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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1995-01-0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普通股)12500000股 (其中公司职工股1250000股) 一、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编写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发行认购手续等资料,发行人筹委会已批准该招股说明书,并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意义: 1.发行人:指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亦称公司 2.发起人:指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华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华夏集团)、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3.公司职工:指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册职工及在册管理的离退休职工 4.筹委会:指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委员会 5.股票:指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元的记名式普通股股票 6.承销机构: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 7.主承销商: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8.上市推荐人:指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9.元:批人民币元 三、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负责人:叶树亮 , 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电话:(0592)6021091总机 , 传真:(0592)6021331 发行人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联系人:贾华 2.主承销商及财务顾问: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阚洽东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电话:(021)3295888总机 传真:(021)3298740 经办人:顾振宇 副主承销商:厦门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龙 地址:厦门市槟榔小区商业中心之(一)二层 电话:(0592)5076198 传真:(0592)5074450, 经办人:谢群、丁大月、傅小莲 副主承销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永华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振业大厦8-10层 电话:(0592)5072466 传真:(0592)5066037 , 经办人:王俊文、兰文伟、李峰 3.上市推荐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4.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发行人法律顾问) 法定代表人:高宗津 地址:北京市东单北大街乙112号东单大酒店 电话:(01)5133120 传真:(01)5136101 , 经办律师:高宗泽、任国钧 上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承销商法律顾问) 法定代表人:俞云鹤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324号 电话:(021)2562490 , 传真:(021)2553955 经办律师:俞云鹤、李骐、秦悦民 5.会计师事务所:厦门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金仲渔 地址:厦门市美湖路43号四楼 电话:(0592)2029717,传真:(0592)2031684 经办注册会计师:常煊、金仲渔 6.资产评估机构: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陈泉棠 地址:厦门市美湖路43号四楼,电话:(0592)2029305 传真:(0592)2031684,经办评估人员:陈泉棠、昌云琦 7.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汤丙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路66号 电话:(01)8328119,传真:(01)8328713 8.收款机构: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9.股票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 四、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日期:1995年1月13日 3.发行地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地区的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脸东帐户登记的自然人和境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认购者除外)。 5.承销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全国范围内通过集合竟价方式发行 6.上市时间及上市交易所名称:公司已经申请将本次发行的股票要求于1995年2月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7.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8.每股发行底价:5元人民币 9.发行量:12500000股 10.预计发行总市值:6250万元人民币 11.1995年税后盈利预测:3032.09万元 12.预计每股盈利:0.606元 13.预计市盈率:8.25(倍) 14.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2.463元 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别 持股数额(万股) 所占比例(%) 发起人股 3750 75 社会公众股 1250 25 其中:公司职工股 125 2.5 五、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以彩色电视机为其主导产品,一旦国内外彩电市场发生疲软,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市场风险 彩电行业目前在全国分布点分散、彩电厂家为数众多,生产能力在总体上供过于求,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加之由于世界经济集团化所引起的区域性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欧共体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14"彩电已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为16─17%)并于1992年开始对20"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这些都将给公司拓展该地区市场带来一些困难。 (3)“复关”的影响 “复关”对于市场准入是双向的,因此对公司而言是利弊并存。“复关”后我国产品享有多边稳定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这将有助于“厦华”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地区,使市场更趋于多元化,出口风险将进一步得到分散,出口产品获利更丰。但另一方面,“复关”后关税将大幅降低,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开放,企业要面对国外名牌产品的有力竞争。 (4)外汇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显像管和部分配套件由国外进口,特别是生产大屏幕彩电需要大量外汇,因此若汇率产生大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外汇平衡产生一定的影响。 (5)股市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尚属初级阶段,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尚不齐备,加之目的股票市场投机性较强,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上述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役票价格偏离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2.风险对策 (1)针对经营风险,公司将在继续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彩电系列的基础上,加速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对高分辨率彩色监视器及通讯类产品的引进和开发,使之成为第二主导产品,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针对市场风险,公司拟利用“厦华”产品在款式、性能、价格上的优势,并通过扩建、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形成规模经济,大幅提高其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国内彩电行业的领先地位。对于欧共体进行20"彩电的反倾销调查,公司亦已作了应诉准备。相信在拓展五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基础上,利用已取得的ISO9002标准认证和十几个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可,进一步开拓中南美、中东、非洲和亚洲等地区的新市场,以实现市场多元化,公司定能保持出口市场持续稳定地扩大。 (3)公司将抓住“复关”后,进口原材料的关税降低,产品成本相应降低的契机,利用“厦华”产品早已跻身国际市场,其款式、质量、功能、价格都能符合国际潮流的产品优势;熟悉国情,能及时了解到国内各阶层消费动向的信息优势;加上完善和强化售后服务,可与国外的名牌产品一争高低。 (4)针对外汇风险,公司将不断扩大出口量,以增加外汇收入;并加快配套件的国产化进程,以减少外汇支出,使之具有较强的抵御外汇风险的能力。 (5)公司亦将努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提高公司股票的潜在价值,增强股东的信心。 六、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新股发售完成后,可募集资金6250万元,扣除发行过程中有关费用,实收资金拟作以下用途: 1.开发大屏幕高品质彩电,扩大彩电生产能力,以达到国际竞争规模。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的逐步提高,对大屏幕高品质彩电的需求正稳定增长。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开发设计、品质管理上的优势,提高企业的效益水平,公司拟投资3583万元开发大屏幕彩电。项目包括:扩建二条大屏幕彩电生产线,增购自动插件机、编带机、光铜线机各一套,添置大屏幕彩电模具一套,扩建二套CAD开发系统,并引进国际上正流行的SMT生产技术。预计年内项目可全部建成,届时可增加20万台(含CKD)25"以上大屏幕彩电生产能力。 2.开发高分辨显示器及传呼机,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 目前国内高分辨显示器及传呼机市场正迅猛扩张,为此,公司拟投资开发高分辨显示器及传呼机。其中:建立单色、彩色显示器生产线各一条,计划投资600万;引进SMT生产技术建立寻呼机生产线一条,拟投资870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两 年,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单、彩电显示器24万台年产寻呼机10万台的生产能力。 3.收购非漩一彩电生产企业的部分股权,参与合资经营,以扩大产品在非洲市场的占有率,预计投资450万元。 4.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 七、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股票收益的分配实行同股同利政策,税后利润的分配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 (1)弥补上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占10%) (3)提取公益金(占10-20%)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占0-20%) (5)支付股利(占60-70%) 关于弥补亏损的数额、公积金、公益金的计堤比例,以及股利率的确定,均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视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八、发行人及筹委会成员情况 1.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OVERSEAS CHINESE EllECTRONIC CO.,LTD (2)发行人筹建登记日期:1994年2月2日 (3)发行人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4)发行人情况简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体改委厦体改(1994)006号文批准设立、厦门市工商局工商企会分闽厦字第0212号营业执照同意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在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所属厦门华侨电子有限公司改制的基础上,由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华夏集团、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三家共同发起设立的社会募集公司。厦门华侨电子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厦华公司彩电厂,始建于1984年4月,经过几年来的建设,已成为具有相当生产规模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彩电生产厂家,现拥有四条先进的彩电自动装配流水生产线,并装配有现代化的程控自动编带机、电脑控制的可变中心距自动摇机、全自动波峰焊接机及全球各种制式的中心信号源和各种高档度专用测试仪器、仪表,共计696台(套),厂房面积17726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2667万元。目前公司年产彩电70万台(含CKD),产品远销五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居国内同行业前茅。 2.筹委会成员简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委员会,是由三家发起人共同协商组成。 叶树亮先生,63岁,大学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筹委会主任。现任厦华公司董事长。曾任机电部081总厂总工程师,厦门市副市长(分管工业交通工作),有30余年从事电子技术与管理工作的经验。 苏水利先生,39岁,大学毕业,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兼市贸促会会长。 谢永武先生,45岁,大专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郭则理先生,39岁,大学毕业,经济师,现任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树阁先生,55岁,大学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筹委会成员。现任厦华公司常务董事、华夏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伯勋先生,52岁,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筹委会成员。现任厦华公司副董事长、常务董事,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 曾端延先生,46岁,大学毕业,经济师,筹委会成员。现任厦华公司副董事长、常务董事,香港兴厦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有20余年迸出口贸易、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 胡光前先生,55岁,高级经济师,筹委会成员。现任厦华公司副董事长、常务董事,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福建省政府及国家咨询总公司国际金融专家。 刘与平先生,56岁,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筹委会成员。现任厦华公司董事、总经理,有30余年电子工厂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见附图) 4.截止1994年11月,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510人,其中管理人员152人,财务人员15人,工程技术人员190人。 九、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1.生产经营的一般情况 公司在过去的几年中,虽然受到电子行业产品周期的影响,但生产和经营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 1994.1-10 1993 1992 1991 销售总额 54699.71 63589.99 47456.99 50235.84 利润总额 2107.92 2126.34 500.71 1845.36 创汇总额(美元) 4373.60 4265.00 4225.12 2902.41 2.产品的开发与研制: 公司彩电产品规格多种多样。目前已开发并生产14120"、21"、25"、28"、29"等各种规格的彩电,机型多达50余种,其中囊括世界彩电三大制式(PAL、NTSC、SE CAM)和法国特有的SECAM──L、南美特有的PALL──M、PAI──N制式,曾获“电子行业技术开发百强”之荣誉,是国内能开发生产任何制式彩电的少数厂家之一。公司在国内首先开发出组合大屏幕电视墙,并获得国家专利(申请号:91232331.0)。 3.产品的质量与性能: 公司自1984年4月开始生产电视机,规模不断扩大,质量逐步提高。1992年在国内质量评比中,公司生产XT─5125型20"彩员获国家银质奖,部优质产品奖,XT─5012,XT─5124,XT─51035。XT─5125型20"彩电获省电子优质产品称号。公司生产的彩电已通过了美国UL、加拿大CSA、美国BSI、德国FTZ、法国LCIE、挪威NEMKO、瑞典CEMKO、丹麦DEMKO、芬兰FINKO和澳大利亚、新西兰SAA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标准认可,并已通过彩电及彩电显视器ISO9002标准认证。 4.产品服务市场情况 公司建立了强大的销售网,已在北美、欧洲为主的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海外140多家客户建立经销关系,设置维修点。国内销售市场广布全国各地,设置办事处10多个,维修网点349个,良好的售后服务深受用户好评。 5.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为使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经常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公司在建设初期大量投资,大规模引进日、德、英、意、瑞典等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设备,其中,保证彩电质量所需的信号源和仪表在国内首屈一指,并与日本名牌厂家保持长期稳定的技术和材料供求伙伴关系。 公司目前拥有四条彩电装配流水生产线,装备有程控自动编带机,电脑控制的可变中心信号系统和各种高精度专用测试仪器、仪表696台(套)。 6.经营管理的改进和提高: 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公司不断将国际惯例引进企业内部,积极改进企业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管理体制上来用直线职能参谋制,层层分工;在人事制度上采用聘用制;计划管理上实施滚动式计划;还建立了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的设计至售后质量信息反馈的全过程,保证了公司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良好信誉。 十、资产评估 1.资产、负质债减值表 评估基准日:1993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评佑前帐面数 评估数 增减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53854.66 4253854.66 应收帐款 30137588.84 30137588.84 其他应收款 15090.00 15090.00 存贷 53688913.46 531811736.45 122822.99 待摊费用 266246.48 266246.48 流动资产会计 88361711.11 88484534.43 122822.9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32813728.25 减:累计折旧 18431108.10 固定资产净值 14116818.15 30730472.80 16353853.65 在建工程 45523.58 45523.58 固定资产合计 11411142.73 30775996.18 16353853.65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 406512.21 406512.21 资产合计 103190366.38 119667043.02 16476676.6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评估前帐面数 评估数 增减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401000.00 43401000.00 应付帐款 23013487.56 23013487.56 其他应付款 95800.00 95800.00 应付工资 329863.83 329863.83 应付福利费 1793929.73 1793929.73 未交税金 1812578.58 1812578.58 未付利润 9335194.03 9355194.03 流动负债合计 79801933.73 79801933.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20000000.00 20000000.00 资本公积 3388432.65 3388432.65 资产评估增值 16476676.64 16476676.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388432.65 39865109.29 16476676.64 负债及所有权益合计 103190366.38 119667043.02 16476676.64 2.评估结果: 经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出具报告〔厦资评估〔1993)30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3)590号〕文确认,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彩电厂截止1993年9月30日以人民币表示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如下: (1)资产总额:11966.70万元; (2)负债总额:7980.19万元; (3)净资产:3986.51万元。 3.评估方法: (1)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现值; (2)流动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中外币部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评估其现值; (3)在建工程:工期较短,按帐面价进行评估; (4)待摊费用:采用帐面成本进行评估; (5)其他递延支出:采用帐面成本进行评估; (6)流动负债:各项负债根据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1993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对各项负债进行了核数,按核实后的帐面值评估其现值,其中外币部分采用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牌价进行评估。 十一、主要会计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1994.10.31 1993.12.31 1992.12.31 199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16239.70 5669147.25 8026720.02 9084458.58 应收帐款 23362105.47 30324527.65 27977271.71 19671068,42 应收帐款净额 23362105.47 30324527.65 27977271.71 19671068.42 其他应收款 593368.08 54959.25 13550.00 15230.00 待摊费用 5022568.76 98855.94 343041.47 268373.70 存货 65550337.28 52545786.29 48134920.71 55551708.13 流动资产会计 99344619.29 88693276.38 84495503.91 84590838.8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63774783.93 59720565.40 26846857,92 25563956.36 减:累计折旧 37141358.35 30616069.84 16456115.0 13606899.34 固定资产净值 26633425.58 29104495.56 10390742.92 11957057.02 在建工程 32678.79 17220.60 固定资产合计 26666104.37 29121716.16 10390742.92 11957057.02 无形及其他资产: 递延资产 14216859.86 348295.11 408843.48 560729.40 无形及其他资 产合计 14216859.86 348295.11 408843.48 560729.40 资产总计 140227583.52 118163287.65 95295090.31 97108625.25 负债及股东权益 1994.10.31 1993.12.31 1992.12.31 1991.12.31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 18133366.39 10015821.37 19231798.53 16855984.44 应付工资 809837.15 186743.83 227628.00 143884.40 未交税金 2462030.20 4561280.66 3259091.35 6830343.40 应付股利 - 13395921.72 706875.52 8952825.16 应付福利费 826821.50 2767004.58 1005064.26 1845355.20 其他应付款 55505688.40 43544000.00 47476200.00 39091800.00 流动负债合计 77737743.64 74470772.16 71906657.66 73720192.60 股东权益: 股本 37500000.00 367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 资本公积 7072515.49 6992515.49 盈余公积 - - 3388432.65 3388432.65 未分配利润 17917324.39 股东权益合计 62489839.88 43692515.49 23388432.65 23388432.6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40227583.52 118163287.65 95295090.31 97108625.25 (二)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4.1─10.31 1993.12.31 1992.12.31 1991.12 主营业务收入 546997081.05 635899946.90 474564873.47 502358417.28 减:营业税金 21086307.57 12616524.82 16629962.56 营业成本 461227938.75 534123183.20 402876282.88 394437793.44 销售费用 23677530.51 13095921.14 12468497.17 9813465.30 管理费用 19435505.10 23802176.84 16120025.24 17092065.44 财务费用 22373174.49 24890004.14 29139285.48 49868140.56 加:其他业务利润 641274.64 1978739.65 2766414.84 5517963.99 营业利润 20924206.84 20881093.66 4110673.22 20034953.97 加:营业外收入 154998.33 668629.33 1617828.71 378537.54 减:营业外支出 - 286355.19 721408.45 1959939.53 利润总额 21079205.17 21263367.80 5007093.48 18453551.98 减:所得税 3161880.78 2126336.78 500709.35 1845355.20 税后利润 17917324.39 19137031.02 4506384.13 16608196.78 (三)说明 1.上述“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数据已经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在册会计师金仲渔、常煊审核验证,并出具审计报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1995-01-09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1994年10月31日之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公司正式运行后将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货币折算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外币业务同时折算为人民币记录,期未有关外币帐户按当时外汇汇率(1994年前为外汇牌价;1994年起按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于折算汇率不同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该期间财务费用(1994年按并轨后汇率调整则通过“待转销汇兑损益”核算)。 (4)存贷核算 原材料成本采用计划价格,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分别“直接材料”与“一般材料”设置“材料成本差异”帐户,于月终调整材料成本。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出产品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成本。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核算,金额较大的作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5)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分类折旧率如下:机器设备9%;其他生产设备9%;运输工具18%;电子设备18%。 (6)主要税项 公司改制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设在厦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为15%,由于公司每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故按10%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但改制后公司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1988)综116考文及国家财政部(88)财税字第号“关于对厦门经济特区内资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所规定15%的特区优惠税率计征所得税,并依此税率进行了1995年度盈利预测。 1993年底以前公司按5.05%的工商统一税税率缴交流转税;1994年1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 十二、盈利预测 (一)编制基准及假设: 本期间的盈利预铡是根据1991年至1994年10月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市场环境分析和本公司生产经营潜力及发展趋势等因素估计而编制的。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与《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相一致。 本公司盈利预测是基于发售股票所得之收入及以下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之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仍如现时状况而无重大改变。 2.本公司之所在地厦门经济特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3.本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出口所涉及之国家和地区目前有关的政策、法律、经济政状况并无重大变化。 4.信贷利率、征税税率及外汇汇率在正常范围内变化。 5.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之重大影响。 (二)根据上述基准和假设进行预测,本公司1995年度盈利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84,995,800.08 减:营业成本 873,829,200.00 销售费用 23,060,000.00 管理费用 25,650,000.00 财务费用 26,785,000.00 主营业务利润 35,671,600.00 利润总额 35,671,600.00 减:应交所得税 5,350,740.00 税后利润 30,320,860.00 (三)预计1995年每股税后利润为: 3032.09万元/5000万股=0.606元/股; 预计市盈率为5.00/0.606=8.25(倍) (四)所得税率按15%计算。 十三、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要合同 1.公司筹委会与厦华公司签订《租用厂房合约书》。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后,生产彩电的所有设备将集中到21号厂房,该广房的所有权属厦华公司,厦门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厦华公司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厦门市人民政府为21号厂房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1号厂房所占土地为政府划拨给建房单位厦门特区工程建设公司)。 2.公司筹委会与厦华公司鉴订《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公司可以使用厦华公司的“XOCECO”注册商标,并可使用厦华公司有关彩电生产的各种标准认可,ISO9002认证及各类荣誉称号。协议还规定厦华公司将保证公司的原材料、配套件供应和产品销售。 3.公司筹委会与厦华贸易公司签订《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由厦华贸易公司总代理公司的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及海外原材料的采购。 (二)公司目前无涉讼事项。 十四、公司发展规划 随着我国”复关”进程的加快和家电行业的迅速扩张,本公司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为此,公司今后将迈向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经营,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保持公司在家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1.彩电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技术经济效应。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挑战,本公司将不断增加资金、技术投入,扩大彩电(含CKD)生产能力至百万台以上,以达到国际竞争规模,同时拟引进国际流行的SMT等先进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以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2.依托厦华公司自配能力较强的优势,本公司将开发和生产在国内具有广阔市场的监视器、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发展产品多元化,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3.为避开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本公司将有选择地在海外投资设点,实行跨国化经营。 十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证券委员会「厦证券(1993)013号文」“关于同意安排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度股票发行规模的批复”。 2、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4)024号文】“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审查意见”。 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签订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协议。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27号文】“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6、上海证券交易所【NO.93.98】“上市承诺书”。 7、公司章程(草案)及发起人会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的决议。 8、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3)590号文】“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及其附件。 9、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厦股查(1994)23号】“1995年度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10、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法律意见书’’。 11、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厦会股验(94)005号]“验资报告”。 12、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厦股查(1994)22号]“审计报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 附: 组织机构图 ┌─────┐ │ 股东会 │ └──┬──┘ ├───────┐ ┌───────┐ ┌──┴──┐ ┌──┴──┐ │咨询顾问委员会├──┤ 董事会 │ │ 监事会 │ └───────┘ └──┬──┘ └─────┘ ┌────────┤ │ ┌──┴──┐ │ │ 总经理 │ │ └──┬──┘ │ ┌──┴──┐ │ │ 副总经理 │ │ └──┬──┘ │ │ ┌─┴─┐ ┌┬┬┼┬┬┬┬┬┬┐ 证 审 总人质│财营生企采设工 券 经事量│ 计业 管 理劳管│ 工工 理 计 办动理│务业产划购程程 投 公保部│ 部部 资 室卫 │ 部 室 部 │部部部部部 │ ┌─┴──┐ │ 彩电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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