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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托管理财产品难兑付 银行权责再引争议

网易财经6月9日讯 近几年来银行理财产品在迎来爆发式增长的同时,也因兑付问题频频被推向风口浪尖。尤其是在代销和托管等模式下,理财产品纠纷背后银行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更是争议不止。

近日,成都一位投资者刘先生(化名)向网易财经透露,其在工行成都滨江支行购买的华融川镁矿业基金理财产品出现到期无法兑付问题,该产品共涉及投资人超百名,金额达数亿元。现在的问题是,工行由于是代销和资金托管方,它是否应在兑付危机中承担责任。

数亿托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

成都投资者刘先生向网易财经表示,华融川镁矿业基金分为I期和II期,是作为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的理财产品在支行各网点通过客户经理向购买人推荐宣传。

“我是在2013年4月2日在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滨江支行下属的网点永盛南路支行,在银行客户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由深圳昕正华宇基金公司发行管理的深圳华融川镁股权投资基金(Ⅱ期)产品”,刘先生称。

该投资人向网易财经指出,当时客户经理说他们有一款代销的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针对工行高端客户在小范围内部销售,购买金额100万元起步。随后,投资人在工行的理财经理办公室与客户经理和基金公司的客户经理一起签订了合同,并在工行客户经理的协助下将钱打入基金公司合伙企业的账户。

不过今年3月31日,上述投资人称,其所购买的二期产品到期前2日,收到工行客户经理和基金公司客户经理的电话声称该产品无法按期兑付,需要延期。

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华融川镁矿业基金II期概要说明书中显示,华融川镁矿业基金由深证市昕正华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管理,分为一期和二期,资金监管机构和托管银行为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外部担保风险服务机构为深圳市世银联融资担保集团、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刘先生介绍说,事实上除了近期陆续到期的二期投资人以外,去年9月份应该兑付的一期产品,到目前为止很多投资者也没有拿到兑付的资金,“目前为止,除极少数前期客户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兑付,其余超过100多名客户没有兑付本息,兑付延期从最长8个月到1个月不等,涉及金额数亿元人民币。”

“当时我们在工行网点和银行客户经理以及基金公司的人商量解决方案时,被告知的情况是由于国家外汇管制,其外籍账户结算进不来等原因,并承诺清明节以后资金到位,不过作为二期投资人,如今又过去两个多月了也都还没有兑付”,刘先生表示。

据了解,深圳昕正华宇股权基金公司通过工行网点由工行客户经理或网点负责人从2012年9月份开始销售深圳华融川镁矿业基金Ⅰ期产品,从2013年4月开始销售深圳华融川镁矿业基金Ⅱ期产品。

基金公司几番兑付承诺始终未兑现

投资者提供的一份基金概要资料显示,出现兑付问题的华融川镁矿业基金,其模式为有限合伙制,计划募集资金4.8亿元,投资企业为呼和浩特市川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呼和浩特市衡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70%。

上述概要还显示,投资项目类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川镁矿业的大型优质煤矿项目,I期基金收购除衡纬商贸以外其他自然人股东所持的70%股权;II期基金收购衡纬商贸所持有的川镁矿业公司的20%股权,并对川镁矿业进行生产准备性债权投资,两期基金成立将持有川镁矿业90%股权。

风险担保方式为中邮证券自愿在该基金期满时收购川镁矿业公司90%股权;中川国际矿业自愿在本基金期满时收购川镁矿业公司90%股权;深圳市世银联融资担保集团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衡纬商贸法定代表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网易财经查阅该基金二期产品的一份概要说明书中发现,基金存续期限为2年投资期和一年延续期,预期收益率为18.45%/年,投资期每满一年当日结算,5个工作日内分配。

“基金公司一直承诺兑付,不过前后过去半年多了,始终未能兑付,现在二期也陆续到期了,我们很担忧最终是否能够兑付本息,”前述投资人表示。

据介绍,从去年11月开始,基金公司方面已经几番做出承诺兑付资金。网易财经获得的一份去年“关于对华融川镁基金最终兑付方案的承诺”中,基金公司方面称,由于资金短期调配问题,导致无法按期兑付,承诺2013年11月8日前已经到期的投资人,收益部分及延期收益部分最迟在11月8日前兑付,其余本金部分在12月1日前全部交清。

其中资金来源为,一是基金无限责任连带担保方,内蒙古雨龙泵业通过自有外汇资金结汇1亿元人民币用于兑付;二是中国华融资产有限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以企业债的方式拆资叁亿元人民币兑付华融川镁基金。

而据投资者提供的最新的一份由衡纬商贸方面出具的承诺书则显示,该公司承诺在5月31日下午之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汇入成都川镁基金委托兑付账户中。不过投资者称,截止目前,兑付问题仍然迟迟没能解决。

对此,网易财经致电工行滨江支行网点客户经理,询问相关兑付事件处理进展时,对方告知让联系基金公司。随后,网易财经联系深圳昕正华宇公司方面,对方告知让联系成都方面负责人,不过,网易财经几次致电该公司成都方面负责人,对方均未接听电话。发稿前,网易财经又向工行有关部门求证,未得到相关回复。

网易财经了解到,由投资人代表、工行成都滨江支行方和深圳昕正华宇股权基金公司三方在5月30日商议形成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三方达成由工行成都滨江支行作为基金一期和二期代销方和托管方与基金公司协商兑付到期投资人的资金本息,并给出具体的兑付时间

和方案;要求基金公司出具到期客户名单及应兑付金额;工行四川省分行及营业部作为滨江支行的上级领导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自查整个基金销售环节具体细节和资金流向并按时向所有投资者出具书面调查结果。

理财产品兑付纠纷引发银行权责争议

近几年来,一面是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呈数百倍的增长;另一面则是由于到期无法兑付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背后折射出的银行权责问题也争议不断。

前述投资人刘先生向网易财经表示,尽管合同中没有工商银行的公章,但是基金说明书以及一系列文字材料,包括投资人获得的托管协议均表明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为该基金的托管银行以及资金监管机构。

投资人刘先生同时指出,工行成都滨江支行为该基金的代销银行也是事实,签订合同的行为都是在工行网点完成,并且他同时称有相关录音佐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向网易财经表示,银行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时,如果未向购买人说明是代销,而让购买人误认为是银行自己设计的理财产品,那么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说有事先说清楚是代销并且有尽到提示风险的义务,那么就没有赔付的责任。

工行托管理财产品难兑付 银行权责再引争议

他也指出,对于理财产品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问题,主要责任在于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认为,作为资金的托管方,银行的责任主要在于监督资金是否使用到预定用途,如果资金没有按照既定投向投放,而银行方面也没有及时制止,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承担托管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网易财经指出,代销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问题,会对银行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现在代销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审批权限应该都已经上收了。”

事实上,针对银行理财产品纠纷不断的现象,从近年开始,监管层整顿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去年初,银监会要求加大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排查力度后,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就出台过更加细致、严格的措施,包括如销售过程录音录像监控、产品设犹豫期等等。

所谓代销业务是指银行利用本行渠道,向个人客户销售或推介非本行发行的有投资风险的产品,涉及种类如基金、保险、信托、券商等理财产品和贵金属等等,由于银行拥有庞大的网点咨询,是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场所。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应该刚性兑付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出现兑付危机,银行该不该兜底,应该按照合同契约来确定,需要有投资的契约精神。另一方面,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也需要做到公开透明,这样在兑付危机出现的时候,才能够明确责任方。(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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