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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桂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炳华先生简历:
柯炳华,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温州市华科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起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至今任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柯炳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磊先生简历:
柯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10年至2011年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主管;2011年至2016年任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经理兼 MRO采购部经理;2014年至2018年任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基建工程部经理、MRO采购部经理同时兼任公司MRO采购部经理;2018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监、智能光源中心总监助理、分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柯磊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耿先生简历:
陈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公司董事。
陈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敏先生简历:
许敏,男,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住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许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裴振东先生简历:
裴振东,男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02年5月,任上海天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2月,任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经理;2008年加入科博达,历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裁办副主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监、公司投融资部总监;现任公司董秘。
裴振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24%股份,合计约332,947股。裴振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林先生简历:
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 年获得律师执照。2006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孙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吕勇先生简历:
吕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1984年7月至1997年7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综合业务处处长,上海市审计中心副主任;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003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东方国际集团外部董事、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钧先生简历:
马钧,男,德国国籍,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 1998年至2001年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主动安全系统资深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德国奥迪公司中国售后经理。2004年至2015年历任同济大学汽车营销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2016年至2018年任美国德尔福技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2020年任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创新设计方向负责人,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
马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弘先生简历:
吴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自1984年7月起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兼任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南京、广州、珠海、南通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厉超然女士简历:
厉超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出生,大学学历。2019年11月至今,历任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厉超然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桂华、柯炳华姊妹柯艾桦之女儿,通过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厉超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锦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李锦锋女士简历
李锦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2004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格威尔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科博达有限行政部经理;2007年至2011年,历任深圳市格威尔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6月,任科博达有限工会主席、总裁办分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总裁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李锦锋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34%股份,合计约337,109股。李锦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26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3、4、5、6、7、8、9、10、12、13、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15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上海富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瀛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三) 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16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4: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338,392万元,同比上年 280,651万元增长20.57%。2022年实现净利润50,161万元,同比上年42,758万元增长17.31%;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5,025 万元,同比上年38,890万元增长15.7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3年宏观市场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3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3.50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4,09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04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4.8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63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对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和离任)发放2022年度奖金合计217.3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柯桂华、副董事长柯炳华、董事裴振东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柯桂华、柯炳华、柯磊、陈耿、许敏、裴振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林、吕勇、马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对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496.65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1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5: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文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3年宏观市场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2023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3.50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符合真实、客观、透明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2022年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鉴于监事厉超然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厉超然女士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弘、厉超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18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0,245,979.1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405,623,014.55元,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0,562,301.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0,197,840.06元,减去2022年度分红200,05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75,208,553.15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4,09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04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4.88%。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1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822.7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2,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165.5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44.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56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6789号)。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致使该项目主要客户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项目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产品开发无法如期进行,整体开发进度拖后。根据目前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 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12,000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66,970.00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48,394.95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我们认为,科博达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科博达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博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科博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计划变动、技术发展演进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的影响,相关产品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宜大规模投入。因此,经审慎决策,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提前终结上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20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该议案进行预审,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上述议案将回避表决。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均为不含税。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7,434万元未超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9,76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市场需求下滑。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下转B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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