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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史(上)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实际操作中,亦有地级行政区。也存在行政管辖的跨级情况,如省直辖县(跨地级),地级市直辖街道(跨县级),市辖区或县级市直辖村、社区等(跨乡级);也有增加级别的情况,如省级地级之间的副省级市、副省级自治州,介于县级乡级之间的区公所等。 我国行政区划架构     目前(2020年底),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级(副省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市辖区(包括矿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乡级行政区包括镇、乡(包括民族乡)、街道、苏木(包括民族苏木)、县辖区(即区公所),乡级以下有村民委员会(村、嘎查)和居民委员会(社区)。北京市设有地区办事处,但与乡、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此不列。     历史上(1949—2020年),还曾有省级以上的大行政区,省级的地方、行署区、省级地区; 地(副省)级的行署、分区、基巧、嘎本、行置、总管、垦区、行政区、行署区、直辖区、工业区、地级区、地级专区、工矿特区、地级矿区、地级特区、地级自治区、行政督察区、矿区办事处、地级工矿区、地级办事处、临时行政委员会、地级工作委员会、地级行政委员会等; 县级的宗、谿、山、盐区、版纳、山区、公社、联社、县级镇、管理局、设治局、设治区、城关区、中心区、督办区、组训处、军管会、管理处、盟辖区、特别区、管理局、工农区、县级专区、县级矿区、专区辖区、特区辖区、地区辖区、县级工矿区、县级办事处、县级区公所、县级行政委员会、县级工作委员会等。 省以上级行政区 大行政区     大行政区是中国建国初期设置的管辖若干省、市的行政区域。大区设立军(行)政委员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所辖省、市、自治区政府,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实施民主建政工作,进行各种社会主义改革运动,恢复国民经济以及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等其他方面的工作。目前我国有0个大行政区,建国以来我国辖大行政区0~6个。     解放初,我国辖6个大行政区。     1952年,撤销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大行政区,我国辖0大行政区。 ※大行政区概况: 1. 华北行政区:1949年设立,驻北京。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3省(河北、绥远、山西)、2直辖市(北京、天津)。 2. 东北行政区:1949年设立,驻沈阳。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6省(吉林、辽东、辽西、黑龙江、热河、松江)、7直辖市(沈阳、旅大、鞍山、本溪、抚顺、长春、哈尔滨)。 3. 华东行政区:1950年设立,驻上海。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6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台湾)、1直辖市(上海)。 4. 中南行政区:1950年设立,驻武汉。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6省(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2直辖市(武汉、广州)。 5. 西南行政区:1950年设立,驻重庆。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4省(四川、贵州、西康、云南)、1直辖市(重庆)、1地方(西藏)、1省级地区(昌都)。 6. 西北行政区:1950年设立,驻西安。1954年撤销,划归中央直辖。撤销时辖5省(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直辖市(西安)。 省级行政区 2020 省     省是自1949年以来我国数量最多、覆盖面积最广、覆盖人口最多的省级行政区。目前我国有23个省,建国以来我国辖省22~30个。     解放初,我国辖30个省。     1950年,撤销四川省,我国辖29省。     1952年,设立江苏、安徽、四川3省,撤销平原、察哈尔2省,我国辖30省。     1954年,撤销辽西、辽东、松江、宁夏、绥远5省,设立辽宁省,我国辖26省。     1955年,撤销热河、西康、新疆3省,我国辖23省。     1957年,撤销广西省,我国辖22省。     1988年,设立海南省,我国辖23省。 ※现存省概况: 1. 河北省:1949年设立,驻保定,1958年迁驻天津,1966年复迁驻保定,1968年迁驻石家庄。1958年天津市并入。1967年天津市析出。现辖11地级市(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 2. 山西省:1949年设立,驻太原。现辖11地级市(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 3. 辽宁省:1954年设立,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直辖市并入,驻沈阳。现辖14地级市(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4. 吉林省:1949年设立,驻吉林,1954年迁驻长春。1953年长春市析出。1954年长春市并入。现辖8地级市(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1自治州(延边朝鲜族~)。 5. 黑龙江省:1949年设立,驻齐齐哈尔,1954年迁驻哈尔滨。1954年松江省、哈尔滨市并入。现辖12地级市(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伊春、佳木斯、七台河、牡丹江、黑河、绥化)、1地区(大兴安岭)。 6. 江苏省:1952年设立,苏北、苏南2行署区、直辖南京市并入,驻南京。现辖13地级市(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7. 浙江省:1949年设立,驻杭州。现辖11地级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8. 安徽省:1952年设立,皖北、皖南2行署区并入,驻合肥。现辖16地级市(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安庆、黄山、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池州、宣城)。 9. 福建省:1949年设立,驻福州。现辖9地级市(福州、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 10. 江西省:1949年设立,驻南昌。现辖11地级市(南昌、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 11. 山东省:1949年设立,驻济南。现辖16地级市(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12. 河南省:1949年设立,驻开封,1954年迁驻郑州。现辖17地级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并直辖1县级市。 13. 湖北省:1949年设立,驻武汉。1954年武汉市并入。现辖12地级市(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1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并直辖3县级市、1林区。 14. 湖南省:1949年设立,驻长沙。现辖13地级市(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1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 15. 广东省:1949年设立,驻广州。1954年广州市并入。1988年海南省析出。现辖21地级市(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 16. 海南省:1988年从广东省析出设立,驻海口。现辖4地级市(海口、三亚、三沙、儋州),并直辖4县、5县级市、6自治县。 17. 四川省:1949年设立,驻成都。1950年撤销,并入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行署区。1952年复设,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行署区并入,驻成都。1954年重庆市并入。1997年重庆市析出。现辖18地级市(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雅安、巴中、资阳)、3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甘孜藏族~、凉山彝族~)。 18. 贵州省:1949年设立,驻贵阳。现辖6地级市(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毕节、铜仁)、3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黔东南苗族侗族~、黔南布依族苗族~)。 19. 云南省:1949年设立,驻昆明。现辖8地级市(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8自治州(楚雄彝族~、红河哈尼族彝族~、文山壮族苗族~、西双版纳傣族~、大理白族~、德宏傣族景颇族~、怒江傈僳族~、迪庆藏族~)。 20. 陕西省:1950年成立,驻西安。1954年西安市并入。现辖10地级市(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 21. 甘肃省:1950年成立,驻兰州。1954年宁夏省并入。195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析出。现辖12地级市(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武威、张掖、平凉、酒泉、庆阳、定西、陇南)、2自治州(临夏回族~、甘南藏族~)。 22. 青海省:1950年成立,驻西宁。现辖2地级市(西宁、海东)、6自治州(海北藏族~、黄南藏族~、海南藏族~、果洛藏族~、玉树藏族~、海西蒙古族藏族~)。 23. 台湾省:1945年回归中国,驻台北。现辖6地级市(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并直辖11县、3县级市。 ※已撤销省概况: 1. 平原省:1949年成立,驻新乡。1952年撤销,其中聊城、湖西2专区,菏泽、濮阳2专区各一部划归山东省;新乡、安阳2市,新乡、安阳2专区,濮阳专区一部划归河南省。撤销时辖2地级市(新乡、安阳)、6专区(新乡、安阳、濮阳、菏泽、聊城、湖西)。 2. 察哈尔省:1949年设立,驻张家口。1952年撤销,其中张家口、宣化2市、察北专区、察南专区一部划归河北省;大同市、雁北专区、察南专区一部划归山西省。撤销时辖3地级市(张家口、宣化、大同)、3专区(察北、察南、雁北)。 3. 辽西省:1949年设立,驻锦州。1954年撤销,锦州、阜新2市及直辖的19县划归辽宁省,四平市及直辖的2县划归吉林省。辖3地级市。撤销时辖3地级市(锦州、四平、阜新),并直辖21县。 4. 辽东省:1949年设立,驻安东。1954年撤销,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直辖的15县划归辽宁省,通化专区及直辖的2县、2县级市划归吉林省。撤销时辖3地级市(安东、营口、辽阳)、1专区(通化),并直辖17县、2县级市。 5. 松江省:1949年设立,驻哈尔滨。1954年撤销,并入黑龙江省。撤销时辖2地级市(牡丹江、佳木斯),并直辖32县、1县级市。 6. 宁夏省:1949年设立,驻银川。1954年撤销,并入甘肃省。撤销时辖1地级自治区(河东回族~),并直辖10县、1县级市、2县级自治区。 7. 绥远省:1949年设立,驻归绥。1954年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撤销时辖2地级市(归绥、包头)、2专区(集宁、陕坝)、2盟(伊克昭、乌兰察布),并直辖4旗。 8. 热河省:1949年设立,驻承德。1955年撤销,一部划归河北省,一部划归辽宁省,一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时不辖地级行政区,直辖16县、1县级市、3旗、1县级自治区。 9. 西康省:1949年设立,驻康定,1950年迁驻雅安。1955年撤销,并入四川省。撤销时辖2专区(雅安、西昌)、2地级自治区(凉山彝族~、藏族~)。 10. 新疆省:1949年设立,驻迪化,1953年迪化更名乌鲁木齐。1955年撤省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时辖1地级市(乌鲁木齐)、10专区(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和阗、莎车、喀什、阿克苏、伊犁、塔城、阿勒泰)、5自治州(昌吉回族~、巴音郭楞蒙古~、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博尔塔拉蒙古~、伊犁哈萨克~【副省级】)、1行署区(南疆【副省级】)。 11. 广西省:1950年设立,驻南宁。1957年撤省设广西僮族自治区。撤销时辖4地级市(南宁、桂林、梧州、柳州)、5专区(桂林、平乐、容县、宜山、百色)、1自治州(桂西僮族~)。 自治区(省级)     目前,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省级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体现。历史上,地级、县级的民族自治地方也曾名为“自治区”,但后来分别被规范为“自治州”和“自治县”等。目前我国有5个自治区,建国以来辖自治区1~5个。     解放初,我国辖1个自治区。     1955年,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我国辖2自治区。     1957年,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僮族自治区,我国辖4自治区。     1965年,设立西藏自治区,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我国辖5自治区。 ※自治区概况: 1. 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设立,驻乌兰浩特,1950年迁驻张家口,1952年迁驻归绥,1954年归绥更名呼和浩特。1954年绥远省并入。现辖9地级市(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巴彦淖尔、乌兰察布)、3盟(兴安、锡林郭勒、阿拉善)。 2. 广西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1957年撤广西省设广西僮族自治区,驻南宁,1965年更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辖14地级市(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 3. 西藏自治区:1955年在西藏地方、地级昌都地区设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驻拉萨,1959年行使地方政府职权,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现辖6地级市(拉萨、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那曲)、1地区(阿里)。 4.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7年从甘肃省析出设立,驻银川。现辖5地级市(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撤新疆省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乌鲁木齐。现辖4地级市(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5地区(阿克苏、喀什、和田、塔城、阿勒泰)、5自治州(昌吉回族~、博尔塔拉蒙古~、巴音郭楞蒙古~、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伊犁哈萨克~【副省级】)并直辖10县级市。 直辖市     直辖市是直接由中央管辖的县级市。在现存的三级建制市(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中级别最高。如今直辖市直接下辖县级行政区,但所辖县级行政区的行政级别为厅局级。目前我国有4个直辖市,建国以来辖直辖市2~14个。     解放初,我国辖12个直辖市。     1950年,设立直辖旅大市,我国辖13直辖市。     1952年,撤销直辖南京市,我国辖12直辖市。     1953年,设立直辖哈尔滨、长春2市,我国辖14直辖市。     1954年,撤销直辖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汉、广州、西安、重庆11市,我国辖3直辖市。     1958年,撤销直辖天津市,我国辖2直辖市。     1967年,设立直辖天津市,我国辖3直辖市。     1997年,设立直辖重庆市,我国辖4直辖市。 ※现存直辖市概况: 1. 北京市:1949年设立。现辖16区(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2. 天津市:1949年设立。1958年撤销,并入河北省。1967年从河北省析出复设。现辖16区(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滨海新、宁河、静海、蓟州)。 3. 上海市:1949年设立。现辖16区(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新、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 4. 重庆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四川省。1997年从四川省析出复设。现辖26区(万州、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綦江、大足、渝北、巴南、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开州、梁平、武隆)、8县(城口、丰都、垫江、忠、云阳、奉节、巫山、巫溪)、4自治县(石柱土家族~、秀山土家族苗族~、酉阳土家族苗族~、彭水苗族土家族~)。 ※已撤销直辖市概况: 1. 南京市:1949年设立。1952年撤销,并入江苏省。撤销时辖12区(第一至第十二)。 2. 沈阳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辽宁省。撤销时辖10区(北市、南市、北关、和平、铁西、大东、皇姑、沈河、苏家屯、市郊)。 3. 旅大市:1950年撤旅大行署区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辽宁省。撤销时辖7区(中山、西岗、岭前、沙河口、甘井子、小平岛、营城子)、2县(金、长海)、1县级市(旅顺)。 4. 鞍山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辽宁省。撤销时辖9区(第一至第五、铁西、铁东、永乐、立山)。 5. 抚顺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辽宁省。撤销时辖9区(新抚、胜利、新安、露天、章党、望花、抚西、抚南、五龙)。 6. 本溪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辽宁省。撤销时辖14区(彩屯、河西、河东、工源、桥头、牛心台、石桥子、偏岭、南芬、草河口、草河掌、小市、清河城、碱厂)。 7. 哈尔滨市:1953年从松江省析出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黑龙江省。撤销时辖12区(太平、南岗、东付家、西付家、道里、香坊、天恒、松浦、顾乡、王岗、朝阳、平房)。 8. 长春市:1953年从吉林省析出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吉林省。撤销时辖15区(第一至第十五)。 9. 武汉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湖北省。撤销时辖10区(水上、江岸、惠济、福城、江汉、硚口、汉阳、武昌、南湖、东湖)。 10. 广州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广东省。撤销时辖9区(中、北、西、白云、东山、河南、珠江、新滘、黄埔)。 11. 西安市:1949年设立。1954年撤销,并入陕西省。撤销时辖12区(第一至第十二)。 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区域。如今所有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目前我国有2个特别行政区,建国以来辖特别行政区0~2个。     解放初,我国不辖特别行政区。     1997年,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我国辖1特别行政区。     1999年,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我国辖2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概况: 1. 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现辖19个区(非政权性地区组织)。 2. 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现辖7个堂区(非正式行政机构)。 地方     地方是在边疆地区设立的省级行政区。中华民国时期,曾设置西藏、蒙古两个地方。目前我国有0个地方,建国以来辖地方0~1个。     解放初,我国辖1个地方。     1965年,撤销西藏地方,我国辖0地方。 ※地方概况: 1. 西藏地方:1951年设立,驻拉萨。1959年不再行使地方政府职权。1965年撤销,并入西藏自治区。撤销时辖4总管(卫区、塔工、藏区、阿里)、2基巧(绛曲、洛喀)。 行署区(省级)     行署区是行政公署管辖的地区。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被国统区所分割,出于现实需求在一省之内设立多个行政公署领导地方政权,故行署区多为省级或副省级。目前我国有0个省级行署区,建国以来辖0~8个省级行署区。     解放初,我国辖5个行署区。     1950年,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行署区,我国辖8行署区。     1952年,撤销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8行署区,我国辖0行署区。 ※省级行署区概况: 1. 苏北行署区:1949年设立,驻泰州,1950年迁驻扬州。1952年撤销,并入江苏省。撤销时辖1地级市(南通)、4专区(淮阴、盐城、南通、泰州)并直辖1县级市(扬州)。 2. 苏南行署区:1949年设立,驻无锡。1952年撤销,并入江苏省。撤销时辖2地级市(无锡、苏州)、4专区(镇江、常州、苏州、松江)。 3. 皖北行署区:1949年设立,驻合肥。1952年撤销,并入安徽省。撤销时辖4地级市(合肥、蚌埠、安庆、淮南)、6专区(宿县、阜阳、六安、滁县、巢湖、安庆)。 4. 皖南行署区:1949年设立,驻屯溪,同年迁驻芜湖。撤销时辖1地级市(芜湖)、3专区(池州、徽州、宣城)。 5. 川东行署区:1950年从四川省析出设立,驻重庆。1952年撤销,并入四川省。撤销时辖5专区(大竹、江津、涪陵、万县、酉阳),并直辖2县级市。 6. 川南行署区:1950年从四川省析出设立,驻泸州。1952年撤销,并入四川省。撤销时辖1地级市(自贡)、4专区(内江、乐山、宜宾、泸县),并直辖1县级市。 7. 川西行署区:1950年从四川省析出设立,驻成都。1952年撤销,并入四川省。撤销时辖1地级市(成都)、4专区(眉山、温江、绵阳、茂县)。 8. 川北行署区:1950年从四川省析出设立,驻南充。1952年撤销,并入四川省。撤销时辖4专区(剑阁、达县、南充、遂宁)。 地区(省级)     地区曾是一种临时的省级行政单位,历史上仅1例。值得一提的是,地区也是地级行政区的一类,但此名称在1967~1975年才集中出现,此前被称为“专区”。所以在省级地区存在时,并不与其他级别行政区混淆。目前我国有0个省级地区,建国以来辖0~1个省级地区。     解放初,我国辖1个地区。     1965年,撤销昌都地区,我国辖0地区。 ※省级地区概况: 1. 昌都地区:1950年设立,驻昌都。1959年不再行使地方政府职权。1965年撤销,并入西藏自治区。撤销时辖2地级办事处(第一、第二),并直辖15宗。 副省级行政区     副省级行政区是级别比省级行政区低、比地级行政区高的一类行政区。这些行政区往往被省级行政区所辖,又下辖地级行政区(同时也可直辖县级行政区)。副省级行政区类型繁多,包括行政区、行署区(两者由行政公署领导)、自治州、移民开发区和开发区,但总量较少,故不再分类叙述。         副省级行政区主要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未能完全占领某一省的全部土地而设置的临时代行省政府职权的行政区,但也有一部分是建国以后新设立的。值得注意的是,解放战争至新中国成立期间曾有许多副省级的行政区和行署区,但这里只记述延续到1949年10月1日的一部分。 ※现存副省级行政区概况: 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年设立,属新疆省,1955年改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伊宁,1975年迁驻奎屯,1979年复迁驻伊宁。1979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析出。1982年克拉玛依市析出。现辖2地区(塔城、阿勒泰),并直辖7县、3县级市、1自治县。 ※已撤销副省级行政区概况: 1. 东部行政区:1953年由呼纳、兴安、哲里木、昭乌达4盟合并设立,属内蒙古自治区,驻乌兰浩特。1953年析出乌兰浩特、海拉尔、满洲里、通辽4地级市。1954年撤销,辖区划归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3盟。撤销时辖1盟(昭乌达)并直辖3县、17旗、1自治旗。 2. 赣西南行署区:1949年设立,属江西省,驻赣州。1951年撤销,辖区划归赣州、吉安、宁都3专区。撤销时辖2专区(吉安、宁都)并直辖10县、1县级市。 3. 鲁中南行政区:1949年设立,属山东省,驻临沂。1950年撤销,辖区划归菏泽、泰安、滕县、临沂、沂水5专区。撤销时辖6专区(泰西、泰山、沂蒙、滨海、台枣、尼山)。 4. 渤海行政区:1949年设立,属山东省,驻惠民。1950年撤销,辖区划归聊城、德州、惠民、淄博、昌潍5专区。撤销时辖4专区(沧南、泺北、垦利、清河),并直辖1县级市。 5. 胶东行政区:1949年设立,属山东省,驻莱东。1950年撤销,辖区划归昌潍、胶州、莱阳、文登4专区。撤销时辖5专区(西海、东海、北海、南海、滨北)并直辖1县级市。 6. 湘西行政区:1949年设立,属湖南省,驻沅陵。1952年撤销,辖区划归黔阳专区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撤销时辖3专区(会同、沅陵、永顺)。 7. 海南行政区:1952年由地级升格副省级,属广东省,驻海口。1958年海口市并入。1959年降格地级。1961年复升格副省级。1975年海口市析出。1983年海口市并入。1986年海口市析出。1987年复降格地级。撤销时辖1自治州(海南黎族苗族~),并直辖9县、1县级办事处。 8. 桂西僮族自治区/桂西僮族自治州:1952年设立桂西僮族自治区,属广西省,驻南宁。1956年更名桂西僮族自治州。1957年撤销,辖区划归百色、宜山2地区和邕宁专区。撤销时辖2地区(百色、邕宁),并直辖15县、1县级市。 9. 万县移民开发区/万州移民开发区:1997年设立,属重庆市,驻万县,1998年万县更名万州。1998年更名万州移民开发区。2000年撤销,辖区划归重庆市直辖。撤销时辖1市辖区、6县。 10. 黔江开发区:1997年设立,属重庆市,驻黔江。2000年撤销,辖区划归重庆市直辖。撤销时辖5自治县。 11. 陕北行署区:1949年设立,属陕西省,驻延安。1950年撤销,辖区划归榆林、绥德、延安3专区。撤销时辖3专区(榆林、绥德、黄龙)并直辖9县。 12. 陕南行署区:1949年设立,属陕西省,驻郧县,1950年迁驻南郑。1950年两郧、商雒2专区析出。1951年撤销,辖区划归南郑、安康、商雒3专区。撤销时辖1专区(安康),并直辖11县、1县级市。 13. 南疆行署区:1954年设立,属新疆省,1955年改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喀什。1956年撤销,辖区划归喀什、阿克苏、和田3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撤销时辖3地区(莎车、阿克苏、和田)、1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并直辖6县、1县级市、1自治县。 地级行政区 注:地级及以下级别行政区的个数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行政区划。 2018     地级市是目前我国数量最多、覆盖面积最广、覆盖人口最多的地级行政区类型。20世纪80年代以前,地级市数量少且辖区小,仅管辖大城市的城区。20世纪80年代前后,全国范围内通过“地市合并”“撤地设市”和“县级市升格”等调整增加了大批地级市,也扩大了地级市的辖区面积。目前我国有293个地级市,建国以来辖54~294个地级市。     1949年,我国辖54个地级市。     1950年,设立黄石、北海、南通、苏州、烟台、衡阳、佛山、韶关、江门、柳州、梧州、海口12市,撤销大连、潍坊2市,我国辖64地级市。     1951年,设立长治、阳泉、淮南、襄樊、个旧、安庆6市,撤销北海市,我国辖69地级市。     1952年,撤销襄樊、衡阳2市,我国辖67地级市。     1953年,设立潮州、石歧、南京、邯郸、乌兰浩特、海拉尔、满洲里、通辽、常德、景德镇10市,撤销哈尔滨、长春2市,迪化市更名乌鲁木齐市,我国辖75地级市。     1954年,设立长春、哈尔滨、武汉、广州、重庆、西安、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淄博、洛阳13市,撤销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通辽、四平、宜昌6市,归绥市更名呼和浩特市,我国辖82地级市。     1955年,设立峰峰、遵义、北海3市,撤销宣化、沙市2市,我国辖83地级市。     1956年,设立葫芦岛、鸡西、马鞍山、铜官山、焦作、株洲、西宁7市,撤销峰峰、安庆2市,我国辖88地级市。     1957年,设立伊春、平顶山、鹤壁、三门峡、银川5市,撤销葫芦岛市,我国辖92地级市。     1958年,设立朝阳、东川、白银、张掖、酒泉、天津、玉门7市,撤销邯郸、保定、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烟台、淄博、开封、洛阳、三门峡、平顶山、新乡、安阳、焦作、鹤壁、海口、佛山、石歧、湛江、江门、韶关、汕头、潮州、北海、南宁、桂林、柳州、梧州、遵义、个旧31市,铜官山市更名铜陵市,我国辖68地级市。     1959年,设立濉溪、张家口、安庆、开封、安阳、焦作、三门峡7市,我国辖75地级市。     1960年,设立安达、三明、新余、拉萨、邯郸、保定、石家庄、唐山、承德、鹤岗、鹤壁、咸阳、宝鸡13市,我国辖88地级市。     1961年,设立淄博、枣庄、南宁、桂林、柳州、梧州6市,撤销张掖、邯郸、保定、石家庄、唐山、承德、张家口、安阳、鹤壁、焦作、三门峡、咸阳、宝鸡、玉门14市,我国辖80地级市。     1962年,设立连云港市,我国辖81地级市。     1963年,撤销新余、白银、三明3市,我国辖78地级市。     1964年,设立洛阳市,撤销朝阳、伊春、铜陵、酒泉4市,我国辖75地级市。     1965年,设立渡口市,安东市更名丹东市,我国辖76地级市。     1966年,设立佛山、江门、双鸭山3市,我国辖79地级市。     1967年,设立伊春市,撤销天津市,我国辖79地级市。     1969年,设立平顶山市,我国辖80地级市。     1970年,设立萍乡市,撤销江门、佛山2市,我国辖79地级市。     1971年,设立铜陵、宝鸡、嘉峪关3市,我国辖82地级市。     1973年,设立十堰市,我国辖83地级市。     1974年,设立新乡、鹤壁、安阳、焦作4市,我国辖87地级市。     1975年,设立乌海、韶关、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海口、石嘴山9市,我国辖96地级市。     1977年,设立郴州市,我国辖97地级市。     1978年,设立六盘水、石家庄、唐山3市,撤销新乡、安阳2市,我国辖98地级市。     1979年,设立深圳、珠海、襄樊、沙市、宜昌、铜川6市,安达市更名大庆市,我国辖104地级市。     1980年,设立九江、衡阳、湘潭3市,我国辖107地级市。     1981年,设立金昌市,旅大市更名大连市,我国辖108地级市。     1982年,设立东营、新乡、安阳、克拉玛依4地级市,我国辖112地级市。     1983年,设立盐城、莆田、新余、濮阳、德阳、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秦皇岛、沧州、赤峰、四平、辽源、七台河、淮阴、扬州、镇江、嘉兴、绍兴、湖州、三明、鹰潭、济宁、潍坊、烟台、荆门、鄂城、岳阳、北海、泸州、咸阳33市,撤销海口市,清江市更名淮阴市,我国辖144地级市。     1984年,设立盘锦、铁岭、朝阳、石河子4市,我国辖148地级市。     1985年,设立广元、遂宁、白银、晋城、通化、浑江、金华、衢州、漳州、泉州、泰安、绵阳、内江、乐山、天水15市,我国辖163地级市。     1986年,设立许昌、洛河、三门峡、海口4市,撤销石河子市,我国辖166地级市。     1987年,设立舟山、黄山、威海、三亚4市,渡口市更名攀枝花市,我国辖170地级市。     1988年,设立朔州、汕尾、阳江、清远、河源、廊坊、常德、大庸、惠阳、梅县、东莞、中山、肇庆13市,我国辖183地级市。     1989年,设立锦西、日照2市,我国辖185地级市。     1991年,设立揭阳、潮州2市,我国辖187地级市。     1992年,设立松原、滁州、莱芜、万县4市,我国辖191地级市。     1993年,设立防城港、白城、黑河、孝感、南充5市,我国辖196地级市。     1994年,设立台州、荆沙、南平、德州、临沂、南阳、郴州、益阳、云浮、钦州、渭南11市,撤销沙市市,锦西市更名葫芦岛市,浑江市更名白山市,大庸市更名张家界市,我国辖206地级市。     1995年,设立黄冈、永州、涪陵、贵港4市,我国辖210地级市。     1996年,设立衡水、泰州、宿迁、阜阳、龙岩、宜宾、延安、汉中9市,荆沙市更名荆州市,我国辖218地级市。     1997年,设立聊城、商丘、怀化、玉林、遵义、曲靖、玉溪7市,撤销万县、涪陵、重庆3市,我国辖222地级市。     1998年,设立广安、宿州、赣州、信阳、咸宁、吴忠6市,撤销东川市,我国辖227地级市。     1999年,设立晋中、达州、通辽、绥化、巢湖、六安、宁德、娄底、榆林9市,我国辖236地级市。     2000年,设立运城、忻州、临汾、丽水、亳州、池州、宣城、吉安、宜春、抚州、上饶、滨州、菏泽、周口、驻马店、随州、眉山、雅安、巴中、资阳、安顺、保山、安康23市,淮阴市更名淮安市,我国辖259地级市。     2001年,设立鄂尔多斯、呼伦贝尔、昭通、商洛、武威、固原6市,我国辖265地级市。     2002年,设立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丽江、张掖、平凉、酒泉、庆阳10市,我国辖275地级市。     2003年,设立吕梁、巴彦淖尔、乌兰察布、思茅、临沧、定西、中卫7市,我国辖282地级市。     2004年,设立陇南市,我国辖283地级市。     2007年,思茅市更名普洱市。     2010年,襄樊市更名襄阳市。     2011年,设立毕节、铜仁2市,撤销巢湖市,我国辖284地级市。     2012年,设立三沙市,我国辖285地级市。     2013年,设立海东市,我国辖286地级市。     2014年,设立日喀则、昌都2市,我国辖288地级市。     2015年,设立儋州、林芝、吐鲁番3市,我国辖291地级市。     2016年,设立山南、哈密2市,我国辖293地级市。     2017年,设立那曲市,我国辖294地级市。     2019年,撤销莱芜市,我国辖293地级市。 ※现存的地级市列表: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 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 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江西省: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伊春市、抚州市、上饶市;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 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 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 广东省:广州市、韶关市、汕头市、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深圳市、珠海市、肇庆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眉山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 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 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史(上)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 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 台湾省: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 ※已撤销的地级市概况: 1. 宣化市:1949年设立,属察哈尔省,1952年改属河北省。1955年撤销,并入张家口市。撤销时辖4区(第一、第二、下花园矿、庞家堡矿)。 2. 峰峰市:1955年设立,属河北省。1956年撤销,并入邯郸市。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3. 天津市:1958年设立,属河北省。1958年沧县、天津2专区并入。1961年沧州、天津2专区析出。1967年撤销,辖区划归直辖天津市。撤销时辖13区(和平、红桥、河东、河西、河北、南开、塘沽、汉沽、东郊、西郊、南郊、北郊、北大港)。 4. 满洲里市:1953年设立,属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撤销,并入呼伦贝尔盟。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5. 海拉尔市:1953年设立,属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撤销,并入呼伦贝尔盟。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6. 乌兰浩特市:1953年设立,属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撤销,并入呼伦贝尔盟。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7. 公主岭市:1985年设立,属吉林省。1985年撤销,并入四平市。撤销时辖2区(怀德、公主岭)、1县(伊通)。 8. 梅河口市:1985年设立,属吉林省。1985年撤销,并入通化市。撤销时辖2区(海龙、梅河)、2县(辉南、柳河)。 9. 巢湖市:1999年设立,属安徽省。2011年撤销,辖区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3市。撤销时辖1区(居巢)、4县(和、无为、含山、庐江)。 10. 莱芜市:1992年设立,属山东省。2018年撤销,并入济南市。撤销时辖2区(莱城、钢城)。 11. 沙市市:1949年设立,属湖北省。1955年撤销,并入荆州专区。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12. 重庆市:1954年设立,属四川省。1983年永川地区并入。1997年撤销,辖区划归直辖重庆市。撤销时辖11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7县(长寿、綦江、潼南、铜梁、大足、荣昌、璧山)、3县级市(永川、江津、合川)。 13. 万县市:1992年设立,属四川省。1997年撤销,辖区划归直辖重庆市。撤销时辖3区(龙宝、天城、五桥)、8县(开、忠、梁平、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 14. 涪陵市:1995年设立,属四川省。1997年撤销,辖区划归直辖重庆市。撤销时辖2区(枳城、李渡)、3县(垫江、丰都、武隆)、1县级市(南川)。 15. 个旧市:1951年设立,属云南省。1958年撤销,并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16. 东川市:1958年设立,属云南省。1998年撤销,并入昆明市。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17. 玉门市:1958年设立,属甘肃省。1961年撤销,并入酒泉市。撤销时不辖县级行政区,直辖乡级行政区情况未详。 地区、专区(地级)     专区曾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主要管辖大城市城区以外的县、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1967~1975年,专区普遍更改为地区。此后,在1980年代及以后,地区由通过“地改市”“地市合并”等方式逐渐消失,其辖区转为地级市管辖。专区与地区的不同之处在于,专区的行政机关为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最高长官为专区行政督察专员),而地区的则为地区行政公署(最高长官为地区行署专员)。     目前我国有0个专区和7个地级地区,建国以来辖0~199个专区和0~175个地级地区。     地专区的设立撤销简史我就不写了,太复杂了。。。 ※现存地区概况: 1. 大兴安岭地区:1970年设立大兴安岭地区,属黑龙江省,驻加格达奇。现辖4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2县(呼玛、塔河)、1县级市(漠河)。 2. 阿里专区/阿里地区:1960年设立阿里专区,属西藏自治区,驻狮泉河,1987年狮泉河更名噶尔。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7县(普兰、札达、噶尔、日土、革吉、改则、措勤)。 3. 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1949年设立阿克苏专区,属新疆省,1955年新疆省更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阿克苏。1954年属副省级南疆行署区。1956年划归自治区直辖。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7县(温宿、沙雅、新和、拜城、乌什、阿瓦提、柯坪)、2县级市(阿克苏、库车)。 4. 喀什专区/喀什地区:1949年设立喀什专区,属新疆省,驻喀什。1954年属副省级南疆行署区。1955年撤销,辖区划归南疆行署区直辖。1956年复设,改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10县(疏附、疏勒、英吉沙、泽普、莎车、叶城、麦盖提、岳普湖、伽师、巴楚)、1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1县级市(喀什)。 5. 和阗专区/和田专区/和田地区:1949年设立和阗专区,属新疆省,1955年新疆省更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和阗,1959年和阗更名和田。1954年归属副省级南疆行署区。1956年划归自治区直辖。1959年更名和田专区。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7县(和田、墨玉、皮山、洛浦、策勒、于田、民丰)、1县级市(和田)。 6. 塔城专区/塔城地区:1949年设立塔城地区,属新疆省,1955年新疆省更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塔城。1954年归属副省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4县(额敏、沙湾、托里、裕民)、1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2县级市(塔城、乌苏)。 7. 阿山专区/阿勒泰专区/阿勒泰地区:1949年设立阿山专区,属新疆省,1955年新疆省更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承化,1953年承化更名阿泰,1954年阿泰更名阿勒泰。1954年更名阿勒泰专区,同年归属副省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70年撤专区设地区。现辖6县(布尔津、富蕴、福海、哈巴河、青河、吉木乃)、1县级市(阿勒泰)。 ※已撤销专区、地区列表: 河北省:(1968)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沧县/沧州、天津/廊坊、衡水、察南、察北、张家口、通县、定县、承德。 山西省:(1967)临汾、运城、晋南、长治/晋东南、汾阳、兴县、榆次/晋中、忻州、雁北、晋北、吕梁。 内蒙古自治区:(无专改地过程)和林、包头/绥中/萨县、集宁/绥东/集宁、陕坝。 辽宁省:(1970)安东、辽阳、锦州、铁岭、沈阳、朝阳、辽南、盘锦。 吉林省:(1968)通化、延边、白城、怀德/公主岭、四平、德惠、永吉。 黑龙江省:(1967)黑河、嫩江、合江、绥化、牡丹江、松花江、伊春。 江苏省:(1970)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常州/镇江、泰州、扬州、南通、淮阴、盐城、徐州、六合。 浙江省:(1973)嘉兴、临安、宁波、绍兴、台州、温州、丽水、金华、衢州、建德、舟山。 安徽省:(1971)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安庆、芜当、池州、宣城、徽州、芜湖、蚌埠。 福建省:(1971)建阳、南平、福安/宁德、闽侯/莆田、晋江、龙溪、永安、龙岩、三明。 江西省:(1970)南昌/宜春、袁州、九江、抚州、上饶、乐平/浮梁、吉安/井冈山、赣州、瑞金。 山东省:(1967)昌潍/潍坊、垦利、清河、泺北、沧南、南海、北海、东海、西海、滨北、滨海、沂蒙、台枣、尼山、泰西、泰山、聊城、湖西、菏泽、德州、惠民/滨州、淄博、莱阳/烟台、文登、胶州、沂水、临沂、滕县/济宁、泰安。 河南省:(1969)郑州/开封、陈留、商丘、许昌、淮阳、洛阳、陕州、南阳、信阳、潢川、新乡、安阳、濮阳、周口、驻马店。 湖北省:(1970)孝感、黄冈、大冶、荆州、沔阳、襄阳、宜昌、恩施、郧阳。 湖南省:(1968)长沙/湘潭、衡阳、郴县/郴州、永州/零陵、常澧/常德、益阳、会同/芷江/黔阳/怀化、沅陵、永顺、岳阳、涟源/娄底。 广东省:(1970)潮汕、兴梅、汕头、惠阳、东江、珠江、西江、粤中、南路/高雷、北江、琼崖、钦廉、合浦、高要/江门/肇庆、韶关、湛江、佛山、梅县。 广西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1971)南宁、武鸣、龙州、百色、庆远/宜山、柳州、桂林、平乐、梧州/贺州、郁林、容县、钦州、崇左、宾阳、邕宁、玉林、河池。 四川省:(1968)璧山/江津/永川、大竹、万县、涪陵、酉阳、泸州/隆昌、宜宾、乐山、内江、温江、绵阳、眉山、茂县、南充、达县/达川、遂宁、剑阁/广元、雅安、西昌、黔江、广安、巴中、资阳。 贵州省:(1970)贵阳/贵定、遵义、铜仁、安顺、毕节、镇远、独山/都匀、兴仁/兴义、六盘水。 云南省:(1970)曲靖、宜良、楚雄、玉溪、蒙自、文山、宁洱/普洱/思茅、大理、保山、丽江、缅宁/临沧。 西藏自治区:(1970)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林芝、江孜。 陕西省:(1969)咸阳、宝鸡、渭南、榆林、绥德、安康、商雒/商洛、延安、南郑/汉中。 甘肃省:(1969)庆阳、平凉、定西、天水、武都/陇南、岷县、武威、张掖、酒泉、临夏、银川、临洮。 青海省:(无专改地过程)玉树、海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1970)银川、固原、银北、银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70)迪化/乌鲁木齐、哈密、焉耆/库尔勒、莎车、伊犁、吐鲁番、石河子。 自治州(地级)     自治州是地级的民族自治地方。1956年以前,地级民族在自治地方名为“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目前,自治州主要分布于我国西部地区。目前我国有29个地级自治州,建国以来辖0~30个地级自治州。由于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和桂西壮(僮)族自治州为副省级,故不在此列出。     1949年,我国辖0个地级自治区。     1950年,设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我国辖1地级自治区。     1951年,设立玉树藏族自治区,我国辖2地级自治区。     1952年,设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湘西苗族自治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凉山彝族自治区,我国辖6地级自治区。     1953年,设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甘南藏族自治州、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海北藏族自治区、黄南藏族自治区、海南藏族自治区、果洛藏族自治区、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区、河东回族自治区,我国辖16地级自治区。     1954年,设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宁夏省蒙古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夏省蒙古自治区更名甘肃省蒙古自治区,我国辖24地级自治区。     1955年,各地级自治区改为自治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更名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肃省蒙古自治区更名巴音浩特蒙族自治州,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更名固原回族自治州,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6年,设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撤销巴彦浩特蒙族自治州,巴音浩特蒙族自治州更名巴彦浩特蒙族自治州,我国辖28自治州。     1957年,设立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湘西苗族自治州更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我国辖30自治州。     1958年,撤销固原回族自治州、吴忠回族自治州,我国辖28自治州。     1963年,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区更名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1965年,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更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1981年,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我国辖29自治州。     1983年,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我国辖30自治州。     1985年,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更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我国辖30自治州。     1987年,四川省藏族自治州更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1988年,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我国辖29自治州。     1993年,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现存自治州列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 ※已撤销自治州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蒙族自治州(巴彦浩特); 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通什); 甘肃省:固原回族自治州(固原)、吴忠回族自治州(吴忠)。 盟     盟是现仅存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一种特殊的自治地方,其沿用了古老的内蒙古地区行政区划叫法而形成。目前我国有3个盟,建国以来辖3~9个盟。     1949年我国辖8个盟。     1953年,撤销呼纳、兴安、哲里木3盟,我国辖5盟。     1954年,设立呼伦贝尔、哲里木2盟,我国辖7盟。     1956年,设立巴彦淖尔盟,我国辖8盟。     1958年,撤销察哈尔盟,我国辖7盟。     1979年,设立阿拉善盟,我国辖8盟。     1980年,设立兴安盟,我国辖9盟。     1983年,撤销昭乌达盟,我国辖8盟。     1999年,撤销哲里木盟,我国辖7盟。     2001年,撤销伊克昭、呼伦贝尔2盟,我国辖5盟。     2003年,撤销乌兰察布、巴彦淖尔2盟,我国辖3盟。 ※现存盟列表: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兴安盟(乌兰浩特)、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已撤销盟列表: 乌兰察布盟(集宁)、哲里木盟(通辽)、呼纳盟(海拉尔)、呼伦贝尔盟(海拉尔)、伊克昭盟(东胜)、昭乌达盟(赤峰)、察哈尔盟(宝昌)、巴彦淖尔盟(临河)。 其他地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将在下篇介绍,敬请期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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