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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议案(第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贵池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快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职能转变。 二是推进国企改革。积极引导金桥集团公司围绕主责,培育发展主业,加强对外合作,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企业社会担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池州市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池州市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先后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国资委监管职责清单(试行)》《贵池区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控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公务用车及业务接待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财务监督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及经营管理水平。 尽管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经过认真梳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我局将以“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优化监管职责清单,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三年内完成对金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审计全覆盖。科学编制国有企业“十四五”规划,围绕区域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突出主业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合理确定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问责,强化风险防控。 二、聚焦“创新提升”,强化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大力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组建金桥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推动“4321”新型政银担和税融通业务发展,活跃市场主体;同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担保代偿追偿工作,严防增量风险,切实维护我区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聚焦“提质增效”,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一方面,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要求,分步分类推进粮食类企业、文化类企业、镇街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另一方面,健全覆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健全资产账簿,完善管理台账,确保保障性住房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转。加强现存剩余安置房管理,规范资产核算,剩余安置房划转移交至金桥集团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办公用房配置利用效率。分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闲置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生活用房以及独立经营性房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罗承君。联系电话:2032944) 贵池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村国元保险理赔的建议(区人大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区自2009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区财政局(农险办)一直督促承办机构国元保险贵池支公司严格依照《安徽省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操作实务》及全省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统一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各项种植业保险工作。经了解,2019年政策性中稻保险业务时间要求为7月31日前,该公司在此之前完成当季承保工作,未发生超时情况。今后我局(农险办)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操作,按照朱德琰代表“根据农时、季节合理安排农户投保时间”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广大农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承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保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仁学,联系电话:2036225) 贵池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线路整治的建议(第3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国网贵池供电公司、区经信局、区文明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 关于农村线路统一规划建设方面 今年,区供电公司持续做好“十四五”电网规划的谋划工作,按照可研即达到初设程度的设计深度,使用最新建设标准,根据轻重缓急排序。同时,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改造资金,对未改造地区加大改造力度和进度。同时,由池州市移动、联动、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共同实施的池州市启动加快5G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将实现全市域5G网络全覆盖,我区也正在积极参与做好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基站布点方案工作,在制定国土空间、城乡建设、交通设施、产业园区等规划时,将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设空间,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相信随着5G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深入,将会极大改变现有的线路不规范的情况。 二、关于农村线路问题整治方面 在十三五期间,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和中心村、贫困村电网建设中,严格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标准,充分考虑地形环境及美好乡村建设,注重线路廊道选择,施工过程中,积极与镇街道沟通,大幅提高了电网施工工艺和改善了农村电网破旧情况。近年来,区供电公司将农村电网废旧电杆列入整治范围,对全区农村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治计划,分年度分区域逐线路逐台区按计划落实,实行专项整治,并实行销号制。 2019年,区委、区政府提出全面开展文明集镇优化工程战略部署,研究制定了《贵池区农村文明集镇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对我区4个重点集镇、10个一般集镇和11个中心村实施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旨在进一步完善集镇承载功能、提升农村集镇环境。其中,各地将沿街布设的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光纤等弱电下地纳入了文明集镇建设项目工程,共编制弱电下地项目10个(乌沙镇1个、唐田镇1个、墩上街道1个、梅街镇3个、梅龙街道1个、牛头山镇2个、秋江街道1个),计划总投资431.63万元。目前,各地文明集镇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村庄的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线杆、线路和管道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农村生活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组织宣传教育方面 在立杆架线的过程中,坚持与村民沟通,进一步普及私接乱拉的危害,利用各种途径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供电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安全用电宣传资料、图册,接受用电客户现场咨询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气氛。二是主动为用电客户讲解了安全用电知识、损坏电力设施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的为群众解答在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以建立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开展村容村貌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自觉抵制私接乱拉现象。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线路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566-5200909)。 贵池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1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集体秸秆禁烧经费减轻村集体负担的建议(第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19年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在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评中,名列第一。 1、我区农作物主要是水稻、小麦和油菜,包括棉花、玉米、大豆等作物,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约81.86万亩,秸秆理论资源量47.79万吨,秸秆可收集量35.72万吨,2019年综合利用量32.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完成了年初制定的89%目标任务。 2、收储体系不断健全。全区安排建设镇(街)农作物秸秆收贮中心8个,村级农作物秸秆收贮点20个,各镇街进展不一,目前已验收镇街收储中心2个。 3、加强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深入人心。一是我区抓住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列入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午收、秋收期间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消化秸秆,减少污染,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民生工程宣传月期间重点宣传秸秆利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生动活泼开展宣传,报纸上有文字图片,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上有声音,手机上有信息推送,积极参加民生工程书法摄影作品展。 二、总体奖补情况 2019年上级和区级共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174万元,其中:325电厂奖补资金360万元,秸秆收贮及产业化奖补资金544万元,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处40万元,2019年安徽省秸秆暨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工作经费20万元。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等农机补贴资金5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台帐平台经费20万元,构建镇(街)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市三年行动计划) 40万元,镇街综合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秸秆禁烧和综合具体奖补政策 2019年,贵池区出台《池州市贵池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29号)文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具体奖补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1、设备补助。对2019年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饲草裹包机、饲料粉碎机的经营组织和个人,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1:1的叠加补贴。全区农机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统计,编制发放清册报区财政局打卡发放。 2、设点补助。为方便农户出售秸秆,节约成本,减少二次搬运,提高农户积极性,鼓励经纪人在秸秆集中地就近设点收购并就近运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市场收购价(油菜、小麦、水稻、玉米秸秆每吨230元,水分35%,不含土等杂质)的基础上每吨再补助150元。 3、运费补助。运送半径小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80元/吨;运送半径大于50公里的,给予运费补助100元/吨。农户直接运送秸秆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同等享受设点收储、运费补助。 以上补贴资金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先行垫付,年终按上述补助标准核定后进行结算。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各镇街道与相关经纪人签订的协议,凭结算单据按上述标准补贴给经纪人。 4、镇街补贴。奖补资金安排专项镇(街)综合补贴,依据各镇(街)与相关收储企业签订的收购协议及核定结果给予奖补。区财政补贴不足部分,由各镇(街)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奖补政策。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近年来,我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组字〔2015〕31号)和《关于持续推进全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工作的通知》(贵组字〔2020〕13号)等文件,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为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村级组织运转等提供坚实保障,具体是: 1、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2015年开始,我区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大幅提升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2019年全区在职村干部打卡发放基本报酬2545.87万元。从2020年元月起将全区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每人上调250元/月,目前正职2800元/月,副职2600元/月,其他干部2400元/月。 2、规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实际人口数划定5万、7万、9万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2016年以来,每年财政均安排1000余万元资金分配到村(居),其中2019年向全区14个涉农镇街172个村(居)共拨付1040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3、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等措施,2019年全区14个重点扶持村,每村项目均投入50万元,共计700万财政性资金;2020年全区20个重点扶持村,每村项目均投入50万元,共计1000万资金,支持村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自我保障服务能力。 当前,我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即将出台《贵池区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可以抓住机遇,在申请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 今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镇街主导、部门监管、定点收储、应收尽收”的总体思路,将未还田、堆肥等合理使用的农作物秸秆全部收购起来,用于池州市三二五发电公司等秸秆综合利用合法企业生物质发电、秸秆制气、秸秆固化、秸秆制肥等,对秸秆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感谢您对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和村级组织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包书琴、章登明,联系电话:2036702、2022559) 贵池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 5 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对秋江街道民生村农排用电线路进行管理维护的建议(第 5 号)已交由我公司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生产排灌用电设施由地方政府通过项目扶持进行改造,主要是解决农村有涝能排、有旱能抗,农排用电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 二、按照国家政策,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电网的运行维护,秋江街道民生村农排线路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不属于电网企业的维护范围,且在上级单位无相关的政 — 2 — 策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其他资产。对此,我公司建议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应由地方政府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来解决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隐患。 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 2020 年 6 月16 日 (联系人:夏彬联系电话:13205663868)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 6 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新西街商业经营户合法用电权的建议(第 6 号)已交由我公司办理,贵池城区供电属国网池州供电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经与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对接,现答复如下: 新西街商业门面,2013 年申请用电时,供电公司建议采用“一户一表”供电方式,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统一开发、统一经营,要求以“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采用专变供电。 因供电公司之前与“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现经营户提出单独供电,需由“池州市同晖房地产 — 2 — 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分户申请。接分户申请后,供电公司立即派员现场勘察并出具改造方案,客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供配电工程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设计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及时装表接电。采用“一户一表”供电后,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收取客户电费。 根据国家电价政策,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年对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价 10%,2020 年因疫情影响对一般工商业(非高耗能用户)用户的电费按 95%进行结算,供电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均以执行到位。每次执行降电价政策后,供电公司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形式及时告知转供电主体单位调整终端用户的电价。2020 年 4 月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告知书》,并送达转供电主体单位,再次要求将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给终端用户。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联系人:夏彬联系电话:13205663868)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区司法局一直把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两法”宣传力度,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打造温暖调解品牌,全力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 一、加大“两法“宣传”力度,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列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并将青少年确定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明确提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还投资10万元编印了普法读本2万余册,将“两法”内容编在其中,分发到各学校。在墩上茅坦中学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活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先后深入墩上中心学校、唐田中心学校等地,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 二、突出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在充分发挥自身力量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与区法宣办和教育局配合,为40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将法治副校长作为预防工作的品牌活动,常年坚持开展,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此外,我们还加大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力度,增强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推动了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持久有序的开展。2016年至今,法治副校长给中小学生讲法治课250场次,受教育中小学生1万人次。 三、扎实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组装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宣传车,巡回流动进行宣传。先后深入我区各镇街、学校进行宣传,营造了强大声势;二是利用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先后深入农村各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落实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各项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无毒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活动。 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和宪法晨读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四个一”:每个中小学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墙报、广播、电视、学校网站上开辟“法治园地”专栏等方式,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五、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区团委、区妇联、区工会、区残联设立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 二是简化了工作程序,畅通了工作渠道。我们简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规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同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先承办再申请,以节省工作时间,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了督办机制,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效果。积极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辩护,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农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保障,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帅师 联系电话05662044341) 贵池区司法局 2020年6月7日 关于对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消费的多样化,饲养宠物犬、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局面越来越多,犬类带来的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规范养犬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日常生活的 2019年8月份,由市局治安支队牵头开展流浪狗、疯狗的捕捉工作,分局特警大队、各派出所共捕捉流浪狗、疯狗500余条至收治留检所,并按照《通告》规定落实。今年以来,我局接处警处理因宠物狗、流浪狗引发的警情258起,因宠物狗引发的伤人、扰民警情110余起,化解因宠物狗引发矛盾纠纷30余起。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为2020年度立法审议类项目。我局治安部门积极协助池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开展《条例》草拟工作,分局分管领导会同市局治安支队领导专门前往杭州等地学习当地犬类管理经验。在借鉴深圳、嘉兴、黄山等省内外多地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池州市公安局牵头草拟了《条例》(草案),现正处于征求社会意见阶段。 虽然我局在犬类管理上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工作上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规范办证困难。近年来,我区犬只数量的增多,且巨型烈犬如狼狗、藏獒等大型犬数量逐年增多。伴随着犬只的增多,居民的依法养犬意识并没有提高,没有形成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的观念,不能按照要求定期给犬只接种疫苗,无证养犬现象普遍。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居民经常不拴狗链即携犬到户外活动,甚至携犬进入饭店、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致使发生矛盾纠纷、犬只伤人等现象时有发生。且一些无主流浪犬时常在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乱窜,扰民伤人,被伤害者由于找不到赔偿方,即使公安机关及时处警处置,也严重影响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现实危害增多。近年来,我区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通过提案、报警、举报等多种形式反映犬类管理问题,主城区主要表现在一些小区居民养犬噪音扰民的情况,景区、农村区域主要表现在一些流浪犬、田园犬咬伤行人的情况。三是部门协作不畅。因《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皖政〔1987〕97号)已被宣布失效,《池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也随之失效,目前我市处于犬类管理政策过渡期。2019年4月,池州市公安局联合池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但实际工作中,犬类管理由公安主管、单打独斗,多头协管、都不愿管,政府职能部门并未有效开展协作、未形成管理合力,严重阻碍养犬规范管理工作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明确管养人的责任与义务,提高依法养犬的自觉性;通过普及养犬管理有关规定、狂犬病免疫知识等,提高文明养犬的普遍性。针对个别养犬户对犬类管理工作存在偏见,开展“一对一”重点宣传,包户到人,上门沟通,消除其存在的片面错误认识,积极营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大环境。二是严格依法查处。我局将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因犬只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在《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人大立法后,我局将积极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部门密切联系、协作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犬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与辖区内的卫生、畜牧等部门联系,定期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内为宠物犬注射疫苗,发放驱虫药物;加强与小区物业及居委会的沟通联系,定期在社区内开展养犬法规宣传,督促养犬群众做好犬只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治安积极分子成立扑灭队,及时发现、消除流浪犬安全隐患等,通过积极工作服务,赢得群众对犬只管理工作的支持。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号建议的答复 吴昊代表: 你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的建议》,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议高度重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由人选工委主办、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协办,并将其列为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领衔督办。 该建议交办后,人选工委与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具体办理工作。一是对照查摆问题。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在及时精准交办、创新督办方式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你在建议中指出的诸如“文来文往”、“只注重答复,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签‘满意’过关”等问题。二是分析问题成因。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代表建议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等。三是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认为,你提出的“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的建议符合我区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充分采纳你的建议,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主任会议对人选工委提出的办理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进一步完善,将在近期抓好落实。现就该建议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代表建议办理方面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提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促进事关民生的疼点堵点等问题的解决,保障代表履职的主要抓手和重要途径。主要做法是: 1、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相关制度。2013年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答复会工作规程(暂行)》,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工作和答复会的规程进行规范。在2015年出台的《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实施办法》中规定,述职人员应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作为述职的六项主要内容之一。 2、及时精准交办代表建议。区人大会议闭幕后,人选工委根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对改作建议处理的议事原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及时编制代表议案建议汇编。主任会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根据“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和组织。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在大会闭幕后15日内,以文件形式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发出《关于交办代表建议的通知》。代表建议的及时精准交办,使承办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办理代表建议。 3、分类别指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区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开始要求对代表建议实行分类办理。即:将所有代表建议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提出不同办理要求。A类:是指应该解决并且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及时解决落实。B类:是指近期解决不了的,要纳入工作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C类:一般是指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确实不能办理的,要向代表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谅解。 4、多形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近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采取专题审议督办、领导领衔督办、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人选工委跟踪督办、征询代表意见、在贵池人大网议案建议栏目公开建议办理结果等多种方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力求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一系列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解决。 二、今后在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方面的主要措施 根据你的建议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方式,着力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1、制定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拟于8月份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办法(草案)》。该督办办法将充分吸收你的建议内容,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分类采取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工作机构跟踪督办、人大代表问效督办等督办,并通过走访、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实行持续跟踪督办。 2、改进督办方式,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 (1)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工作对口、业务熟悉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程跟踪督办机制。在代表建议交办的同时,根据对口督办的原则,将每一件代表建议的督办机构安排落实到位,由各督办机构把握时间节点,通过上门督办、会议督办、调研视察等方式,督查办理工作是否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专人承办,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办理落实,保证办理质量。在代表建议交办会3个月后,各督办机构应将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汇报交常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向主任会议报告。 (2)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近年来,常委会一直以办公室文件形式委托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可能是导致代表“被满意”的原因之一。今后,在代表建议交办会召开3个月后,常委会将组织组成人员面对面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以确保代表能真实表达个人意见,杜绝代表“被满意”现象的发生。 (3)注重A类建议重办实效。代表对A类建议办理不满意的,督办机构要督促办理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深入了解代表不满意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重新办理。重新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及时召开由代表、办理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由办理单位就办理情况作解释说明。经办理单位解释说明,代表对办理表示满意的,该件办理工作视为当年办结;代表对办理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实行B类建议滚动办理。代表对B类建议办理不满意的,直接滚动到届内下一年度继续办理。代表对第二年度办理仍不满意的,督办机构应及时召开由代表、办理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由办理单位就办理情况作解释说明。经办理单位解释说明,代表对办理仍不满意的,由人选工委会同督办机构提出答复会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组织召开代表建议答复会,并对该建议的办理满意度开展测评。测评结果为总体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责成办理单位重新办理。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的建议》(第1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 关于对指定维修单位的答复 为便于维修资金申请主体选择专业、规范的维修施工队伍,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切实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经贵池区人民政府和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于2019年在主城区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备选库。申请人可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施工单位备选库中选择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申请人选定的施工企业上门勘查,编制预算,双方就工程量、预算价格等内容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进行维修。申请人也可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维修,申请人需将施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报至区市政物业管理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勘查,签订施工合同进行维修。公共维修金额预算超过八千元以上的交造价咨询单位审计,预算超过10万的需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自2011年我局受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来,有大量维修项目是通过业主、小区业委会(社居委)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 · 关于对编制工程造价单程序不规范的回复 贵池区住建局按《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等规定,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贵物管[2015]2号)、《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及相关范本的通知》(贵建办[2019]114号)、《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专项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建立等企业备选库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建办[2019]115号)等文件,其中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算金额在八千以内的,申请人就工程量、预算价格等内容与选定的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施工合同进行维修;物业专项维修金额超过八千元以上的需交审计咨询单位审计并出具工程预算表后签订施工合同进行维修;预算超过10万的需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同时申请人应依据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对照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自2011年我局受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申请人申请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在我局均有书面的备案资料可查。 下一步,我局将一步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行招投标方式选聘施工单位,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价、监理等使用管理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用前表决、工程造价、工程内容等事项的公示义务,保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支持。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2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1)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与焦点。2010年8月,市政府正式将物业管理工作移交至贵池区。贵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贵池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章立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就主城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深入地调查研究,先后出台了《池州市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项目准入与退出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实行社区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意见》等文件,贵池区住建局也以加大《主城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力度为抓手,着重从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新体制和“社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新机制入手,不断加强物业公司日常监管与督查考核,加大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进入与退出行为,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全力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15年,物业管理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物业日常监管和季度考核工作正式下放到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我局负责组织开展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季度考核,同时针对在街道物业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将予以书面表扬,考核中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予以书面通报并上报至市房产处,将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列入警示名册,限制该企业参加全市的物业招投标,禁止其对外承接新的小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街道物业季度考核工作,严格规范主城区物业招投标工作,把好物业企业进口关。 2、物业管理是集政策、法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行业,这个行业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则在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为了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局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市住建局开设的持证上岗培训,使新从业人员了解掌握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意识,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二是组织从业的项目经理参加市住建局开设的专业知识培训,以适应岗位需要;三是抓好项目经理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力争使他们的经营理念有转变、管理方式有创新、服务意识有提升。目前、市房产处已成立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目的是要通过行业协会进一步实现行业自律,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技能。 3、贵池区住建局今后将会同街道、社区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调整机制。二是加强老旧小区的整治,基础设施设备管养,逐步将“无物管小区”转变为市场化物业服务模式。三是建立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红黑榜”作用,对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低下的物业企业实行强制退出,净化物业管理市场。五是树立广大业主的购买服务意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与媒体进行合作宣传等手段,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等物业消费理念,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六是积极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业主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将公职人员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树立公职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有违法搭建、破坏公绿、破墙开店、违法出租、欠缴物业服务费等不良行为,且经劝阻无效的,可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仲裁。 4、贵池区住建局将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所管辖业委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业委会肩负着选择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基金使用和审核、制定小区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维护小区居住整体环境质量、反映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等重任,因此在选举业委会成员时应注重优化组合,挑选素质好、有专业知识人员参加业委会工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也应对所管辖业委会的工作加以监督检查,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将定期评选优秀的业委会成员通报表扬,存在问题的、或不作为的业主委员会通报批评。目前,有些业委会长期由同一人担任主任或久拖不换届,这对业委会的监督不利。任期超过二期,必须进行换届,且将换届结果公布于众。 总之,在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的同时,一方面既要靠制度管人管事,另一方面也要靠全社会各届人士的关心和共同努力,从而促进主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联系电话;5200076)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29日 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12号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注重地下管网建设的建议(12号)已交由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2020年贵池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8个,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小区的设计工作,牌坊北街、东湖小区等部分小区已进场施工。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小区地下管网的改造。 一、地下管网设计。我局积极与市排水办对接,对所有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原地下管网进行普查,查清所有地下管道走向和标高,安排设计院根据普查结果重新设计地下管网,并要求加大管径和承受力度,确保改造后的小区管网畅通无阻,经久耐用。 二、建设力度。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将对包含在内的28个老旧小区的所有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实行雨污分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三、工程监管。我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多家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管,做到每个小区有单独的监理负责督促监管;与各个街道对接,街道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对辖区内改造项目进行监督;安排专业工程师全程对28个小区改造进行专业指导。 相信通过本次项目能彻底改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现状。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德 联系电话:0566-5201868)。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29日 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随着池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了,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把“治噪”当作一项主要任务,纳入各城管中队巡逻重点和数字化城管监控范围,实行巡查、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对辖区内违规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行为和高音促销行为,依据《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制止,我局针对噪音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商业噪声污染。在繁华的商业街区、农贸市场重点区域定点定岗执勤、一般区域流动巡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场、督察督办在现场、达到精细化执法的效果。 一年来我局针对繁华的商业区、农贸市场协助公安部门现场制止120余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0余份,立案查处5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二、娱乐噪音污染。切实加大对治噪声者的查处力度,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协助公安部及时制止广场舞,并积极查处卡拉OK歌厅等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现象。 每年中高考期间,贵池城管都尽己所能、主动作为,努力为池州学子营造舒适环境。近期以来,贵池区执法局为服务中高考,采取多项措施 “静”化环境、梳理市容秩序。 1、全面宣传引导。积极与商户、居民沟通,引导共创良好环境,争取支持配合; 2、严把商业审批关。严格控制户外商业活动审批,强化现场核查与管理,降低商业噪音污染发生率; 3、严管噪音污染。对居民密集区、学校周边严管严查,要求沿街商户和施工工地降低商业音量、杜绝噪音污染行为;对发现的可直观判断的噪音污染立即查处;对未经审批的噪音污染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依法立案查处; 4、梳理市容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秩序的管理,加派人手、强化巡查,尤其加大了上学、放学时间段的管理力度,禁摊点、管车辆、通秩序,全力保障校园周边环境。 随着市、区城管事务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下一步,围绕城管热线“12319”平台,我局在安排好日常“治噪”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处理速度,并紧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积极开展各类协查和联动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环境。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施划城市智慧停车收费车位的建议(14号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贵池区行政执法局与(二级机构)贵池区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共研究),现答复如下: 池州智慧停车项目是根据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19年池州市重点工作项目,(池政〔2019〕6号)文件《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第124条明确规定:“加强停车场、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实施《池州市贵池区城区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加快停车场收费设施建设,进度安排2019年2月份启动收费设施安装,3月起正式运营。”池州智慧停车收费管理从2019年8月15日正式开始运行。 根据目前智慧停车项目的实划停车位并未涉及到占用小区内部的用地,开发商在建设的时候,规划有一个规划红线和一个建筑红线。依据城市每一个地段地理位置当时的规划规定,建筑红线在规划红线上必须退让规定的距离,退让地块也是为城市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退让出来的地块是小区公共区域,也是行人公共通行的地方,所以也就全部纳入城市公共管理范畴。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根据居民需求只是在这些区域合理的规划施划了部分机动车车位和非机动车位。而这些车位还是让小区的居民可以停车的,政府并未作其他用途。再说,以上退让地块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绝大部分政府在兜底。政府实行智慧停车,只是对城市车辆的进一步统一管理和对公共资源让充分发挥作用,避免一些僵尸车和商铺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使真正需要办事的车主有车位可停。 相比,池州实行智慧停车收费的时间、金额标准都低于周边城市安庆、铜陵的收费标准。池州智慧停车实施收费以来,对广大车主也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活动,如:在车主居家周边的可以办理限区域卡50元/月,全区域卡120元/月,餐饮、酒店、娱乐场所可以办电子券等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减轻了车主的负担。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的建议(第1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确实还存在不足。由于池州主城区呈“一市一区”格局,前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从2018年开始,市城管局(市环卫处)委托侨银公司在部分小区、政府机构及学校开展试点,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足,加上市区两级、部门之间等各方缺乏联动合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也不明显。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池州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在2020年以街道为单位,在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今年4月份,我们在市城管局组织下,赴铜陵市铜官区考察学习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借鉴其“四分法”基础上,拟定了《贵池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并先后两次征求街道社区意见,目前该方案(送审稿)已报区政府上会研究。您的建议对于我们完善工作方案,布局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一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重点任务。利用传统媒介、新媒体、融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利用致居民一封信,组织分类督导员、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加强分类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垃圾分类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并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德育教学内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 二是明确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方法。在方案中写明,除“其他垃圾”仍按现行收运方式转运处理外,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交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收运和规范处理,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雷,联系电话:18156619395)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姜久红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打击治理非法小广告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治理城市“牛皮癣”的主要困难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们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和清除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城市“牛皮癣”流动性大、反复性强,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当前,城市管理部门在治理工作中面临以下困难: (一)对象特殊,现场查控难。城市“牛皮癣”制造者以“两多”为主要特征,一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居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而未成年人的流动性大,无法及时联系其监护人并提出管教要求;二是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居多,且多为农村进城流动人员,有的无固定居住场所,有的无固定生活来源,被贴上“弱势群体”标签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现场挡获时容易引来市民围观、同情、起哄,执法现场难以控制。 (二)处罚单一,教育震慑难。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因对象特殊,这些经济处罚多数无法执行,最终以教育批评了结,无法达到惩戒目的。 (三)手段缺乏,溯源治本难。一是电信号码管理有漏洞。涉嫌违法犯罪的电话号码一般为网络虚拟号码或通过外地号码呼转,违法人员只需更换新的网络号码即可继续制造城市“牛皮癣”。而对于外地手机号码,通信部门尚未建立跨省工作机制,不能实施暂停强制措施。二是调查取证手段缺乏。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牛皮癣”制造者的身份、住所等相关信息没有调查权,也无其他强制措施,每次处罚没有触及其源头、伤及其筋骨,因此个别地方出现反复写、重复写的现象。 (四)利益驱使,链条铲除难。客观上讲,非法市场需求给城市“牛皮癣”提供了非法存在的空间。据了解,每办一个假证件,一般在200~300元左右,假证件级别越高要价越高;城市“牛皮癣”涂写者一般是由假证制作的合伙者临时物色的人员,每涂写一个区域可得到20~50元报酬。一定的金钱诱惑让社会一些无业、流动人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我局曾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但始终未能彻底根除城市“牛皮癣”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市场需求,使其有顽强生存“土壤”;二是缺乏调查取证手段,对制造城市“牛皮癣”的幕后操控者难以实施有效的处罚;三是我们工作力度还不够,使其有机可乘的问题。 二、治理城市“牛皮癣”的下一步打算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化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   (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按照“辖区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大队进一步强化城市“牛皮癣”易出现区域、路段和时段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完善延时管理、蹲守执法等工作机制,不断挤压城市“牛皮癣”制造者的活动空间。以整治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为重点,对辖区重点地区、主要街道、繁华商业街区和交通枢纽等区域加强巡查,发现非法小广告现场取证 (二)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一是继明确的职责任务,对城市“牛皮癣”活动涉嫌犯罪和影响市场交易秩序的及时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乱涂写、乱张贴所涉及的电话号码,如不按规定主动接受处理的,移送通信部门予以暂停使用;二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管公司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加大巡查频率和清除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及时查处,使其失去广告效应。 (三)坚持疏堵结合。联系社区、村委会,建议在交通枢纽和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集中管理,并积极协助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发现小广告多发区域,及时与环卫部门联系,快速打击并及时清除小广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马晔,联系方式:18956686520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清淤滴水崖水库内金属矿渣、整治矿井污染的建议(1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6月23日,我局与棠溪镇政府前往棠溪镇百安村,与您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详细了解了滴水崖水库内金属矿渣的相关情况。滴水崖水库西北部区域为老山自然保护区并设置了生态保护红线,水库东南侧大部分区域已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现存采矿权一宗(长期停产,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我区正按照《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加快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贵政〔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有序清理长期不能正常生产的“僵尸”矿山。根据《实施意见》“强化矿权管控,落实矿业权设置区域准入制度,禁采区一律不设采矿权,限采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的要求及池州市贵池区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老山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我局已与棠溪镇政府、区水利局协商对接,区水利局表示会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拟将滴水崖水库清淤治理工作列入“十四五”期间我区水库清淤项目。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鲍中标联系电话:0566-2816400)。 贵池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0年6月29日

贵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的建议》(1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化农业为方向,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将加快落实休闲和乡村旅游用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 加大对旅游用地支持。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综合〔2018〕1465号附件2)、《关于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68〕98号,附件3)等文件精神,做好“十四五”规划。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支持。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经市区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在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超出特定旅游季节未恢复原状的,由市区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 积极推动旅游业与乡村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精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布局。在年度土地供应中合理安排旅游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 挖掘存量土地。我局将进一步着眼于统筹规划农村存量土地及房屋。如异地搬迁后旧村土地和空置房屋,“空心化”农村的土地和房屋。遗留在农村地区的零散国有土地等,整合后统一进行规划建设;我局将进一步考察发展势头优良的乡村,以其为中心进行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将乡村旅游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重要工作相结合,整合各村的旅游资源和环境资源,突出泛景点的打造,积极开展旅游特色乡村创建,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相关用地给予一定支持与规划。 目前我区有两个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两个安徽省旅游示范乡村,五家四星级农家乐,一个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快落实我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搭上国家发展全域旅游的顺风车,助力乡村振兴。 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乡村旅游用地纳入空间规划“一张图”。我局2020年初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规划报审稿。我局将积极和镇街对接,征询他们在旅游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各镇街在旅游方面的规划。有序开展村庄专项详细规划。规划编制单位已深入开展镇、街、村庄调研,详细了解乡镇、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上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并保留本土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力争打造出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乡村。 五、强化执法执纪。我局按照“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的要求,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及乡村旅游用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高效保障项目落地建设。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经营者履约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加强日常巡查。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对监管不力,导致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管理混乱的,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我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王小玲 联系电话: 2816903 )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7 月 9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齐石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1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把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中,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治超工作。2016年来,我局执行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文教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治超责任,加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认真落实治超新政,全面启动了路警联合治超,公路路政、公路运政与交警组成联合治超队伍,以里山新华临时执勤点为依托的24小时联合治超,效果十分明显。2019年,我局根据《池州市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9〕60号)、《池州市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19〕69号)文件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矿产品企业安装使用称重检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统一数据标准接入接口,确保车辆出场(站)称重、视频数据实时上传,实行精准监管。齐石路沿线矿山企业均已安装称重检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路面监管、科技治超及舆论导向,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由于齐石线管理养护属于市公路局管辖权限,针对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对“隆起”、“凹陷”路段进行平整修复,我局将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反馈市公路局,争取早日解决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建议,确保齐石公路安全畅通。 联系人:方文军  联系电话:2568203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兑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奖补资金的建议》(第2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老旧小区一直以来是城市管理的难题,由于建设年代久,基础设施配置不全且损毁严重,居民密度大,改造难度大,物业服务覆盖率偏低。为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根据《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池政办[2015]42号)精神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区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使我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针对我市主城区老旧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和成本支出不能满足市场化物业管理基本要求的实际,经市、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老旧小区及安置小区2015-2017年度物业服务实施奖补(2017年奖补申请报告已提交至市政府,目前还未拨付),其中2015年奖补小区69个,总建筑面积为2787892.5㎡,拨奖补资金共计2676376.82元;2016年奖补小区93个,总建筑面积为3743997.78㎡,拨奖补资金共计3590000元;2017年拟奖补小区107个,总建筑面积为4121515.78㎡,拟拨奖补资金共计3956655.15元; 根据市文明委创建工作部署,今年4月,我局已会同市住建局对辖区内2005年以前建成的小区进行摸排,本次共摸排146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达434万平方米,目前市住建局正在与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共商补贴标准有关事宜。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支持。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2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东部新区居民活动场所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10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在规划投资建设初期,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招商引资和配套产业园等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随着近年来园区企业快速聚集,拆迁安置力度加大,人口规模也相应扩大,园区在设施配套方面的短板也日益凸显。为不断改善园区营商环境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补齐限制园区健康发展的凸出短板。 一、加强规划修编,优化用地布局。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进行《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拟将生态大道以南的生活配套区域统一纳入高新区规划范围,东至茅坦路,南至生态大道,西至牧之路,北至龙腾大道,总规划面积7.97平方公里。加强南北片区统筹协调。以人为本,科学配套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池州高新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结合区域资源,丰富景观格局。规划依托殷汇路公园形成城市开敞公园,展示高新区人文景观重要节点,同时沿康庄大道布置多处小型公园绿地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及运动需求,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拓展休闲、娱乐和健身空间。在高新区规划范围内规划 1 个城市开敞公园和3个街头公园,总计占地7.32公顷,其中:在殷汇大道与康庄大道交界处结合现有水面规划一处城市开敞公园,占地面积3.58公顷;在牌楼路与白浦路交界附近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15公顷;在棠溪大道与潇湘路交界处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41公顷;在九子路与白浦路交界处结合规划邻里中心布置一处街头公园,占地面积1.18公顷。此外,规划鼓励园区企业在园内设置一定面积的绿地开敞空间,以0.3-0.5公顷为宜。 三、合理布置公厕,符合卫生标准。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设置公共厕所。公厕选址应设在隐蔽处或与公共建筑结合设置,使之无碍于城市景观,又易于寻找。主要街道按标准二类厕所设置,对外开放游览点及繁华街道按标准一类厕所设置。规划范围内将配建14处公厕,新建公厕应充分考虑人性化、高档次的要求,多建生态型节水公厕,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其他区域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 80m²/座,一般为 90-140m²/座,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内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公厕粪便处理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属住宅小区配套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及交付运营过程中依法加强监管。 四、积极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根据池州市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池州市城市公交站场、候车站亭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18—2020年)》要求,将于高新区建设公交首末站一处,具备停车、候车、休息等功能。用地面积约3000㎡,建筑面积50㎡,建筑功能主要包括休息室及公厕。经规划部门现场查看比选,拟选址于棠溪大道东侧,黄埔驾校西侧,用地面积约3223平方米(包含退让面积)。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已经规划委审议通过,目前按程序予以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下一步,我区将围绕着力改善园区建设、小区改造、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内容,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逐步落地,积极营造健康、绿色、美丽的东部新区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庆 联系电话:2022092)。 贵池区住建局 2020年6月1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对S225省道(齐石公路)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公路分级管理制度,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均由市公路局负责,县区仅对一般县道及乡村公路进行管辖。齐石公路在2002年以前是由贵池区交通运输部门养护管理的一般县乡公路,2003年该路作为重要县道上划至市公路局,由市公路局实施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因该路上超载车辆多,路面破坏严重,通行环境差,为改善齐石公路道路状况及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公路管理局于2017年对齐石公路里山至老虎嘴段及时进行了大修。 根据您们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代表们的意见向市公路管理局反映,并加大协调对接,建议市公路管理局加强路面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货车泼洒物及路侧堆积物,加大投入,对重要道口增设安全警示标牌,沿线人口较为密集的镇区、村庄等重点路段设置减速带和减速标志,推进养护工程建设,使路况彻底改观;二是将代表们的意见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齐石公路拓宽改造已列入“十四五”交通建设计划,力争尽快落实项目建设。三是协调加快推进廊道项目建设。贵池区政府正计划通过招商引资,建设一条由梅街片至江边码头的矿产品专用运输廊道,以缓解齐石公路交通压力及减轻重载货车对道路的破坏,目前该项目正在选线和制定方案,廊道建成后,齐石公路将得到根本改观。四是部门联动,全面加强货运车辆管控。我局已建立联合查处治超工作运行机制,依托里山新华计量点,实行路政、运政、公安交警、城管24小时对沿途过往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将对货运车辆及为其配载的源头货运企业进行从重处罚。五是推进源头治超管控。依据《池州市矿产品企业运输车辆登记备案管理规定》池运管〔2019〕1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制定全市范围内矿产品货物运输车辆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对未进行备案的货运车辆,严禁从事矿产品运输。同时,落实货运源头企业建设治超科技子系统,实施系统在线监管,从源头把控,确保货源源头企业规范配载。 真诚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陈学元 联系电话:0566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3号 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的建议(第2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项目公司在2018年10月进场之初,超出核定人数(861名)配备保洁员,且部分保洁员年龄超过70岁,项目公司随后对镇街进行逐个排查,将保洁员核减至规定人数。目前我区15个涉农镇街已投入各类转运作业车辆79辆,电动车634辆,手推车484辆。针对设备不足的问题,近期项目公司已提交报告,计划投入195万元,用于设备添置补充。项目运行以来,项目公司按要求为保洁员购买了雇主险和相关社保,发放员工劳保福利,并开展节日慰问活动。 作为项目监管部门,我局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抓实项目监管工作,督促乡美公司从车辆配备、人员管理、作业运行等方面入手,按合同规定确定服务内容标准,合理划定保洁责任区,配齐配强保洁员,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环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道路“黑色化”的建议”(2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底,贵池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924.03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48.002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2342.553公里,简易铺装路面92.143公里,未铺装路面341.335公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网建设及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我区正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其中,乡村道建设主要是对砂石路进行路面硬化(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使每个较大自然村(20户及以上)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区域特殊路段可因地制宜适当降低标准),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的最短捷连通硬化路,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今年,我区将继续通过“四好农村路”PPP项目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村道308公里。 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底、抗灾能力弱,且镇街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村道排水边沟大部分存在不畅等问题,考虑到水淹后沥青路面寿命将大大降低,我们在乡村道建设中对路基排水较好的部分道路选择了沥青路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增加养护资金投入,对镇街坚持管养检查考核、补助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逐步提高农村道路“黑色化”率;并积极利用城乡文明创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契机,提升农村公路的路域环境,通过建、管、养合力推进,使农村道路达到“畅、安、舒、美”。 真诚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陈学元 联系电话:0566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姚鹤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路段水泥路面加宽、增设安全护栏的建议(第2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秋江办事处、牛头山镇有关人员现场察看,共同商定,现答复如下: 由于此5公里道路在申报畅通工程和扩面延伸工程计划时,正在作为高速秋浦河大桥施工便道,且处于牛头山和秋江办事处交汇处,都没能列入申报计划,影响了此段路的修建。目前,秋浦河大桥已全面完工,此段路确实不能满足牛头山木闸等社区和秋江办事处沿途群众的出行需求,我局在要求牛头山镇和秋江办事处做好计划申报的同时,积极做好上报工作,尽快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范围,早日打通木闸等社区直通贵池城区最后5公里,方便沿线人民群众的安全舒适出行。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工业园建园已有十多年居民小区内路灯架设和宝赛花园小区内道路修整的建议(第26号)已交由我园区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前,我单位就已经安排五个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设计、预算、招标工作,2020年3月23日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由安徽诺森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于2020年6月20日施工结束交付使用,目前小区道路整修已完成,所有小区路灯均正常使用中。 感谢您对我园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孔良武,联系电话:13955521402)。 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7月16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宋根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边缘村联丰村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第26号)已交由我镇办理,我镇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殷汇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积极申报项目,2016年对联丰村大沙坝和山岗路申报了撤并村项目并进行了硬化,对小翠路进行了加宽硬化,2017年对联丰圩联丰村东埂段进行了拓宽硬化,2020年申报了两批次交通扶贫项目,硬化农村道路达17条路,两批次共建设3266米村内公里。目前联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基本硬化,村民出行基本上不再是泥土路。交通建设项目没有停止,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以及通过其他途径融措资金,对未硬化的村民出行的公共道路进行建设,逐步改善村民出行道路状况。 衷心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新进;联系电话:13955516282) 贵池区殷汇镇人大 2020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杏花村十里社区村庄道路建设纳入贵池区村村通工程的建议”(2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至2018年,全省农村道路建设政策为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计划涉及重要县乡道、贫困村道路、撤并村道路及老村道加宽改造,目前该项目已结束。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网建设及补齐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当前,我区正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要求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鉴于杏花村街道为主城区街道而非涉农镇街,为切实解决十里社区居民出行问题,我局与区国土规划局、区农村农业局进行了会商,并实地对十里社区村道进行了调查,后报告区政府按等外路标准对该社区村道进行路面硬化(水泥路面厚 18公分、宽3米),路面工程建设纳入PPP项目实施,路基工程由街道负责组织社区居民自筹资金解决;区政府已同意我局报告,杏花村十里社区村庄道路建设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真诚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陈学元 联系电话:0566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茅坦集镇建设的建议(29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茅坦集镇是原茅坦乡政府驻地,2007年撤并乡镇时并入墩上街道,2007年12月原毛坦村与汀州村合并成立新的茅坦村,现有25个村民组,常住人口5000余人。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全域文明向纵深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14810”工作部署,2020年农村文明集镇建设列入了十大工程之一的文明创建提优工程,计划投资1.2亿元,对全区14个镇集镇和11个中心村进行改造整治。茅坦集镇列入了2020年文明集镇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实施改造整治工程,整体提升集镇的形象,完善集镇功能,重点对集镇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等进行改造提升。 茅坦集镇文明集镇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实施集镇道路亮化工程2公里;对集镇的各类杆线进行清理整治,实施弱电下地;整治沿街环境卫生,增设了垃圾桶、兴建公厕;改善车辆停放杂乱无序现象,通过拆除无功能建筑、新建了停车场;对原中心学校路段进行了综合整治,拓宽了沿街道路;加大店招店牌整治,统一店招店牌;新建村中心广场,适量配备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时新建杜氏家风馆,打造优秀家族文化传承平台。 由于茅坦集镇人口集中程度不高,受用地等因素制约,暂不具备建设农贸市场条件,但墩上街道已将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正在开展项目建设的相关论证,待时机成熟后,择期建设。 茅坦集镇文明集镇建设工程将于今年8月底前全面实施完成,届时茅坦集镇的功能将日臻完善,集镇的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秩序将更加规范,人们出行也更加方便。同时,墩上街道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集镇的日常管理,实现集镇管理的常态长效化。 感谢您对我区文明集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石军 联系电话:18705660989 )。 贵池区文明办 2020年7月1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修剪杏花村大道绿化带的建议(第3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事权划分,您建议中的杏花村大道属市政府管辖的城市道路,且绿化修剪事务目前不在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落实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的建议(3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交车和经济困难学生午餐问题。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做好布局调整中学生上下学的道路规划建设、公交线路运营等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上下学都有公交车乘坐,区政府给予公交专线补贴,减轻家长负担。同时要求学校免费提供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午餐。 二.关于学校公用经费问题。优化整合后各中心学校教学点、完小数减少,学校公用经费继续按照2019年初预算标准执行,确保学校能够正常运转。 三、关于闲置校舍处置问题。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在摸清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底数的基础上,全部移交区国资委下属金桥公司管理,4月下旬,根据区国资委安排,完成了所有闲置校园校舍的移交工作。同时要求各校采取有效措施,根据《贵池区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尽快将闲置校园校舍利用好,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扶贫车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急需用房及拆迁安置过渡用房等,总的要求是最大限度利用好,对确实属于D类危房的,立即鉴定拆除。截止目前已有80所闲置校园校舍得到充分利用,9所D类危房已鉴定拆除。 四、关于学校保安问题。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按照基本配有专职保安的标准,全区108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农村教育资源优化整合过程中待撤并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150人,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补贴,以后每年配备专职保安所需经费,按市场行情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农村教育资源优化整合过程中待撤并完小、教学点、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所需经费由所属镇街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联系电话:3219838)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3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并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课后服务坚持学校组织、城乡同步、因地制宜、学生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2.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学校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非寄宿制学校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高中阶段周末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假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周。非寄宿制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为名增设晚自习。 3.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4.开展课后服务学校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纳入学年和学期计划。学校课后服务方案须报区教体局备案审查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联系电话:3219838)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教师驻点相互流动学习机制有效整合全区教育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校长交流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2014年,我区出台了《贵池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贵办发〔2014〕4号)和《贵池区中小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及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贵办发〔2014〕5号),区教体局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制定了教师校长交流实施方案,六年来,经过区教体局的精心组织和全区中小学的共同努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教师的交流特别是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与城区和优质资源学校教师的交流,对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教师富余和城区教师不足的矛盾,在开展教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培养提拔的干部在干部交流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阅历。但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完善,如交流时间长短的确定、如何加强交流期间校长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等。 我区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确实存在,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学校生源流失严重,在校生大量减少,教师富余。而城区学校,因大量农村学生的涌入,学校办学规模增大,出现了大校额大班额现象,老师紧缺,造成教育教学资源紧张。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也在积极寻求对策,大力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区政府制定并实施了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2019年贵池区政府又出台了《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从2019年起分三年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重点优化整合生源少、规模小、效益差的完小和教学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建设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均等接受优质教育。2019年对观前等4所中心学校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效果明显。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既节约了教师资源,又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农村富余教师向城区学校分流方面,多年来,我们采取选调考试的办法,去年选调了96名教师进城。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要求从今年起,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化解农村教师富余和城区教师不足的矛盾,尽快实现城市教育和农村教育的有机整合,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严辉龙 联系电话:0566-321983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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