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走访位于南昆山的十字水生态度假村时,该酒店工作人员坦言,他们酒店提供的“温泉”就是加热后的“山泉水”,并非温泉眼中冒出来的热水,目前已经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删掉了“温泉”有关字样的表述。该度假村此前在其微信公众号以及携程等网络平台上展示称,其拥有“悬崖峭壁温泉泳池”“高山温矿泉”,浸泡后有舒筋活血、消除疲劳等功效。
“南昆山上目前确实是没有温泉水资源,个别企业为了吸引客源,将加热的锅炉水对外宣传是温泉水,我们对这种虚假宣传将严厉打击,发现一宗处置一宗,决不手软。”南昆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将不断强化诚信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紧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并形成责任包干分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检查督导,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及服务意识,多举措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在惠东滨海区域,以温泉为噱头招揽游客的酒店不少见,打开网页可以查到巽寮湾六悦海世界温泉酒店、惠东金海湾嘉华温泉度假酒店、平海云顶温泉酒店、惠州双月湾享海温泉度假酒店等,这些酒店均没有温泉采矿证,有的还处于非温泉资源区。
日前,南都记者在对享海温泉度假酒店走访时,该酒店负责人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他们的酒店名称是有“温泉”二字,酒店内也有10多个泡池,但他们并未经营温泉,而是海泉SPA。当记者对此种宣传方式提出可能误导消费者时,该负责人反问记者“老婆饼里藏有老婆吗”?
位于惠东港口的“享海温泉度假酒店”,涉嫌虚假宣传。
在博罗,也同样存在打着温泉旗号招揽客人的酒店。打开百度、携程APP等页面,搜索“博罗、温泉、罗浮山”,页面跳出的有罗浮山嘉宝田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深行乐逸温泉度假酒店等。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博罗县有4个地热田,分布在长宁镇和罗阳镇,截至目前博罗县未开发地热水资源。嘉宝田康养中心工作人员称,在节假日前来泡温泉的游客比较多,高峰期日接待游客2000人左右,游客主要来自广深莞惠等珠三角区域。该中心有温泉池57个,日用温泉水1300多m³,每晚11时营业结束后,放掉旧温泉水更换新温泉水。
记者与嘉宝田国际养生文化城管理方沟通,试图走访温泉井,管理人员以老板出差在外,温泉井处房门上锁无法进入为由,建议等老板回来另约走访。据了解,嘉宝田养生温泉开发后,老温泉泉眼已经断流。
查处进展
部分“假温泉”企业已被立案
“针对罗浮山嘉宝田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涉嫌虚假宣传问题,我局已依法立案。”南都记者从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南都报道相关内容,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经营范围含“温泉”、企业名称含“温泉”和报道中含有“温泉”信息的经营主体开展核查。
2024年1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罗浮山嘉宝田国际温泉度假酒店开展现场检查,该酒店经营主体为惠州市罗浮山嘉宝田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该局对该公司线上、线下发布关于“温泉”等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进行证据登记,并发函到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核实关于“温泉”认定、温泉开采井道等情况。
经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核查,原探矿权人惠州市罗浮山嘉宝田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12 年7月3日取得广东省博罗县澜石村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项目地热探矿权,经延续、保留申请登记后勘查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止。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二十七条规定,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有效期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行为;开采矿产资源的,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勘查许可证到期后,探矿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已逾期自行废止。
针对南都报道提及的深航(行)乐逸温泉度假酒店,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深航(行)乐逸温泉度假酒店的经营主体为惠州市乐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6日注销,该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2日到惠州市乐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地址进行检查,此处经营场所名称已变更“罗浮山东樵草堂”。
“为了‘假温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组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全面摸排,确保温泉虚假专项排查工作取得成效,感谢贵报的监督和支持,为我县规范行业发展提供的宝贵意见。”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泡温泉是很多旅游者的冬季消费热门选项,下来,我局将持续做好温泉酒店市场监管领域监督管理工作,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良好、健康的旅游消费环境。”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近年来,该局结合经营热点,对温泉酒店开展了一系列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聚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价格监督管理和虚假宣传等方面,依法维护酒店行业良好秩序,引导和约束酒店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执法人员梳理出辖区内相关温泉经营单位信息,通过系统摸排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温泉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检查。2023年以来,惠城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温泉经营单位23家次,暂未发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南都记者从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此前在全县范围内对虚假温泉开展专项摸排。通过业务系统查询名单,将经营范围含“温泉”、企业名称含“温泉”和注册地在温泉养生谷市场等在营的214家市场主体进行一一摸排。经排查,发现2家存在涉嫌虚假温泉行为,该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其中广东南昆山蓝天云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龙门县晴溪温泉民宿酒店有限公司罚款21893.5元。同时针对上述2家虚假温泉所在镇街进行二次全面摸排,确保本次温泉虚假专项排查工作覆盖面广,“假温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位于南昆山的蓝天云海温泉酒店,被处罚后遮去“温泉”标识。
南都记者从惠东县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去年以来,惠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208人次对安墩、白盆珠等地温泉度假酒店开展宣传广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企业在网络平台及店内展示的治理疗效相关广告,对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行为严厉打击。同时开展普法工作,提高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引导经营户主动学法守法,自觉规范发布宣传广告。
专项整治
开展全市地热(温泉)资源调查,重点核查新闻媒体发现的违法问题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地热(温泉)资源属于矿产资源,隶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勘查、开发利用地热(温泉)资源,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依法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开采和使用地热(温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政府部门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并依法缴纳相关费用。
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惠州市地热(温泉)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全市现有勘查、开发利用地热(温泉)资源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包括辖区内现有地热(温泉)井口位置;开采主体、水温水量、开采时限、尾水排放、缴纳税费等开发利用现状;取水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持过期或无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地热资源行为;是否存在超许可水量开采行为;是否违规排放尾水等情况。对国家督察发现、省市审计部门发现和新闻媒体发现的违法开发利用地热(温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切实摸清辖区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要关停一批地热井。各县(区)对不符合《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勘查、开采地热井的违法行为、超越区域地下水取水规模、对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热(温泉)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打击并予以取缔。
2024年4月前,对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超越区城地下水取水规模,存在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地热(温泉)井,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2024年6月前,对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但未取得合法勘查许可手续的,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勘查,在依法依规办理勘查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勘查活动。
2024年12月前,对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整改能达到取水许可和采矿权设立条件的地热(温泉)开采单位和个人,经依法处置,追缴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和水资源费等有关费用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取水、采矿审批手续。但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取水许可和矿业权设立条件的地热(温泉)井,依法予以取缔。
协同监管
探索构建地热资源监管长效机制
该方案还提出,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地热(温泉)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地热(温泉)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地热(温泉)水监测、保护、规范管理,探索构建地热资源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同时,健全地热(温泉)保护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协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惠州地热(温泉)资源开发利用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和执法活动,处理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事件,严厉打击涉黑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相关组织和人员。对阻挠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种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对暴力抗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地热(温泉)勘查、开采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地热(温泉)行为,对无证勘查、开采地热(温泉)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查处,对拒不停止开采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水利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受理申请开采地热(温泉)取水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场监督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被清理关闭的地热(温泉)企业营业执照,协助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的地热(温泉)开采点进行取缔;对符合保留条件的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审核办理营业执照;对旅游接待企业广告宣传行为进行监管,对实际没有使用地热(温泉)水的企业,在营销宣传中不得涉及包含“地热(温泉)”等内容。
文广旅体部门:积极宣传、发展我市特色地热(温泉)旅游产业,支持各地热(温泉)开发企业根据各地热(温泉)资源的特点开展特色化经营、差异化经营。
应急部门: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巡回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作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等监管指令。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依法实施关闭。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地热(温泉)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医疗卫生相关的监管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受理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对非法征用、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对无证排污、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对规划区范围内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的违法建设,依法行使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职能。
税务部门:负责地热(温泉)开发利用单位税务登记办理及征收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供电部门: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非法开发利用地热(温泉)资源行为,并根据行政部门作出的中止供电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申请探矿权证、采矿权证、不申领取水许可证、不安装取水计量装置等违法开采地热(温泉)的单位实施停电。
市政府督查办: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因领导不到位、履职不力、组织不严密,导致整治工作延误的责任单位实施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
“两会”声音——
惠城区政协委员钟建南:
“商家应诚信经营,不能没有温泉却打着‘温泉’的旗号招揽顾客,这是属于欺诈消费者,长此以往会影响惠州声誉。惠州有丰富的地热资源,政府应该加以合理的规划、集约化规范惠州地热资源,让惠州的温泉产生更大的价值,让全国各地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温泉带来的美好体验。”
惠城区人大代表邱敬慧:
“平时周末去泡温泉,当地的朋友都会告诉我们说这里可能不是真温泉,只是热水。商家不能因为个人牟利或者迎合消费者的一些需求去作假。私自开采温泉在地质方面也会造成很大影响,应该根据政府的统一规划,去开采,温泉经营应该货真价实,对得起老百姓。”
采写:南都记者 黄海林 田飞 蒋奇政
编辑:李晓慧
✪ 惠州曝光违规动火典型案例,涉及这些企业
✪ 告诉你家负责买菜的,惠州这些地方买猪肉更便宜!
✪ 惠州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钟朝阳被查,上个月刚被免职
欢迎扫码加惠小N为好友
回复“进群”
即可加入南都惠州读者群报料、交流
▼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