经费。
(五)科研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按批准的预算购置设备,购入设备是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等。
(六)中期验收和结题决算的规范性指标
该项指标包括是否及时清理账目,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要求,结余经费的认定和上缴情况,是否存在结题不结账、长期挂账等问题。
有些地方高校的科研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学校在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经验,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办法,而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随意性,对于规范化管理可能会不理解,所以,开展地方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规范化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朱秉男.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1(8):130-131.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5〕11号,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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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S].教技〔2012〕14号,2012.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纳税义务
当前我国要实行科教兴国的战略来促进我国高级产业的发展。而在科教兴国的路程中,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占到了重要地位。而我国高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较为快速的发展,主要和政府财政拨款支持有着密切联系。但是当前,高校内有关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不明确,造成高校难以有效进行科研经费收入核算和纳税筹划。这为我国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于高校的科研经费进行范围划分和界定将关系到高校进行会计核算和发展。同时,为了降低高校的纳税风险,还需要对高校的纳税义务进行探讨,以最终帮助高校针对科研经费收入进行合理纳税和财务会计核算。
一、当前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分歧及探讨
(一)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一般界定
当前在我国对于高校科研经费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简单的将科研经费收入进行了划分,把高校拥有的科研经费直接划分为了纵向与横向科研经费收入。但是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收入和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只是简单的规定纵向科研经费收入就是取得的财政性拨款收入,横向科研经费收入则为取得的不属于财政性拨款收入的内容。这种较为笼统的划分方式虽然较为概括的说明了高校科研经费收入是什么,但是却难以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区分和界定。同时由于在横向和纵向的定义方面具有非明确性,这必然导致当前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当前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分歧
由于当前我国对于科研经费收入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必然导致各个高校或者专业人士在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细致性界定中存在较大的分歧。而主要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当前我国会计制度虽然指出科研经费收入应将高校在进行科学研究及其他基本辅助活动中来自非同一级别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纳入核算体系。但是对于“非同一级别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是的理解却容易在字面上便产生两种意义截然不同的界定。首先,第一种界定方式是认为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应包括除了本级财政主管部门拨付的经费之外的所有获得的经费。而第二种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方式认为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应只包括不是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拨付的财政性收入经费。这种分歧造成各个高校在进行科研经费收入界定上存在巨大差异与不同。难以有效进行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税收缴纳。
(三)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界定的探讨
根据上文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分歧,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会计进行科目界定将影响到高校的最终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果按照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界定的第一种理解,就应该将应纳增值税的科研经费在高校的“经营收入”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其他的在“科研事业收入”的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如果按照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界定的第二种理解,就应该将所有科研事业收入归入“经营收入”进行核算,而不能纳入“科研事业收入”中进行会计核算。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当前的会计制度中的规定进行修订以完善有关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并最终降低高校的纳税风险。而在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进行完善时除了需要考虑文件内部不要产生歧义之外,还可以通过反向列举及正向概括的方式进行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界定,这样可以保障界定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提高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对于可以经费收入核算的效率。
二、针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纳税义务探讨
(一)当前税法中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纳税义务规定
在我国的税法中,对于财政拨款是否征税有一定的规定。其中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税法中对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列举了几项,其中就有财政拨款这一项收入。之所以不将财政拨款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因为财政拨款的来源主要是税收,因此如果再对其征税是效率低下且存在重复性征税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纵向科研经费实质上属于财政拨款,因此其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除了纵向科研经费收入之外的其他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并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但是其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还需要对高校的科研经费收入的具体类型进行划分和界定后才能最终确定。只有在对高校的科研经费收入具体类型进行划分和界定有,高校会计核算系统才能有据可循,并且照章办事的同时降低高校的纳税风险,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二)当前行政法规中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纳税义务规定
当前,我国税法中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中由财政部门直接拨款的那部分收入直接不征税。但是对于其他非从财政部门直接拨款获得的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在我国当前的某些行政法规中有一定的界定。即在我国财政部于2004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对于高等院校为了社会其他行业服务而提供的具有技术转让、培训、咨询、服务、承包等服务获得的科研经费性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当前有行政法规已经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纳税义务进行了规定,即行政法规对于非从财政部门之间拨款获得的高校科研经费收入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免征或者不征税的前提条件
根据前文讲解科研发现对于高校科研经费收入可以直接分为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两部分,因此整体上来说都不承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但是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中对于成本费用的规定,高校科研经费收入要享受免税或者不征税必须要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否则并无法直接享受免税或者不征税条件。在我国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了如果企业从事的业务应享受多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待遇,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进行明确的会计核算,那么企业无法自动享受免税或者不征税的优惠,只能针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的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免税或者不征税。同时作为高校而言,还需要对支出项目进行明确划分,只有在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进行明确划分后才能对不征税收入相配合的不征税收入的支出及免税收入相配合的免税收入支出进行划分,因为对于高校的科研经费收入相配比的支出项目而言,不征税收入的支出不可以进行税前抵扣而免税收入的支出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抵扣的。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必须加强内部收入支出项目核算,提高自身的会计核算能力,最终减少自身的纳税风险并提高对于资金的利用效率,为我国高校科教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在物质文化方面的需求逐步扩张。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极强外部性的科研事业将会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能否长期高速发展。高校科研事业作为我国科研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发展提供着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只有对高校科研经费收入进行有效界定,并对高校所涉纳税义务进行探讨才能最终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窦静.高校科研涉税问题的思考[J].会计师,2012(10).
[2]王瑞峰,赵瑛杰.高校科研经费核算管理模式创新[J].经济师,2015(01).
2020年)》确定的重要科研领域,其主要任务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技术和公益服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益类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公益服务能力,近年来我国财政对公益类科研单位的科技投入逐年递增,但是许多科研经费的投入并未真正得到有效的使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一些弊端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的质疑。
一、公益类科研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现状
1.科研经费来源多样,经费数额逐年递增,经费管理存在难度
公益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种类多种多样,有些是纵向经费主要来自国家部委、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的专项拨款,经费管理的要求相对较高;有些是横向经费即来自平行单位的科研协作经费,经费管理的要求相对宽松。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科研经费投入比重逐年增加,经费数额由原来的数十万元增加到了现在的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因为经费的来源不同,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也不尽相同,一些公益类科研单位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在项目经费的管理上都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例如有些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为了规避上级对纵向经费的管理约束,会通过在纵向经费与横向经费之间调换经费用途来实现一些不合理支出的报销。
2.科研经费日常使用和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性
许多公益类科研单位在申请到科研项目经费后并未按项目申报时的预算方案使用经费,尤其是一些未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单位或课题负责人随意将与项目无关的餐费支出、旅游支出、以及单位的其他大额支出以科研课题的名义进行列支。一些单位甚至未按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分类管理及成本核算,会计核算科目混乱。
3.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不高,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下
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很多公益类科研单位在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争取到经费之后,因为人员水平及实际条件不足使项目无法及时开展。由于国家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度有要求,一些科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用凑票报销和以拨代支等方式应付上级财政等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进度的要求,并未真正将经费用于科研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中。
4.科研项目不结题或结题后的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
很多公益类科研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往往不能如期开展,由于资金拨付单位无结题要求,科研经费长期挂账情况比较普遍。还有一些科研项目结题后,剩余的科研经费不再受资金拨付单位监管,资金由项目依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随意使用,财务管理相对混乱,不仅浪费了公共资金,还无法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公益类科研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的原因及改进建议
1.项目审批制度存在瑕疵,一些科研项目缺乏科研价值,只是作为某些单位或科研人员的圈钱手段。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在源头上做好工作,在源头上付出一些成本来控制科研经费的投入方向可以大大降低对公共资金的浪费。对于定期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的公益类科研单位,项目审批机构应当将其历年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即课题的结题验收或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同时制定一套严格、有效、合理并要接受社会监督的审批程序,避免在科研经费拨付环节滋生公关行贿等腐败现象。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科研项目应由一个专业的科研项目经费审批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考察论证,并对考证结论负相关连带责任。
2.科研经费的来源过于多样,导致“重复立项,多头交账”,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科技资源配置交叉化,掌握科技经费预算的单位有20多个部门和机构,造成科技投入项目重复与支持不足现象同时存在。”一些条件好的公益类科研单位同时承担多个部门同一领域的科研项目,虽然研究领域交叉重叠,但是却并未将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最大化,这些科研单位在使用科研经费时重复购置固定资产,虚报经费开支,造成科研经费的严重浪费。建议科研经费的预算拨付应分领域由少数几个具备科研指导能力的机构统一执行,并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信息平台,通过查新,减少经费的重复投放,实现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3.公益类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科研水平有待提高。“钱堆不出创新”,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提高离不开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一些公益类科研单位只重视能争取到多少科研经费,却不重视提高单位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以至于许多科研人员不是致力于科研,而是致力于写项目申请、跑关系、拉项目,甚至搞公关行贿、虚报成果、论文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更是损害了社会正义,浪费了公共资金。国家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应当同时加强对科研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并针对公关行贿行为和科研学术造假行为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涉及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4.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形同虚设,科研经费项目预算申请随意列支,缺乏依据。2002年我国对以财政拨款为主的科研计划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实行课题预算评审制度,即在课题申报环节,需要提交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但是由于该预算一般由申报项目的科研人员编制,为了能争取到更多的科研经费,一些科研人员往往不经过实际考察,片面夸大预算,盲目承诺配套资金,影响了课题预算编制的可靠性,导致经费预算与经费使用严重脱节。加强预算管理首先应该提高预算评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经费预算评审专家不仅要有科研方面的专家还应有财务方面的专家进行全程参与,这样可以参照以往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经费预算。
5.许多公益类科研单位在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财务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离不开完善的科研财务管理,一些科研单位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只是负责单一的收支管理,并未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因此公益类科研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定完善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在激励机制的配合下,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管,对科研经费使用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强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督,从而确保科研经费的每一笔支出都在内部监管体系之内,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
6.当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制度有待改进。我国目前对财政专项资金进度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有些科研项目立项后,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完成科研进度,但是迫于财政专项资金进度的要求,只能突击花钱或以拨代支,结果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经费的正常使用,也不利于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建议科研经费的使用进度应当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弹性变动,不应当搞一刀切。
7.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参与科研的在职人员劳务报酬方面的规定缺乏激励机制。《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人员费是指课题组成员的工资性费用。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并按规定在课题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课题专项经费中重复列支。”由于缺乏相应激励机制,一些参与科研的在职人员往往心态不平衡,想方设法将一些不合理开支从科研经费中支出,甚至不惜一些违法手段。如果国家对参与科研项目的在职人员给予适当的激励政策,比如在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后达到某一标准,或科研成果经过鉴定获得肯定并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后,参与科研的在职人员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以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摘 要 随着“科技兴国”意识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科研经费不断增长,管理好科研经费,增强高校的竞争力,不断为社会输送高科技人才,已经引起了高校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高校大力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积极扩展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 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模式 科研项目 现状对策
一、前言
高校科研作为我国主要的科研力量之一,为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高校承担了我国主要的科研项目,而科研经费的管理成为了高校必须重视的方面。只有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科研经费能够落到实处,才能保证科研事业正常蓬勃发展[1]。当前我国高校更加重视科研成果,但是财务管理的力度不够,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笔者根据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首先讲述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然后讲述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具有一定实际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
二、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我国高校科研经费不断增长,高校之间联合科研的程度不断增强,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不但有政府拨发的纵向科研经费,而且社会和科技公司不断投入资金和精力进入到高校科研中来,形成了纵横向复杂格局。表1显示了我国某高校的科研经费增长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高校科研经费成不断增长趋势,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都呈现上升的趋势,这说明了我国科研力度不断增长,出现了繁荣昌盛的局面。与此同时,多元化科研经费来源造就了复杂多变的管理模式。政府拨发的纵向经费管理灵活度较高,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方法,但是难免会出现“刻板”的管理模式。社会投资的横向经费根据投资方的不同,管理方式和管理要求也是不相同的,项目经费使用灵活度不够[2]。此外,我国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诸多漏洞,还有可能出现信息丢失的情况。
三、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不健全,难以有效反应项目进程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缺乏必要的高效管理制度,高校科研部门更加重视项目规模和项目成果,对于经费管理并没有十分重视。经费管理部门对于财政核算远远大于财务预算。与此同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难以立体全面的监督财政走向,经费拨入、使用和结算还缺乏完整的管理监督制度。资金的使用情况难以反映出科研项目进程,项目管理和财政管理进程严重脱节[3]。
2.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个人控制,经费报账制度宽松
在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是由项目个人负责的,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经过项目负责人,只要有票据就能进行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负责人成了主要经办人和负责人,这造成了项目经费核实变成了表面工作,没有实质性意义。此外,为了提高研究人员的积极性,项目负责人通常提供大量的经济补助,这也导致了管理制度相对宽松。此外,评定高校科研成果好坏的指标只是项目经费的多少,项目经费越多,学校的科研成果越好,所以不少高校大量无序投报申请资料和科研经费,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
3.科研项目经费来源多元化,造成经费核算混乱
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一方面能够显示出我国高校科研的蓬勃发展,同时也造成了管理困难的局面,简化固定资产申报,将固定资产无形变化成“隐形资产”,经费支出变成了简单的明细单据和发票交纳,极大的影响了科研效率。经费纵向和横向来源导致了管理多元化,来自政府的拨发资金被纳入外来资金的范畴,资金支出比较松懈,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
4.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宽松,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效益不高
高效经费管理要求相对宽松,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支出和预算经费严重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财务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难以及时沟通交流,造成信息堵塞,监督力度难以达到细致入微的效果。不合理开支比例较高,比如无节制支出旅游和招待费用,经费申报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管理效率低下,成本核算不够准确,过多的器材(暖气、图书)和水电支出归纳为了教育费用,无法显示出真实的科研支出。由于管理模式落后,科研项目经常出现结题不结账现象,资本资金流失现象严重。
四、加强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条措施
1.加强高效科研资产核算意识,降低科研成本,购买更多的固定资产
高校科研经费的核算要保证产权明晰,明确责任,加强资产核算意识,将科研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经费进行结算和审核,简化科研成本预算,让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直接反映出科研进程情况。开展科研经费核算不仅能够提高科研效率,而且提高收益效果,为科研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科研固定资产可以被纳入到学校经费管理内容来,办好预算、申报、购买和验收等工序,着手重点购买固定资产,避免经费浪费,实现资金资源共享。
2.完善纵、横科研经费使用制度,健全课题经费的监理管理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要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纵横向经费的使用目录应该内容充实,相关核算准确,监督能够涉及到科研项目的方方面面。此外,科研项目应该明确课题主要负责人,资金的支出都应该经过负责人的统一负责。严格规范经费转拨规范,严禁外包现象产生,票据审查应该建立完善健全的审核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应该进行全面预算,把握过程控制,实现全成本核算,核算期间应该进行验收,并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横向科研经费可以建立虚拟资产管理服务系统,科研人员应该建立节约型基金,设立经费使用体系,控制经费支出限度和范围。
3.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高效科研项目,建立完善的科研费用使用流程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应该搭建网络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经费内部审计力度。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相关技术人员建立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的支出不会超过总体支出,减少经费支出过于主观性。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使用流程,项目结题的时候,应该制作财务报表,将经费使用和项目成本结合起来的,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且提供可靠的信息报表。科研经费使用流程出如下图所示。
图1 科研经费使用流程图
高校科研项目的在立项的时候就应该做好项目代码和经费总额的结算处理,原始凭证应该进行必要的审核,然后结算资料费、差旅费、测试费和评审费用。如果科研项目正在进行过程中,科研项目使用完毕则应该停止报销,否则继续进行报销。
4.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结算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结算制度还是不够健全,管理办法和规定措施不全面,监督机制存在诸多漏洞,会计报表数据不准确。科研项目可以规范结算制度,将科研时间和课题进程结合起来。如果情况允许,经费支出部门可以强制性结账。此外,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加强交流和沟通,财务部门应该和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管理效率,科研部门进行全程预测和中期管理。经费结算制度要贯彻到整个科研项目中来,从立项到资金到位做好科研经费管理。财务人员首先做好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资料,项目完成之后,财政部门可以设立奖励制度,做到结一题,清算一题。
五、结语
我国教育厅和财政部不断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重视程度,高度提高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模式,统一管理高校科研经费,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的监督和控制。
参考文献:
[1]吴选兴,李序.关于高校科研经费若干问题的思考.教育财会研究.2010.31(08):118.
一、工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不规范 管理制度不能与现行的财政制度实现同步。工业科研单位执行的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都是前几年颁布施行的,近年来财政制度和科技体制的不断进行改革,工业科研单位逐步实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和细化支出项目。目前大部分工业科研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是《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一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已经不能适应现行的财政制度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财务管理办法多样却缺乏统一性,加大了执行的难度。如在支出这一项目上,有的项目预算统一,有的项目预算不统一,加上科研经费支出有它的随意性,这些都使执行难度变大。同时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也不算完备,缺乏及时有效地监督,这是我国科研机构普遍都存在的问题,这造成了科研经费的浪费。由于财务人员一般不参加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即使所列支出项目中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财务人员也无法采取有效的监督,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
(二)准确的成本核算很难进行 科研经费要进行申报预算,在申报预算时要遵循“预算应与项目任务与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有些项目在预算申请时,夸大了预算,本意是保证科研项目的稳定进行,但实际操作中由于预算的增加,科研人员可能会随意支出,造成浪费,这也导致项目预算不能规范准确进行。有些项目支出时不按预算进行,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又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混乱。
工业科研单位项目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强,科研人员在争取科研经费时可能会花费不少精力,往往坚持这笔资金的支配权。另外,在经费下发时亦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都使得成本核算不够规范准确。成本核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财务部门不能准确核算各科研项目的实际支出成本。在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使一些人用虚假票据套取现金,甚至有的人将个人及家庭生活花费列入科研支出中,在无形中增加了科研经费的支出成本,造成科研成本核算的不准确。
(三)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落后 近年来,随着工业发展,横向科研经费不断增加。横向科研经费的定义是: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工业产品具有了很高的经济效益,这使得工业科研中横向研究经费增加了许多,这种现象利弊并存,如果有效管理,能够发挥横向科研经费的作用,在减轻国家经济负担的同时可以有效推动工业科研发展。但是目前由于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够完善,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工业科研经费的外部循环,也造成了科研资金和资产的严重流失。比如,有的科研人员接受本单位以外的科研项目,项目所用的资金不录入本单位的账目,却利用本单位的资源进行该项目的研究,造成单位资产无形的流失。
(四)缺乏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督管理 在科研单位有些时候是外行领导内行,单位领导认为只要是与科研活动有关的支出都属于合理支出,一切为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让路,这些使得经费支出环境较为宽松。但是单位的审计工作相对滞后,对于财务支出事前事后的审查不够规范、严格,许多不合理的支出被批准,许多支出的资金不合理也不能及时查出,造成科研经费的流失。在报销经费时也存在违规现象,报销发票中所列的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同,但是财务管理部门对此却缺乏有效监督。
二、工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一)科研经费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 大部分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中并不重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的建立,很难提高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识。同时,即便某些科研单位建立了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也是把重点放在国家投入的资金上,对于企业等社会上的资金投入不重视。对于横向科研资金,国家没有的明确的管理办法,委托单位也没有明确要求,造成工业科研单位对横向科研资金的管理存在了不少误区。管理过紧,使横向科研资金的应用失去其应有的活力,发挥不了横向科研经费的作用。管理松散,认为单位无权过问,由课题负责人说了算,使得横向科研经费的支出混乱。
(二)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不一致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项目管理分别由本单位不同的部门负责。科研人员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不能与财务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财务人员也不了解项目的资料信息,财务部门不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只关注项目争取的相关情况以及管理费用的提取,对于经费的使用状况不加重视,造成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脱节,很难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科研经费结算不及时 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或财务结账不及时的现象在某些单位时常可以看到。有些科研项目已经结题,但其财务账面上却一直有余额没结清,让课题组人员随意支取,造成科研资金的流失,同时单位财务不能及时结账,结余资金也就不能进行分配,使得许多科研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给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和账目管理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四)缺乏相应的科研经费绩效考评机制 科研部门一般只注重对已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技术和成果的验收,很少对科研资金进行绩效考评。这使得科研人员自身缺乏科研经费的节约意识,财务管理部门的收尾工作也很难进行。
三、工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完善对策
(一)工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 科研经费的管理要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同时,各工业科研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使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都依照相关的章程办事,实现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化,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化。
(二)加大对科研经费预算与核算的重视力度 单位财政部门在科研的项目审批时要加大监督力度,在申请专项经费时要求申报人员编制申报预算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宽严适度,使得预算管理得到加强,同时又不会妨碍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树立成本核算意识。针对工业科研单位本身的特点,核算要做到切实可行,可参考国际上通行的核算方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既能够真实的反映科研经费状况又能是科研经费科学合理的利用。这也可以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使科研经费的使用既能发挥其效用又能减少浪费、流失等现象。同时科研项目结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帐并办好财务结算手续,对于没有正当理由却仍然不结账的项目要实行强制性结账,避免科研经费的无故浪费。做好剩余经费的处理工作,使科研结余经费真正能用到科研发展事业上去,实现科研经费的最大化效益。
(三)加强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的沟通 只有加强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的沟通,使科研管理和经费管理有机结合,才有可能使科研投入少产出高,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财务部门要做到熟悉科研部门的运作过程,掌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好科研项目相关的预算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到位,为科研工作提供最好的服务,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资金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使科研人员能够了解资金使用状况,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派遣会计人员在科研管理部门办公,随时跟进解决科研中的财务问题,掌握经费的使用状况,使科研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完善工业科研经费的监督机制 只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科研资金的有效利用,防止腐败的滋生,避免浪费,因此财务部门应该完善监督机制。不仅要机制健全,还要从监督力量上保证监督的顺利推进,由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共同进行财务监督,审批时要严加把关,保证科研经费能够“用到刀刃上”。另外还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这一体系要能够真正独立于本单位的行政领导之外,具有了独立性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经济监督职能。对于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相关部门的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于违反法律的情况要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完善监督机制。
(五)学习企业先进的财务观念 学习企业财务管理的先进理念,实现科研资金高效合理的利用。第一步就是要科学的预算科研资金的使用,保证科研资金使用实现效益最大化。引进企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相关的责任人,保证科研经费的合法使用。注重成本核算,并保证成本核算准确、合理。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既不能过于严格,使科研人员不愿意积极参与,阻碍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又不能管理过于宽松,使经费支出混乱不堪,科研资金被大量流失。工业科研单位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围内,结合横向科研合同的规定,给予科研人员充分的自。在这一方面企业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对于工业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多有裨益,可多加借鉴。
(六)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考核 运用一定的指标标准,采用严谨科学的方法,对相关的人员完成任务的实绩和所产生的效果进行价值判断,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逐步完善科研经费的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申请科研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 高校 财务管理
科研项目是对高校综合科技水平以及综合实力进行判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同时也是高校培养高科技人才、建立重点学科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的必要保障。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大高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项目所需的科研经费都处于不断增长的过程,因此科研经费已经成为目前高校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对于高校财务管理而言,如何实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科学、有效、合理和规范管理,在保证科研经费可以充分发挥最大效益的基础上实现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共同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概述
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上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纵向的科研经费和横向的科研经费。纵向的科研经费主要指的是财政性的拨款,包括国家科技专项经费,例如973计划、863计划以及支撑计划等等,同时还包括国家和地方上的各种基金,比如国家和省部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学科点、社科重大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等方面的基金,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归国留学生基金等等。由于这些财政性的科研经费没有包含创收的成分,在管理和使用上需要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同时依照合同预算来对开支进行规定。横向科研经费主要就是指高校和各种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进行的横向联合,利用高校对这些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协作、科技成果转让以及技术支持等手段而获得的收入,这是高校在科技创收上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
我国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首先表现为高校在经费管理制度的不统一。由于目前高校科研资金管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同时科研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不同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在其管理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时对资金所进行的核算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财务主管部门还没有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资金核算问题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宏观指导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实际的高校科研资金管理过程中,都是参照教育事业的财务制度来进行的。由于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上的不统一,这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经费管理效果,同时也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
其次是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我国科技部联合相关部委在2001年共同了科研计划实施课题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以及所有和科研课题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直接费用就是在对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过程中可以直接纳入到成本中的费用,包括设备费用、人员费用以及其他科研费用,而间接费用就是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无法对成本进行直接计入的费用,包括各种行政管理费用、服务人员费用、各类设备的使用费和折旧费,而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研究一般和教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很多科研支出包括使用费、折旧费、人员费用以及水电费等等都被纳入到了教学事业费用支出,因此对科研支出进行了虚减。
科研经费的运用不合理,使用效率低。首先表现为科研预算编制上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预算,很多在研究中被消耗掉的费用并不是可以事先进行预见的,这就给科研预算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很难进行合理准确的估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有些高校研究课题组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对预算的重要性和关键性认识不足,导致预算出的编制不够准确和科学,最终导致预算和决算上的巨大差异。
其次表现为科研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很多高校科研人员对于国家的财经政策以及国家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对预算的执行意识不强,同时学校的财务部门也对学校的科研项目不够熟悉,对票据报销中的相关性、真实性以及合理性把关不严,导致了科研费用在支出结构上的不合理现象严重。根据2009年山东省对省内的十所高校的265个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相关审计,发现在费用开支上直接费用仅占到费用总开支的49.8%,而附带的间接费用占到了一半多。
最后表现为科研经费的结余资金过大。根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公布的针对16所高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截至2009年初,在13所高校中将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规定结账,其资金累积达到3.23亿元,导致了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同时在使用上的随意性较大,这都给科研项目管理以及财务核算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在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上采用的都是课题组负责制,给予了课题负责人在预算范围内较大的经费使用权和自主支配权,很多高校为了对科研项目进行鼓励,往往在经费管理监督方面都采取了宽松的管理方式,绝大部分的经费都集中在课题组负责人手中,对科研项目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而由于课题组负责人往往都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甚少,从而导致了在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较多的随意性和违规性,这样不仅不利于对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上的不完善。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个科学有效、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我国各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在财务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进行细化,制定一个详细、可以操作的资金核算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重要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经费预算、费用支出、经费划拨、结题时费用结算、费用结余、课题验收以及各类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环节,保证高校的科研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调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在重大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上的积极探索。
对经费管理责任制进行强化。随着我国目前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研体制的改革,高校应该就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增强其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上实现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并将具体的责任明确到人。在分级管理上,高校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项目和课题负责人需要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实现各尽其责,同时要确定高校校长的统一领导,对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并实行跟踪考核,在建立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所有管理不善以及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经费预算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一方面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保证费用可以得到合理使用的前提,同时也是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高校一旦对课题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批通过一般不要进行随意的调整,必须要实现严格的执行,同时高校的财务人员需要帮助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坚持经济合理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目标相关性等原则,经过科学测算以及充分论证制度之后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编制。保证所编制出来的预算不但可以满足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同时还能符合财务管理中各类制度的客观规定。
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高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建立有效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应当是由财务、审计、科研三方共同参与的,从全局角度出发的机制。同时,要加大科研经费的事前预算评估力度,做好经费的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经费的使用程序,明确经费使用的目的、金额、时间、范围等等项目。落实监督和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所有款项的支出和使用结果,并真实记录,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和控制不合理的开支。做好经费决算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尤其是要加强绩效审计工作。对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联合的《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0 298.4亿元,比上年增长18.5%。由此,国家对科研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也呈现出了跨越式的增长。特别是在2013年4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 计划)首批入选高校名单,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多功能的综合优势,把提升人才、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三方面的创新能力作为未来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高校正在迅速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随着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的增多,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已成为提高科研水平、保证科研成果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高校的财务部门应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为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的支持。本文在针对协同创新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中的利弊进行分析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 高校科研经费的分类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日趋多元化,主要有以下3方面。
1.纵向科研。指由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由政府部门(如基金委、科技部、地方科技厅)支持资金的项目。如科技部的“973”及“863”计划、国家和省部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及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等。
2.横向科研。主要指由各企事业单位委托课题组研究、从企业单位得到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所取得的收入。这是高校在科技创收上的重要内容。
3.高校自筹的配套科研经费。
二、协同创新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研经费缺乏全面准确的成本核算
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人员成本核算不准确。高校的科研人员大多是教学科研双肩挑,但是他们的身份是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各项支出均在教育事业支出中核算,这样就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教育事业经费支出。二是实验所用成本核算不准确。由于科研工作与教学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共同使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等,发生的从事科研方面所用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房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没有计入相关科研成本,造成了科研项目研究成本不实。
2.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与科技人员各成一体
目前,多数高校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侧重于项目的申报、立项及一些程序性的工作,对经费使用的效益不是非常重视;财务部门则侧重经费核算,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经费执行的参与力度不够,对科研资金全过程缺乏综合管理及有效监督;而科技人员在争取到项目后,只重视项目本身的研究,不及时与项目经费相关部门交流项目进展状况,不熟悉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及法律法规。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与科技人员三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成一体。
3.科研经费重申请,轻预算,预算编制不合理
许多高校认为,科研项目的级别及科研经费的多少象征着学校的实力,是科研人员能力的综合体现,并把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与之挂钩,这就导致了科研经费只重视申请环节,忽略了其他,例如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预算。许多高校在项目进行申报的时候,预算都做的较为随意和模糊,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科学、周密的预算的高校几乎没有。预算编制不合理很容易产生科研经费盲目使用、预算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
4.固定资产重复购置且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各项目的负责人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和协作,课题组成员存在穿插的现象,并且各课题组需要的设备存在一定的重合,这样就导致有些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虽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验收、登记、入账,但这部分资产的报废、毁损等后续工作无人管理。项目结题时,也没有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的甚至将固定资产拆分成专用材料入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对于纵向科研而言,财政资金拨付较慢,影响课题经费的使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纵向科研使用资金需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来上报用款计划,整个过程较长,需经过多个步骤。但项目自立项后就会产生支出,往往采用其他资金垫付的方式保证科研工作正常的进行,这就形成了项目之间互相挤占经费。而且由于经费下达较晚,预算执行难度大,容易形成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6.缺乏完善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协同创新的内涵要求高校在发展中必须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然而,当前我国科研的现状却往往是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其他外部科技资源之间缺乏互相分享的机制,使得科技力量分散,无法形成更强有力的科研团队,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水平的发展。
三、协同创新背景下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1.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成本核算
科研经费的成本不仅包括与项目有关的直接费用,还应包括与研究活动有关的间接费用。推进科研课题的全额成本核算,完整、真实、全面地反映科研课题的成本。一方面,科研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属于相关科研项目发生的,也要分摊进去,尽量避免科研项目支出挤占高校原本就紧张的事业经费;另一方面,对于使用教学实验室的水、电、暖等,可以按照科研项目实际耗用量分担成本,对于使用房屋、仪器设备等,可以按折旧与项目经费相结合的方法合理分摊。
2.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财务部门全程介入、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和协作
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的申报、立项等工作进度,实现数据共享,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应对科研项目全过程参与,将项目经费预算设定并实行额度控制,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科研经费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减少套取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实现科研资金的有效监督与使用。
3.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对于每一项科研经费,科研人员在具体使用之前都要进行预算编制,并且将经费落实到具体的细节上,如用于实验材料、差旅费、劳务费等占项目的比例多少。财务部门会根据这份详细的预算通过会计科目的形式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控制,对不同性质的科研项目按照支出类型、支出结构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保证科研经费预算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经费能够合理的使用,更好的发挥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约束力。
4.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学校可以组建一个公共实验室,购置些常用设备,如电脑等,以提高科研设备的使用效率。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进行登记、入账并责任到人,严禁以拆分资产的形式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相关部门应不定期的抽查检验,在科研人员变动或课题结题之后,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由学校统一保管和调配使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5.建立合理的财政额度垫支资金归还制度
对于已经立项而财政资金尚未下达、项目已经启动且发生了费用支出的纵向科研,应当允许科研单位用财政额度资金归还预先垫支的资金。这样,不但能保证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的有效执行,还会减少科研单位迫于无奈相互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对于因内部成本核算造成的额度资金结余,允许科研单位在本年度内统筹使用。
6.充分发扬协同创新精神,增强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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